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共湖州市委宣传部2024年度在央视投放“在湖州看见美丽中国”城市形象广告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专家论证意见公示
微信分享
关注项目
标讯收藏
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立即查看
|
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中共湖州市委宣传部
项目名称: 中共湖州市委宣传部2024年度在央视投放“在湖州看见美丽中国”城市形象广告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中共湖州市委宣传部2024年度在央视投放“在湖州看见美丽中国”城市形象广告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单位: 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详见附件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根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指示要求,为深入讲好湖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实践故事,树立“在湖州看见美丽中国”城市形象,凸显“精致、厚重、充满张力、承载使命”的城市特色,2024年将进一步加大城市营销力度,持续擦亮“在湖州看见美丽中国”的城市品牌,不断提升湖州城市知名度和美誉度,为“六个新湖州”建设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经中共湖州市委宣传部2024年第一次部务会审议通过, 2024年度继续在中央电视台投放城市形象广告,该项目预算专项资金为3385万元。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总经理室,负责中央电视台所属开路频道广告的统一经营与管理。该部门曾多次来我市拍摄公益广告,其中“在湖州看见美丽中国”主题公益广告,首播于2019年,在中央电视台16个上星频道同时投放播出,全方位拓展了我市生动践行“两山”理念典型经验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在近四年的工作对接和密切合作中,市委宣传部和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总经理室建立了良好关系。因此,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总经理室同意继续沿用上一年度的合作方式,不通过第三方广告代理公司,直接和他们签订投放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的规定,鉴于中央电视总台是国务院直属正部级事业单位,是国内信号覆盖面最广、电视收视率最高的电视新闻媒体机构,在全国广大观众中具有很强的权威性和说服力,具有唯一性,建议本项目以单一来源方式向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总经理室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总经理室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1号
三、公示期限
2024年02月23日 至 2024年03月01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中共湖州市委宣传部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 真: /
地 址: 湖州市仁皇山路666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湖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 系 人: 程先生
监管部门电话: 0572-2150216
传 真: /
地 址: 湖州市龙王山路518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DOC022324-02232024042315.pdf
646.1 KB
采购人: 中共湖州市委宣传部
项目名称: 中共湖州市委宣传部2024年度在央视投放“在湖州看见美丽中国”城市形象广告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中共湖州市委宣传部2024年度在央视投放“在湖州看见美丽中国”城市形象广告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单位: 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详见附件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根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指示要求,为深入讲好湖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实践故事,树立“在湖州看见美丽中国”城市形象,凸显“精致、厚重、充满张力、承载使命”的城市特色,2024年将进一步加大城市营销力度,持续擦亮“在湖州看见美丽中国”的城市品牌,不断提升湖州城市知名度和美誉度,为“六个新湖州”建设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经中共湖州市委宣传部2024年第一次部务会审议通过, 2024年度继续在中央电视台投放城市形象广告,该项目预算专项资金为3385万元。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总经理室,负责中央电视台所属开路频道广告的统一经营与管理。该部门曾多次来我市拍摄公益广告,其中“在湖州看见美丽中国”主题公益广告,首播于2019年,在中央电视台16个上星频道同时投放播出,全方位拓展了我市生动践行“两山”理念典型经验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在近四年的工作对接和密切合作中,市委宣传部和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总经理室建立了良好关系。因此,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总经理室同意继续沿用上一年度的合作方式,不通过第三方广告代理公司,直接和他们签订投放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的规定,鉴于中央电视总台是国务院直属正部级事业单位,是国内信号覆盖面最广、电视收视率最高的电视新闻媒体机构,在全国广大观众中具有很强的权威性和说服力,具有唯一性,建议本项目以单一来源方式向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总经理室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总经理室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1号
三、公示期限
2024年02月23日 至 2024年03月01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中共湖州市委宣传部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 真: /
地 址: 湖州市仁皇山路666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湖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 系 人: 程先生
监管部门电话: 0572-2150216
传 真: /
地 址: 湖州市龙王山路518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DOC022324-02232024042315.pdf
646.1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