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涿鹿县公安局重建拘留所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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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 |
招标公告名称: | 【涿鹿县公安局重建拘留所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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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E1300000271020366001B01 | ||||||||||||||||||||||||||||||||||||||||
招标内容: | |||||||||||||||||||||||||||||||||||||||||
【涿鹿县公安局重建拘留所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涿鹿县公安局重建拘留所建设项目-施工已由涿鹿县行政审批局以涿行审建审字[2023]100号、涿行审建审字[2023]140号、涿行审建设招核字[2024]1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涿鹿县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涿鹿县公安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 项目名称:涿鹿县公安局重建拘留所建设项目-施工 2.1.2 建设地点:涿鹿县涿鹿镇北小庄北看守所院内。 2.1.3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占地面积5584.7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309.2平方米,重建地上二层拘留所一栋、大门一座,购置安装集成化、数字化、网络化的安防设备设施、食堂等日常用品及专用设备、并配套建设围墙、体能锻炼活动场地、停车场地、室外管网、道路及场地硬化、绿化等附属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1.4 计划工期:自签订施工合同起至2024年10月31前完工。 2.1.5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行业合格标准。 2.1.6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 1 个标段。 2.1.7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2招标范围:涿鹿县公安局重建拘留所建设项目-施工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财务要求:须具有有效的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账户开户银行2024年01月01日以后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须信誉良好,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 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http://www.gsxt.gov.cn/) 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黑名单) 信息 (投标文件中无需附相关查询截图,以开标现场查询为准) ; 3.1.4其他要求:①投标人须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 ③特别说明:本招标项目“双盲”评审。评审专家统一从全省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实现评审过程“盲评”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施工组织设计)采取暗标评审。 1、请注意: 编制投标文件需使用企业河北 CA,未办理 河北 CA 的投标单位,需进行企业河北 CA注册。河北 CA 注册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项目投标。 如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未及时注册导致影响投标的,其后果自负。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2、 企业资质等级请参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确保新旧资质平稳过渡。 投诉举报渠道和方式 张家口市涿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办):0313-3167028 质疑联系方式:中佳信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2-08 09:00至2024-02-20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2-29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hebeieb.com.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北省)(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招标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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