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实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超短期融资券主承销商承销团扩员项目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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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价公告
本公司东莞实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人名称)此前已选聘入库的6家机构无需重新报名参加本项目选聘,本次选聘为新增主承销商家数,扩充主承销商团成员,现将相关情况介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 东莞实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超短期融资券主承销商承销团扩员项目 ;
2、采购范围: 新增超短期融资券主承销商接受采购人委托,与原承销团成员共同协助采购人完成已注册15亿元超短期融资券的滚动发行、销售及后续信息披露管理等工作 ;
3、项目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
4、服务时间(供货时间/工期): 为选聘结果公布至注册的15亿元超短期融资券发行到期日,在此期间,选聘机构提供持续服务;
二、项目发布
本采购项目信息在东莞实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dgsy.com.cn/)发布(参照《东实集团招标采购管理办法》、《工程招标实施细则》、《采购实施细则》要求执行)。
?三、响应人资格要求
1、响应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金融机构或其分支机构(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其所属金融机构就本项目对该分支机构的投标授权书,如中标,由其所属金融机构签订合同);同一家金融机构最多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如果同一家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均报名或同一家金融机构的多个分支机构报名,则该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投标将被拒绝。
2、资质要求:响应人或其上级法人(分支机构投标时其所属的金融机构法人)为具备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业务资格的银行类机构(以投标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网站公布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机构名单——主承销商——一般主承销商——银行类机构”为准)。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具备至少两份类似项目业绩,并提供Wind数据截图或合同关键页等作为证明材料。
4、未被列入东实集团及下属企业相关领域黑名单。【以东莞实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文(东实通〔2021〕44号)、(东实通〔2021〕98号)、(东实通〔2022〕75号)(东实通〔2023〕37号)为准,如有最新发文通知,按最新文件执行。】
四、采购内容及要求
具体要求详见本询价文件《技术规范书》。响应人须仔细阅读本技术规范书,因未详细了解本技术规范书造成报价项目遗漏,由响应人自行负责。
五、完成时间
服务时间为选聘结果公布至采购人注册的15亿元超短期融资券发行到期日。
六、支付方式
承销费由簿记管理人在缴款日从募集资金中一次性扣收。
七、报价
采购限价:承销费率最高限价为发行总金额的0.01%/年。
本次费用已含中标人履行本招标内容全部义务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发行费、文本制作费、信息披露费、修改费、咨询费、审查费、报批费用、现场服务费、差旅费、通讯费、现场办公费、税金及利润、路演推介费等投标人全面妥善履行发行工作内容的全部费用,除律师费、评级费、会计师费、登记托管兑付费、集中簿记建档费、注册入会费以及双方另有约定的应由招标人支付的项目外,招标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八、定标
本次项目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询价小组对各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审核,并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承销费率报价不高于0.01%的承销机构均推荐为候选供应商。
询价结束后,招标采购工作小组将相关询价情况按程序审批并确定成交人,将符合条件的候选供应商均新增扩充入主承销商承销团,数量不限。
九、采取的合同文本
合同签订的依据为询价函、响应文件及补充说明等。确定成交单位后,成交单位在20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十、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响应文件本项资料如有不全,则作无效报价处理)
1、报价函(见附件);
2、营业执照、相关业绩等证件复印件;
3、响应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见附件)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法人授权书(模板)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承诺函(模板);
6、授权委托书(分支机构投标的需提供);
7、响应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响应人须严格按照采购人提供的表单格式报价,响应文件必须装订完整,于骑缝处加盖投标单位企业公章。装有响应文件的文件袋须贴有密封条,于骑缝处加盖企业公章。
十一、响应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十二、保证金金额及缴纳方式
响应人应按询价文件规定的金额和期限交纳报价保证金,响应人与交款人名称必须一致,非响应人缴纳的报价保证金无效。
1、报价保证金:拟中标单位当天转账人民币大写壹万伍仟元整(小写¥15,000.00元)至以下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响应人与交款人名称必须一致,不接受个人名义转账)。
报价保证金收款账户信息:
帐户名称:东莞实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东莞市分行
银行帐号:100899920180018888
2、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时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大写壹万伍仟元整(小写¥15,000.00元),报价保证金在本项目合同签订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十三、开标时间及地址
1、开标时间:2024 年 2 月 23 日(星期 五 )上午10:00。
2、开标地址: 东莞实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部3B会议室
联系人: 苏浩详
联系电话: 0769-28822356
十四、注意事项
1、若响应人未按规定时间将文件送达现场,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2、采购人向响应人提供的有关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响应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响应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3、本项目执行过程中将遵循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技术规范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
4、成交单位对采购文件中技术条款作出的负偏离,采购人如不接受,可要求成交单位以采购文件的要求为准,如成交单位拒绝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或取消合同。采购人不作任何补偿。
5、本项目仅可提交一个报价方案,提交两个或以上报价方案的响应人视为无效报价。
6、本项目不接受响应人其他附加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价保证金将被没收,并纳入采购人供应商黑名单:
(1)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成交人将本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报价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采购人可没收其报价保证金。
(3)报价人提供虚假报价文件或虚假补充文件。
东莞实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人)
2024年 2 月 6 日
询价文件---东莞实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超短期融资券主承销商承销团扩员项目.docx
询价文件---东莞实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超短期融资券主承销商承销团扩员项目-用印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