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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共享单车亭广告栏升级改造及运营管理项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景洪市共享单车亭广告栏升级改造及运营管理项目
(招标编号:KJZ2024-JH-03号)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
一、招标条件
本景洪市共享单车亭广告栏升级改造及运营管理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景洪市城市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招标范围:完成景洪市十二个自行车站点的广告栏改造(在原基础上进行升级改
造成数字化广告栏)及运营管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景洪市共享单车亭广告栏升级改造及运营管理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景洪市共享单车亭广告栏升级改造及运营管理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它组织,具
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近三年(2020~2022 年)经审计的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经审计的审计报
告及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不足1年的可提供自成立之日起任意2个月的财务报表,不足2
个月的,需做出说明;或者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或者财政部门认可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提供参加招投标活动前段时间
2023
年6月至今任意连续2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税收是指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
(凭据是指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
证明);如在参加招投标活动前段时间上税为零,提供该段时间税收为零的《增值税或营业
税或企业所得税税款申报表》或《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税款网上办税受理通知单》
若为新成立的公司应作出说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文件扫描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2)提供参加招投标活动前段时间2023 年6月至今任意连续2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社
会保险是指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的凭据(凭据是指社会保险费缴款
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若为新成立的公司
应作出说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
险。
3.4 投标人应信誉良好,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
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情况说明或承诺书。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2月08日08时30分到2024年02月21日18时00分
获取方式:到昆明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景洪市勐海路70号中国人民保险4楼402
室)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3月01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昆明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景洪市勐海路70号中国人民保险6楼会议室)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3月01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昆明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景洪市勐海路70号中国人民保险6楼会议室)
七、其他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景洪市共享单车亭广告栏升级改造及运营管理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招标
人为景洪市城市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昆明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景洪市共享单车亭广告栏升级改造及运营管理项目。
2.2项目编号:KJZ2024-JH-03号
2.3招标范围:完成景洪市十二个自行车站点的广告栏改造(在原基础上进行升级改造成数
字化广告栏)及运营管理。
2.4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5 合同履行期限:5年,开始时间为签订合同之日起。
2.6建设周期: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6个自行车站点的广告栏改造,1年内完成全部广
告栏升级改造,并开始投入运营。
2.7合作模式:(1)招标人提供项目的建设经营场地(12个单车亭广告栏); (2)中标单
位负责电源施工建设,电费支付,全额出资升级改造数字化广告栏,广告栏升级改造完成后,
由中标单位负责运营、维护、管理、清洁。(3)中标单位投入改造广告栏的成本需由第三方
审计机构进行审计。(4)广告栏租赁后,投放的内容和合同签订内容需由招标人审核。
2.8收益分成
2.8.1广告栏升级改造完成后,由中标单位负责运营,双方按照运营费用的实际收入分配项
目收益,投标人在投标时对分成比例进行报价:
(1)广告栏升级改造完成后成本收回前:招标人占比不得低于25%,中标单位占比不得高
于75%; 成本收回后收益分成双方合同中约定。
(2)项目实际收益以中标单位与第三方签订的租赁合同金额为依据,以实际发生的银行流
水为收益分成。
2.8.2收益分成的结算和支付
每月15日前就上月的收益对账一次,中标单位出具结算单,招标人核对无误且向中标单位
全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7日内,中标单位向招标人支付相应分成费用。
2.9 标段划分:本项目只设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它组织,具
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近三年(2020~2022 年)经审计的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经审计的审计报
告及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不足1年的可提供自成立之日起任意2个月的财务报表,不足2
个月的,需做出说明;或者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或者财政部门认可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提供参加招投标活动前段时间 2023
年6月至今任意连续2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税收是指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
(凭据是指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
证明);如在参加招投标活动前段时间上税为零,提供该段时间税收为零的《增值税或营业
税或企业所得税税款申报表》或《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税款网上办税受理通知单》
若为新成立的公司应作出说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文件扫描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2)提供参加招投标活动前段时间2023年6月至今任意连续2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社
会保险是指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的凭据(凭据是指社会保险费缴款
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若为新成立的公司
应作出说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
险。
3.4投标人应信誉良好,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
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情况说明或承诺书。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投标人于2024年2月8日至2024 年2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
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昆明建设咨询管
理有限公司(景洪市勐海路70号中国人民保险4楼402室)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1日09时00分,地点为昆明建设咨询管理有限
公司(景洪市勐海路70号中国人民保险6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昆明建设
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网(http://kmjl.net.cn/)上同时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
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景洪市城市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景洪市清泉路13号俊都五金建材城 33幢4楼、5楼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昆明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景洪市勐海路70号中国人民保险4楼402室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景洪市城市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景洪市城市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景洪市清泉路13号俊都五金建材城33幢4楼、5楼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昆明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景洪市勐海路70号中国人民保险大楼4楼402室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1806103433@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A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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