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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任泽区城市更新项目-任泽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及配套附属设施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邢台市任泽区城市更新项目-任泽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及配套附属设施工程EPC总承包已由邢台市任泽区行政审批局以关于任泽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及配套附属设施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任行审投资批[2023]10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渚泽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统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渚泽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项目名称:邢台市任泽区城市更新项目-任泽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及配套附属设施工程EPC总承包。建设地点:邢台市任泽区。建设单位:邢台市任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代建单位:河北渚泽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施工长度为5160米,其中:龙岗大街(现状人民街-区界)全长980米、滏阳路(新东方小区西门-百泉街)全长500米、广源路(人民街-牛尾河)全长1200米、新兴街(润德路-牛尾河)全长650米、朝阳街(昌平路-陆泽路)全长880米、圣水路(游雅街-牛尾河街)全长500米、兴隆街(润德路-广源路)全长450米,主要建设7条路段的排水工程、道路恢复、连接桥及其他附属设施工程。工程质量:勘察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勘察规范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EPC工程总承包,EPC包括本项目勘察(包括现场勘察、勘察成果的整理、重点分析评价有关的工程问题等,出具满足施工图设计所需的勘察报告及后期服务等相关工作)、设计(包括施工图设计并配合指导现场施工、参加本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等全部内容)、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全部内容,并配合发包人完成设计手续及施工许可、竣工验收、档案移交等相关手续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质:1)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2)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3)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满足本项目的需要
       3.1.3信誉要求: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标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
       3.1.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勘察负责人要求: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或注册执业资格(市政相关专业)
       3.1.5其他要求: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②特别说明:本项目执行“双盲”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单位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3.1.6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驻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至投标截止时间无在建工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人数不得超过三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的成员应推荐一名联合体牵头人(承担施工承包的投标人);
(2)联合体牵头人对招标范围内的内容总负责。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各成员共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5)联合体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下载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等事宜。
(6)中标后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联合体的牵头单位、组成结构或职责及出资比例均不得变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2-09 00:00:00至2024-02-21 23:59: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3-04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交易平台”(http://hb.zcjb.com.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邢台市任泽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北渚泽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安泰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邢台市任泽区东方大厦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建华北大街28号中恒大厦北楼23层
邮编:
邮编:050000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0319-7655920电话:0311-85110581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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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antaizhaobiao003@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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