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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支行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鹤山支行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20240009)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江门市,鹤山市
一、招标条件
本鹤山支行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
资金O万元,招标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
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0.00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鹤山支行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鹤山支行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供应商资质要求
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且食品经营许可证上载明的经营场所在广东省内。
(二)供应商基本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在参加我行采购活动前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
动用工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以及没有被我行认定为损害我行权益的行为。
4、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我行要求。
5、具有为我行提供货物、工程或服务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截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未被禁止参与我行采购活动(已解除处罚的除外)。
7、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8、未经采购方同意不得将本项目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或分包。
9、供应商应主动披露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对于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子包采购或者未划分子包的同一项目采购。关联关系企业包含以下情况之
(1)与本单位的单位负责人(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


(2)与本单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含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由其控股的
子公司。
10、供应商应主动披露其与我行人员利益关系,对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我行保留
不接受其参与本项目的权利: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主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拟派项目团队人员
曾经与我行(含辖属分支机构)存在劳动关系;
(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主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拟派项目团队人员
与中国银行江门分行采购相关部门(鹤山支行、江门分行人力资源部、江门分行办公室)管
理层成员或利益关联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关系。
如受邀方不能同时满足上述条件而参与本项目采购的,采购方有权取消受邀方参与本项目的
资格,并要求受邀方退回已经获取的相关资料,即使采购方已发出确认通知书、或者已经与
该受邀方签订正式合同,或者已经实际开始履行相关合同,采购方均有权随时终止该等确认
通知书或合同。若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则所有关联关系企业的报价文件无效。;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3月04日09 时00分到2024年03月04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我行将在收到供应商的报名资料后,向通过资格初审的已报名供应商发出采
购文件电子版(发往供应商报名时提供的被授权人电子邮箱)。获取从我行联系邮箱发出的
本采购邀请文件的单位才能成为本次项目的受邀方,采购方有权拒绝接受非受邀方所递交的
应答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3月11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江门市蓬江区港口路22号中国银行主楼5层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3月11日09 时30分
开标地点:江门市蓬江区港口路22号中国银行主楼5层会议室
七、其他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以下简称“采购方”或“我行”)现就“鹤山支行食
堂食材采购项目”(下称“本项目”)进行采购,择优选取授予合同供应商。欢迎符合资格条
件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


一、项目编号:20240009
二、项目名称: 鹤山支行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三、项目概述
我行拟计划实施江门鹤山支行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采购期限14个月,为2024年4月1日-2025
年5月31日。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资质要求
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且食品经营许可证上载明的经营场所在广东省内。
(二)供应商基本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在参加我行采购活动前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
动用工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以及没有被我行认定为损害我行权益的行为。
4、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我行要求。
5、具有为我行提供货物、工程或服务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截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未被禁止参与我行采购活动(已解除处罚的除外)。
7、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8、未经采购方同意不得将本项目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或分包。
9、供应商应主动披露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对于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子包采购或者未划分子包的同一项目采购。关联关系企业包含以下情况之
(1)与本单位的单位负责人(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
(2)与本单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含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由其控股的
子公司。
10、供应商应主动披露其与我行人员利益关系,对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我行保留
不接受其参与本项目的权利: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主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拟派项目团队人员
曾经与我行(含辖属分支机构)存在劳动关系;
(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主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拟派项目团队人员
与中国银行江门分行采购相关部门(鹤山支行、江门分行人力资源部、江门分行办公室)管


附件:
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 梅州市梅县区松口镇人居环境提升项目(横东村、大黄村片区)
项目代码: 2311-441403-17-01-467734
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不采用招标 方式
全部招标部分招标自行招标委托招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
勘察
设计核准核准核准
建筑工程核准核准核准
安装工程核准核准核准
监理核准核准核准
主要设备
重要材料
其他

核准意见: 方式。
1、根据国家、省相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依法进行核准。 2、涉及政府采购事项,按政府采购的规定执行。 3、该项目总投资6869.20万元,其中:勘察58.62万元,设计202.64万元,建筑工程 5577.22万元,安装工程285.00万元,监理151.44万元,其他594.28万元。 核准本项目的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监理全部采用赛托相组织形式和公开招标的 A

亠丶仕 部门善立
202+ 八4日
注:核准部门在空格注明“核准”或者“不予核准”。


知)江门市蓬江区港口路22号中国银行主楼5层会议室。采购方将根据受邀方递交应答文
件的先后顺序确定具体磋商时间,与供应商逐一进行磋商。受邀方应委派在应答文件中《授权
委托证明书》所载明的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出席磋商会议。若受邀方临时更改磋商代表,
该磋商代表应携带最新的《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出席磋商会议。
十三、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采购方有权变更应答文件提交截止的时间及磋商的时间,变更
通知的告知地址以受邀方在报名时填写的联系邮箱为准。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0750)3163068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
2024年2月23日
授权委托证明书
授权委托证明书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 (公司名称)的
(法人代表/负责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 (单位名称)的 (被授
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中国银行江门分行鹤山支行食堂食材采购
项目”的磋商/磋商采购,以本公司名义处理报名有关的事务。
本单位(公司)对被授权人、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抵达贵方之前,本授权书始终有效。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由被授权人签
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盖章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章:


被授权人签章:
公司盖章:
附:
1、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被授权人固定电话:
3、被授权人手机号码:
4、被授权人通信地址及邮编:
5、被授权人电子邮箱: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
地 址:江门市港口路22号中国银行江门分行办公室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boc-jm@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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