[正在招标]潘集平圩新能源智慧停车场项目工程总承包(EPC)【答疑补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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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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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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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项目名称:潘集平圩新能源智慧停车场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编号:2024GCHNG0047招标文件中部分内容做如下澄清:
招标文件第52页评标办法须知前附表:3 评定分离 (已勾选)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根据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市函〔2020〕1073号文件要求,评标委员会对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的技术、质量、安全、工期、报价的控制能力等因素、建设工程全生命周期成本优化意见以及投标人市场信用状况提供技术咨询建议(须在评标报告中注明),向招标人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按照科学民主决策原则,自主择优确定中标单位。
本项目不采用“评定分离”方式。
修改为:
3 评定分离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根据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市函〔2020〕1073号文件要求,评标委员会对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的技术、质量、安全、工期、报价的控制能力等因素、建设工程全生命周期成本优化意见以及投标人市场信用状况提供技术咨询建议(须在评标报告中注明),向招标人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按照科学民主决策原则,自主择优确定中标单位。
本项目不采用“评定分离”方式。
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为准,此补遗书同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他内容不变。
招 标 人:安徽淮畔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淮南淮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2月9日
招标文件第52页评标办法须知前附表:3 评定分离 (已勾选)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根据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市函〔2020〕1073号文件要求,评标委员会对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的技术、质量、安全、工期、报价的控制能力等因素、建设工程全生命周期成本优化意见以及投标人市场信用状况提供技术咨询建议(须在评标报告中注明),向招标人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按照科学民主决策原则,自主择优确定中标单位。
本项目不采用“评定分离”方式。
修改为:
3 评定分离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根据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市函〔2020〕1073号文件要求,评标委员会对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的技术、质量、安全、工期、报价的控制能力等因素、建设工程全生命周期成本优化意见以及投标人市场信用状况提供技术咨询建议(须在评标报告中注明),向招标人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按照科学民主决策原则,自主择优确定中标单位。
本项目不采用“评定分离”方式。
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为准,此补遗书同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他内容不变。
招 标 人:安徽淮畔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淮南淮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