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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类】中国电建水电十一局第二分局顺德区群力围、石龙围水体综合整治工程水下滤床湿地工艺包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顺德区群力围、石龙围水体综合整治工程 (2021-2023)一水环境整治工程水下滤床 湿地工艺包设备(二次)
货 物 招 标 文 件
招标人:中电建生态环境集团有限公司(盖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明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公章)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真号码: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946837044@qq.com
2023 年 10 月 17 日
目 录
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 ....................................................................1
投标无效、中标无效的认定及处理 ............................................................4
第一章 致投标人 ...........................................................................5
第二章 招标公告 ...........................................................................6
1.招标条件 .............................................................................. 6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6 3.资格审查方式 .......................................................................... 7 4.投标人资格要求 ........................................................................ 7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 8 6.投标保证金 ............................................................................ 8 7.投标文件的递交 ........................................................................ 8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9 9.其他 .................................................................................. 9 10.联系方式 ............................................................................. 9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10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 中标服务费费用 .......................................................................16 投标人须知正文 ......................................................................... 17 1.总则 ...............................................................................17 2.招标文件 ...........................................................................19 3.投标文件 ...........................................................................21 4.投标 ...............................................................................24 4.1 投标保函(保单)的密封、标记、提交和核验。 .......................................24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24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 24 5.开标 ...............................................................................24 6.评标 ...............................................................................25 6.4 推荐中标候选人 ...................................................................26 7.定标、公示及合同授予 ...............................................................26 8.重新招标 ...........................................................................28 9.纪律和监督 ......................................................................... 28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29
第四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2
评标办法前附表 ......................................................................... 32 评标办法正文部分 .......................................................................36 1.评标方法 ............................................................................. 36 2.评审标准 ............................................................................. 36 2.1 初步评审标准 ..................................................................... 36 2.2 详细评审标准 ..................................................................... 36 3.评标程序 ............................................................................. 36 3.1 基本程序 ......................................................................... 36 3.2 评标准备 ......................................................................... 37
3.3 初步评审 ......................................................................... 37 3.4 详细评审 ......................................................................... 38 3.5 推荐中标候选人 ...................................................................39 3.6 编制并提交评标报告 ...............................................................39 4.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 ................................................................. 39 4.1 关于评标活动暂停 ................................................................. 39 4.2 关于评标中途更换评委 ............................................................. 39 4.3 记名投票 ......................................................................... 40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41
第一节 框架协议 ....................................................................... 42 一、协议内容与范围 ...................................................................42 二、甲方权利和义务 ...................................................................44 三、乙方权利和义务 ...................................................................44 四、协议的变更和终止 ................................................................. 44 五、保密 ............................................................................. 45 六、不可抗力 ......................................................................... 45 七、争议的解决 .......................................................................45 八、其他 ............................................................................. 45 第二节 合同条款及格式 .................................................................. 46 一、通用合同条款 ..................................................................... 46 二、专用合同条款 ..................................................................... 60 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 ................................................................... 80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80 附件二:设备供货及结算清单 ...........................................................81 附件三:《产品技术协议书》 ...........................................................82 附件四:廉政责任书 ...................................................................83 附件五:履约保函(格式) ............................................................. 85 附件六:驻厂监造协议 ................................................................. 86
第六章 供货需求 ..........................................................................88
1.项目概况及总体要求 ................................................................. 88 2.技术规范和要求 ..................................................................... 88 2.1.工程概况 ......................................................................... 88 2.2.技术要求 ......................................................................... 88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91
第一节 资信标(含资格审查资料)格式 .................................................... 91 一、资格审查强制性条件资料(企业) ...................................................94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95 三、授权委托书(如有) ...............................................................96 四、其他材料 ......................................................................... 97 第二节 经济标格式 ..................................................................... 104 一、诚信投标承诺书 ..................................................................107 二、投标函、投标函附录 ..............................................................108 三、投标保证金 ......................................................................110 四、履约承诺书 ......................................................................116
五、分项报价表 ......................................................................117 六、其他材料 ........................................................................ 118 第三节 技术标明标格式 ................................................................. 119 一、实质性响应一览表 ................................................................ 121 二、技术标内容 ......................................................................122
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
重要提示:本摘要是本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修改、补充文件等)中涉及 的所有否决性条款的集中载明,包括:招标文件规定的在开标会上当场宣布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或为无效投标的情形,初步评审、详细评审阶段发现重大偏差的情形。除出现以下情形外,投 标文件的其他任何情形均不得作否决处理。招标文件中有关否决性条款的阐述与本摘要所列内 容不一致的,以本摘要载明的内容为准。
招标人通过补充招标文件增加、删除、修改否决投标条款的,应当在补充招标文件中集中 载明调整后完整的否决投标条款。
招标人对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的修改:
□第< >项修改为:< >。
□增加第< >项:< >。
招标人应派代表参加开标会,并负责在开标会上判定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或为无效投标的情 形。
评标委员会应将在初步评审阶段和详细评审阶段发现的投标文件中的重大偏差情况列入 评标报告中的“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对该投标文件作否决处理;对于发现的投标文件格式(技 术标暗标除外)等其他偏差情况应列入细微偏差,向招标人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但不得对该 投标作否决处理。
1.在开标会上,判定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或为无效投标的情形(由招标人负责判定):1.1 判定投标文件不予受理的情形:
1.1.1 无投标邀请书(适用于邀请招标);
1.1.2 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
1.1.3 投标文件外封套上载明的投标人名称与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显示不 一致的(已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了工商更名登记手续及相关证书更名手续的除外);1.1.4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到场递交投标文件或未能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 身份证明文件的;
1.1.5 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密封、标记,或因错放或密封不牢靠而造成提前开封的,具体要 求见本招标文件相应条款;
1.1.6 在本招标项目历次招标时,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者在投标截止后撤销投标文件,造成招标人重新招标的。
注:投标文件出现上述情形被判定不予受理的,招标人应当拒收。
1.2 宣布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的情形:
1.2.1 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1.2.2 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名称与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显示不一致的(已 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了工商更名登记手续及相关证书更名手续的除外);
1.2.3 未在投标函上填写投标报价或填写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最 高投标限价)。
1
注:投标文件出现上述情形被宣布为无效投标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
2.初步评审阶段和详细评审阶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2.1 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
2.2 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联合投标协议书;
2.3 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2.4 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 标的除外;
2.5 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2.6 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2.7 投标人有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注: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的行为认定(包括但不限于)
2.7.1 投标人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属于以他人名 义投标。
2.7.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2.7.2.1 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7.2.2 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2.7.2.3 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2.7.2.4 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2.7.2.5 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7.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2.7.3.1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7.3.2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2.7.3.3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2.7.3.4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2.7.3.5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2.7.3.6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2.7.4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
2.7.4.1 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2.7.4.2 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2.7.4.3 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2.7.4.4 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2.7.4.5 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2.7.5 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国家、省、市各级政府部门工作文件规定的 其他认定标准。
2.8 投标人拒不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
2.9 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 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要求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但投标人不能合理 2
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2.10 投标报价更改了不可竞争费用;
2.11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的计算错误进行修正后,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 的投标报价;
2.12 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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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无效、中标无效的认定及处理
招标人对投标无效、中标无效的认定及处理的修改:□第< >项修改为:< >。
□增加第< >项:< >。
1.投标无效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参加投标的;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 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
1.3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1.4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不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 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投标被确认无效的,在评标过程中,相关投标应当被否决;在中标候选人公示阶段,应 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已发出中标通知书的,中标无效。
2.中标无效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2.1招标代理机构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或者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影响中标结果的;
2.2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影响中标结果的;2.3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 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
2.4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2.5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违反《招标投标法》规定,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影响中标结果的;
2.6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 项目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的;
2.7定标委员会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方法确定中标候选人或未在评标委员会推荐 的定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候选人的。
中标被确认无效的,由招标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国家、省、市各级政府部门工作文件的规定从符合条件的其他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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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致投标人
特别提示:
一、本招标文件是依据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国家、省、市各级政府部门工作文件规定,以及本招标工程的特点和需要编制的。招标文件的编制遵循 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招标文件的内容已清楚地反映了工程的规模、性质以 及商务和技术要求等。
二、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及附件的全部内容,招标文件与附件 具有同等效力。
三、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foshan.gov.cn)随时查看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 内容。招标文件、澄清(答疑)、补充、修改内容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
四、投标人应在遵循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的前提下,编制投标文件。编制投标文 件时,应注意:
1、投标文件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文件的所有否决性条款已在 招标文件中汇总明示,若出现其中任何一个情形的,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2、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 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知道 或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3、投标文件中需签字或盖章的,投标人应按要求签字、盖章。
4、本货物招标若设置暗标的,投标文件有关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统一的文档格 式编制,目录和正文不得出现任何与判断投标人相关的标识或暗示,否则该投标将予以否决。
五、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注意:
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投标文件的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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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顺德区群力围、石龙围水体综合整治工程(2021-2023)一水环境整治工程 已由相关部门 批准,招标人为 中电建生态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 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水下滤床湿地工艺包设备(二次) 进行公开招标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佛山市顺德区
2.2 招标范围:本货物招标内容、规模数量:
序号名称规格单位数量
下涌街 1 号水塘设备数量清单
1水下滤床湿地工艺 包滤床有效高度 1.6m,含防渗层、组合滤料、集 水系统、配水系统、循环井、外墙。m2267
2循环泵流量 100m3/h、H=1m、P=1.0Kw4
下涌街 3 号水塘设备数量清单
3水下滤床湿地工艺 包滤床有效高度 1.0mm,含防渗层、组合滤料、集 水系统、配水系统、循环井、外墙m2324
4循环泵流量 100m3/h、H=1m、P=1.0Kw4

备注:
①根据现场安装需要,中标人应提供保证成套设备在质保期内运行所需的易损件,以及 招标人未提及的必要安装附件等随机备品件,以及为设备检修、拆卸所必需的专用工器具。
②中标后,如果因项目变更或取消,实际使用数量与招标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投标人应 予以接受,不因此而产生违约。
③图纸中的技术参数仅作为本次投标报价的依据(此次招标价格以图纸参数为准)。如 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设计变更或者二次优化设计导致设备数量增减或发生设备型号、技 术参数调整,由此带来的费用变动由招标人、中标人双方协商解决,总承包部参与见证,如 果未发生变动将按照招标时的设备型号、数量及中标价签订合同。
2.3 招标控制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元
2.4 技术规格:具体详见第六章供货需求。
2.5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的地点。
2.6 交货期:签订合同后 30 个日历天内到达交货地点安装调试完毕、交付使用并验收合格。
2.7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材料运输、包装卸、包交货期、包安全,综合单价包干。2.8 质量要求:按国家行业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达到合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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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资格审查方式
本货物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货物招标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 货能力,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必须是所投货物的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参加本次投标的唯一授权代理商(代理 商需提供制造商的唯一授权文件)。同一品牌的产品,只允许一个有效申请人参加投 标。制造商与代理商同时参与投标申请的,只接受制造商的投标申请。
4.2.2 本货物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 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4.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4.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 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 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4.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涉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 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 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涉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 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 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 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 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 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 为准)
4.4.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4.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 8 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 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 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 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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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供货业绩要求
4.5.1 投标人在近 3 年内(2020 年 1 月 1 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 准),须独立完成过至少 1 项同类型货物的供货业绩(同类型供货指采购清单内含有 水下滤床设备或固定生物循环床相关设备的供货项目)。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合同协 议书(需提供合同关键页、盖章页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 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供货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 系人及联系电话。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3 年 10 月 17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 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 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 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 PDF 和 WORD 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 PDF 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货物招标要求投标人提交 1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3 年 11 月 7 日 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 2023 年 11 月 7 日 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顺德区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 4 号恒实置业广 场 1 号楼裙楼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 楼,具体开标室以交易中心 4 楼大厅电子屏显 示为准 )。
备注:①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需自觉配合工作人员有序进行交易员签到(指 纹或身份证签到)及投标文件递交。②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 资格,投标人可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及时新增、变更企业交易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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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粤公平))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 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 3 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综合评估法 。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电建生态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南国东路 9 号中山大学研究生院 5 楼 邮 编:528300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 真:/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明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 真: /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卓越大厦 8 楼 805 室 邮 编:528300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电 话:0757-22832272、0757-22836721、0757-22836735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 3 楼交易执法科
2023 年 10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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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
1.1.4招标项目名称顺德区群力围、石龙围水体综合整治工程(2021-2023)一水环境 整治工程水下滤床湿地工艺包设备(二次)
1.2.2出资比例100%
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4.2是否接受联合体 投标

√ 不接受

接受,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
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 。
1.11分包

√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 。
分包金额要求: / 。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 / 。
1.12偏离

√ 不允许

允许,可偏离的项目和范围见第六章“供货需求”;
允许偏离最高项数: / 。
偏差调整方法: / 。
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 标文件的时间2023 年 10 月 28 日 17 时 30 分前。
3.2.3投标报价方式本项目报价采用总价+单价报价的方式,投标总报价=数量×单价 报价。
注:
1.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其投 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报价费用应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货物生产前准备、生产、原材料的购置和运输、运输、转运、保护、装卸、保险、相关税费、安装费、验收(含出厂及到货验收)、质量抽检、培 训、售后及技术服务(包括货物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的提 供、质保期保障等)、配合招标人完成二次深化设计费用、招标 代理服务费、不可预见费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3.算术错误修正: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正: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 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 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如果单 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应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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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
3.2.4招标控制价(最高 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金额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元。
3.4.1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 90 天。
3.5.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1 万元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及要求: 1.以现金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时: (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从本单位的基本账户通过银行汇款或转账的形式,向佛山市公共 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所获取到的保证金子账号(该账号是银 行系统为本次货物招标项目不同投标人随机生成的唯一子账号,仅限本项目项目该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使用)足额缴纳投标保 证金。 (2)投标人应在汇款或转账凭证上注明本次招标的名称(可简 称为“水下滤床湿地工艺包(二次)”)。 (3)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接到招标人退还保证金通知书后 5 日 内退还给投标人。 (4)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 误风险。 2.以投标担保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时(招标人可自行选择接受下 列一种或多种投标担保的递交方式): (1)电子投标保函(保单):

√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 化综合平台登录相关金融机构的系统办理电子投标保函(保单)。
(2)纸质投标保函(保单):

√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纸 质投标保函(保单)原件单独密封递交给招标人。

中标候选人应在投标文件公示前将纸质投标保函(保单)原件 递交给招标人。
注:投标担保包括银行保函、工程保证保险或工程担保公司保 函。银行保函应由分行、支行以上银行业金融机构出具,工程 担保公司保函应由取得相关主管部门核发资格证书的专业工程 担保公司或有资质的融资担保机构出具,工程保证保险应由经 银保监会批准可以从事保证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承保。银行业 金融机构、工程担保公司、融资担保机构、保险公司统称为保 证机构。
保函(保单)的受益人(被保险人)必须是招标人。保函(保 单)应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担保金额应满足招标文件 要求,开立时间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保函(保单)有效期应 满足投标有效期要求,载明保证机构的联系方式和详细地址,并由保证机构盖章(适用电子投标保函)或由保证机构的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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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
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适用纸质投标保函)。未尽事宜详见《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 12 部门关于在工 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全面推广应用投标担保有关事项的通 知》(佛政数〔2021〕15 号)。
3.5.2纸质投标保函(保 单)的退回方式

邮寄,寄回投标保函(保单)上载明的投标人地址。

√ 自取,自取地址: 投标人自行前往招标代理处领取(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卓越大厦 8 楼 805 室),联系人:冯先 生,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领取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如投标人在投标保函有效期内,未前往领取投标保函的,将 视其为放弃领取,投标保函将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自行处理)。

其他
注:招标人可自行选择一种或多种纸质投标保函(保单)的退 回方式。
3.7是否允许递交备选 投标方案



√ 不允许
允许,备选投标方案的编制要求:/。
3.8.3投标文件签字、盖 章要求1.投标文件中需签字、盖章的,投标人应按要求由投标人法定 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字(不得使用个人印章、签名章 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得使用其他 代章)。
2.投标文件装订成册后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3.8.4投标文件份数资信标(含资格审查资料):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共五份;经济标: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共五份;
技术标: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共五份;
投标文件电子版:两份。(以 U 盘数量为准)
注:副本可以是正本签字盖章后的复印件,但必须清晰可辨;当副本或投标文件电子版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文 件电子版应包含所有投标文件的内容。
3.8.5装订要求按照投标人须知第 3.8.4 项规定的投标文件组成内容,投标文件 应按以下要求装订:
1.分册装订,共分 3 册,分别为:

√ 经济标:1 册;

√ 资信标(含资格审查资料):1 册;

√ 技术标:1 册。
2.采用 书式胶装 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 得采用活页装订。如投标文件过厚可分册装订,但必须标明分册 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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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
4.1.1电子投标保函(保 单)的提交和核验1.电子投标保函(保单)的提交要求如下: 投标人下载加密的电子投标保函(保单)后,应当按招标文件 要求将电子投标保函(保单)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在递交投标 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并提交招标人。 2.电子投标保函(保单)的核验要求如下: 项目开标期间,电子投标保函(保单)解密后,招标人应对电 子投标保函(保单)载明的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担保金额、开立日期、有效期等内容进行核验。对符合招标文 件要求的,视为提交投标保证金有效;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的,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4.1.2纸质投标保函(保 单)的密封、标记、提交和核验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纸质投标保函(保单)的,其密封和标记、提交要求如下: 纸质投标保函(保单)原件应使用一个密封封套进行包装,并单 独递交给招标人,封套上须注明“纸质投标保函(保单)原件”字样,载明项目名称、招标人名称、招标人地址、投标人名称和 投标人地址,封套的封口处加贴封条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招 标人应在开标会上开启投纸质投标保函(保单)原件密封封套。 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及标记的,招标人不予受理。因密封不 牢靠而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保函(保单)将予以拒绝,并退还 给投标人,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关责任。 2.纸质投标保函(保单)的核验要求如下: 招标人取得纸质投标保函(保单)原件后,应对纸质投标保函(保 单)是否采用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部门规定的格式,以及纸质投 标保函(保单)载明的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担保 金额、开立日期、有效期等内容进行形式核验。对符合招标文件 要求的,视为提交投标保证金有效;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应在保存纸质投标保函(保单)原件的复印件或影印件后予以退回,并记录退回原因。 3.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如下: 招标人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南国东路 9 号中山大学研究 生院 5 楼 招标人名称:中电建生态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顺德区群力围、石龙围水体综合整治工程(2021-2023)一水环境 整治工程水下滤床湿地工艺包设备(二次)投标保函(保单)在 2023 年 11 月 7 日 9 时 30 分(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启 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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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
5.1.2参加开标会人员的 身份证明文件要求1.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场,并带齐个人身份证原件当场提交与核 验(所有个人身份证原件于开标会现场查验后当场退还)。2.参加开标会人员的身份证明文件要求: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取得 交易员资格时采集的本人指纹。
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1.评标委员会构成:共 5 人,由招标人依法组建。
6.4是否授权评标委员 会确定中标人


√ 否,推荐 2 名中标候选人,并列出评标排名次序。
7.1.1中标候选人、评标 过程及评标结果公 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将评标结果、评标专家(评标专家姓名可用代码进行标示,如专家一、专家二等)的具 体评标意见(含对否决投标人相关意见,经济标、技术标、资信 标打分汇总表,最终排名汇总表等)和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涉 及商业秘密除外)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佛山市公共资源交 易网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 3 日。
7.4.1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形式:可采用现金或者银行保函、工程保证保险保单、专业担保公司保函等形式。
履约保证金金额: 合同总金额的 10% 。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词语定义
10.1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10.2投标文件电子版
是否要求投标人同 时递交投标文件电 子版

不要求

√ 要求,投标文件电子版内容:
(1)投标文件正本签字盖章后的 PDF 格式电子文件。(2)其他电子文件:/。
投标文件电子版份数: 2 份
10.3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投标文件的密封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的投标文件共 5 包,其密封 和标记、提交要求如下:

资格审查资料的正本与副本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使用一个密封封套进行包装,并在封套上注明“资格 审查资料”字样;在封套的封口处加贴封条并加盖投标人单 位公章。

经济标的正本与副本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使用一个密封封套进行包装,并在封套上注明“经济标”字 样;在封套的封口处加贴封条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资信标(含资格审查资料)的正本与副本封面应注明“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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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
“副本”字样,使用一个密封封套进行包装,并在封套上注 明“资信标(含资格审查资料)”字样;在封套的封口处加贴 封条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 技术标明标的正本与副本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 样,使用一个密封封套进行包装,并在封套上注明“技术标 明标”字样;在封套的封口处加贴封条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 章。

技术标暗标的正本与副本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 样(注意副本不得有投标人的任何标识),使用一个密封封 套进行包装,并在封套上注明“技术标暗标”字样;在封套 的封口处加贴封条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 投标文件电子版(以 U 盘为载体)使用一个密封封套进行包 装,并在封套上注明“投标文件电子版”字样;在封套的封 口处加贴封条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 纸质投标保函原件(如有)应使用一个密封封套进行包装,并单独递交给招标人,封套上须注明“纸质投标保函原件”字样,载明工程名称、招标人名称、招标人地址、投标人名 称和投标人地址,封套的封口处加贴封条并加盖投标人单位 公章,招标人应在开标会上开启投纸质投标保函原件密封封 套。
投标文件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及标记的,招标人不予受理。对因错放或密封不牢靠而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保 函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承 担相关责任。
封套上应载明 的信息招标人地址:
招标人名称:
顺德区群力围、石龙围水体综合整治工程(2021-2023)一水环境 整治工程水下滤床湿地工艺包设备(二次) 招标资信标(或技 术标明标或经济标或投标文件电子版或投标保函)
在 2023 年 11 月 7 日 9 时 30 分(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启 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
10.4知识产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 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 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10.5同义词语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合同条款及格式”、“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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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
和“投标人”、“中标人”进行理解;“项目经理”与“项目负责人”应按相同定义 进行理解。
10.6监督
本项目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政务服务数据管理 部门和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10.7解释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 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 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 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 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 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 负责解释。
10.8项目拨付方式
详见本项目合同相关条款。
10.9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以纸质投标文件提供的信息为准。
10.10合同签订方式: 1.框架协议:由中电建生态环境集团有限公司与中标人签订,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 准; 2.采购合同:由顺德区群力围、石龙围水体综合整治工程联合体成员单位项目经理 部与中标人签订。
10.11中标服务费费用 中标人应承担所有与 构和招标人均无义务 本次招标向中标人收 改办价格【2003】8准备和 和责任 取中标 57 号”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 承担这些费用。 服务费。收费标准参考“发改 文件的规定,按差额定率累进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代理机 价格【2011】534 号”和“发 法计算后下浮 20%收取。
中标金额(万货物招标服务招标
100 以下1.50%1.50%
100-5001.10%0.80%
500-10000.80%0.45%

注:(1)本表内容须与投标人须知正文对应条款的内容一起阅读理解,如有不一致且不互相
解释的内容时,以本表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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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须知正文
1.总则
1.1 工程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 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对货物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招标公告。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招标公告。
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招标公告。
1.1.5 招标项目地点:见招标公告。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见招标公告。
1.2.2 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交货期、承包方式和质量要求 1.3.1 招标范围:见招标公告。
1.3.2 交货期:见招标公告。
1.3.3 承包方式:见招标公告。
1.3.4 质量要求:见招标公告。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货物招标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 供货能力,详见本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1.4.2 如本货物招标招标公告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的要求。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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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国家、省、市各级政府部门工作文件规 定的其他情形。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到项目现场进行踏勘。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 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1 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货物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 体货物外,其他货物不得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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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偏离
1.12.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 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1.12.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货物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技术支持资料 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12.3 投标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 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持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1.12.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可以偏差的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偏差应当符合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规定的偏差范围和最高项数,超出偏差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投标将被否决。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2.1.1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
(2)投标无效、中标无效的认定及处理;
(3)致投标人;
(4)招标公告;
(5)投标人须知;
(6)评标办法;
(7)合同条款及格式;
(8)供货要求;
(9)投标文件格式;
(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11)本项目项目发布的澄清(答疑)、修改及补充通知。
根据本章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答疑)、修改、补充,构成招 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 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2.1.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2.1.3 发布招标公告的同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2.1.4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以及招标文件的所有内 容,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 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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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委员会将予以否决,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使之 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文件。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 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佛山市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提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提交问题时 一律不得署名。
2.2.2 澄清(答疑)须经招标人盖章确认后,方可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2.2.3 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将上传至“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供投标人 下载,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 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4 招标澄清(答疑)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 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
2.3.1 招标文件发出后,招标人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或补充,并上传至“佛山市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供投标人下载。但如果修改或补充招标文件的时间距 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并且修改或补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 截止时间。
2.3.2 招标修改、补充文件须经招标人盖章确认后,方可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2.3.3 招标修改、补充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 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4 招标文件的效力
2.4.1 招标文件(澄清、答疑、修改、补充等)须经招标人盖章确认。
2.4.2 招标文件是招标人发出的要约邀请,投标人参加投标均视为承认招标公告、招标文件 及附件的所有条款,并承诺一旦中标将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条款及格式、供货 要求的质量和进度完成全部委托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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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由资信标(含资格审查资料)、经济标、技术标组成,应分别装订成册。
3.1.2 资信标(含资格审查资料)应包括下列内容:(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3.1.3 经济标应包括下列内容:(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3.1.4 技术标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3.2 投标报价
3.2.1 招标人按照招标项目制定项目货物需求清单,该清单载于本招标文件第六章。3.2.2 招标人设有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最 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3 投标人应按照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对照第六章“供货 需求”填写“分项报价表”。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 接受。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中。
3.2.4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七章“分项报价 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
3.2.5 投标报价应至少包括货物生产前准备、生产、原材料的购置和运输、运输、转运、保 护、装卸、保险、相关税费、安装费、验收(含出厂及到货验收)、质量抽检、培训、售后及技术服务(包括货物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的提供、质保期保障等)、配 合招标人完成二次深化设计费用、招标相关费用的全部费用。投标人需对批量供货等 相关的风险因素作充分考虑。投标人要充分考虑交货地点的各种情况,制定供货和运 输方案,确保能够按照招标人指定的供货时间及交货地点按时按量保质供货。招标人 提供的货物需求清单或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中有关规费、暂列金额、暂估价等非竞争性 项目明列了单价或合价的金额的,投标人应按照明列的单价或合价的金额报价。
3.2.6 投标人可先到交货地点踏勘以充分了解交货地点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 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交货地点情况而导致的索 赔或交货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3.3 投标货币
本项目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3.4 投标有效期
3.4.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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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4.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 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 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同意延长,但投标担保的有效期不 满足其投标有效期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担保;投标人拒绝延长 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 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
3.5 投标保证金
3.5.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七 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 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1)投标人须按本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方式和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须在本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前,按规定的办法提交投标保证金。
(3)投标人应将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银行汇款或转账凭证或投标保函(保单)的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辨,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固定装入投标文件中规定的位置,禁止以夹页、信封等非固化形式装入投标文件中。
3.5.2 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与退还
(1)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招标人如果按本须知第 3.4.3 款的规 定延长了投标文件的有效期,则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
(2)招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日内,通知交易中心将投标保证金及以现 金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退回中标候选人以 外的投标人,或由招标代理机构退还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的投标保函(保单)纸 质原件或由招标人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发起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 人的电子保函解保程序;
(3)招标人应当在书面合同订立之日起五日内,通知交易中心将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 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退回中标人和其他中 标候选人,或由招标人退还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函(保单)纸质原件由 招标人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发起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的电子保 函解保程序。
3.5.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的;(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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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4)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6 资格审查资料
3.6.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如有)、企业基本 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等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并 加盖投标人公章。
3.6.2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及获奖情况表”(如有)应附相关证明材料,具体证明材 料和年份要求见招标公告。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注:各项业绩证明材料的内容须能清楚反映项目名称、中标人或承包人、中标金额或 合同金额,以及本章规定的关键特征信息,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本章规定的 关键特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3.6.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 3.6.1 款至第 3.6.2 款规定的表 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7 备选投标方案
3.7.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 否决。
3.7.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
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8 投标文件的编制
3.8.1 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 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 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8.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交货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货物需求清单、招标 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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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3 投标文件正本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须 签字盖章处,均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 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否则,所有改动之处均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 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8.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 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的副 本可以是正本签字盖章后的复印件,但必须清晰明辨。
3.8.5 投标文件的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4.投标
4.1 投标保函(保单)的密封、标记、提交和核验。
4.1.1 电子投标保函(保单)的提交和核验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2 纸质投标保函(保单)的密封、标记、提交和核验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4.2.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 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一次递交的投标文件为准。
4.3.2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8 款、第 4.1 款、第 4.2 款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4.3.3 投标人依法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 日内办理退 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扣除银 行手续费)。
5.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5.1.1 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 场,并带齐个人身份证原件当场提交与核验(所有个人身份证原件于开标会现场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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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当场退还)。
5.1.2 参加开标会人员的身份证明文件要求: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取得交易员资格时采集的本 人指纹。
5.1.3 开标当日,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未全程参加开标会的,视为该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
5.2 开标程序
5.2.1 投标人出席开标会人员的身份检查由招标人代表实施并当众宣布检查结果;投标文件 密封情况检查由招标人实施并当场宣布检查结果。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其投标将被拒 绝。
5.2.2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介绍参加开标会的人员;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3)按照规定检查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保函(保单)的密封情况;
(4)按照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5)设有标底的,公布标底;
(6)核验投标保证金递交等情况;
(7)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报价及相关内 容,并记录在案;
(8)开标结束。
5.2.3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会议。
5.3 开标异议
5.3.1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过程中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5.3.2 当开标过程发生争议无法确定投标文件的有效性时,则提交评标委员会裁决。
6.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 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1)招标项目的主管部门(包括上级管理部门)或者对该项目有监督职责的行政监督 部门的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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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招标项目的招标人、投标人的工作人员、退休或离职未满 3 年的人员;(3)招标项目的招标人、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4)与招标项目的投标人有直接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投标公正评审的;
(5)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 或刑事处罚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 标的,应当及时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 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四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 进行评审。第四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6.4 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推荐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
7.定标、公示及合同授予
7.1 中标候选人、评标过程及评标结果公示
7.1.1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将评标结果、评标专家(评标专家姓名可用 代码进行标示,如专家一、专家二等)的具体评标意见(含对否决投标人相关意见,经济标、技术标、资信标打分汇总表,最终排名汇总表等)和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涉 及商业秘密除外)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示,公示期不 得少于 3 日。
7.1.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异 议,且异议应当针对评标结果的全部问题一次性完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 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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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中标
7.2.1 经公示无异议后,招标人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7.2.2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的 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 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 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7.2.3 中标人的投标报价为中标价。
7.3 中标通知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向中标人发出经公共资源交易机构确认的中标通知书,并在 15 日内通过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开中标结果。
7.4 履约保证金
7.4.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五章“合 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 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五章“合 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格式要求。
7.4.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4.1 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 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7.4.3 招标人要求中标人提供履约保证金或其他形式履约担保的,招标人应当同时向中标人 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工程款支付担保可采用银行保函或专业担保公司担保等形式。
7.5 签订合同
7.5.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 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 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 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 过部分予以赔偿。
7.5.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 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5.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 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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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4 交易中心接到招标人通知后方可退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8.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 3 个的;
(2)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少于 3 个的;
(3)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为 0 名或者 1 名的(即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为 3 名及以上 且通过响应性审查的投标人为 0 名或者 1 名的);
(4)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9.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 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 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 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 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 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四章“评标办法”没有 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 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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