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洪区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第三方服务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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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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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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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于洪区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第三方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4-210114-00002
二、项目名称:于洪区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第三方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于洪区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第三方服务
供应商名称:辽宁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34号
中标(成交)金额:1,450,000(元)
评审总得分:81.72(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于洪区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第三方服务
服务类
名称:于洪区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第三方服务(C24050000生态环境保护类合作服务)
服务范围: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
服务要求:按照《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修订版)》及《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指标(修订版)》(环办生态函〔2021〕353号),完成创建档案收集整理工作,基于于洪区实际情况,结合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相关佐证资料,分析评估于洪区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35项建设指标完成情况,并按创建验收规范要求分类形成汇总档案,编制完于洪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技术报告、自查评估报告、创建工作报告、建设指标完成情况证明材料、典型事迹材料和摘要文本等。
服务时间:2027年12月底前(2024年4月底前完成规划文本编制)
服务标准:严格按照《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修订版)》及《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指标(修订版)》(环办生态函〔2021〕353号),完成创建档案收集整理工作,基于于洪区实际情况,结合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相关佐证资料,分析评估于洪区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35项建设指标完成情况,并按创建验收规范要求分类形成汇总档案,编制完于洪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技术报告、自查评估报告、创建工作报告、建设指标完成情况证明材料、典型事迹材料和摘要文本等。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朝章、于海春、张凯、梅树静、胡旭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于洪区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第三方服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100万元×1.5%+(中标金额-100万元)×0.8%】×80%,不足4000元,按4000元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4,88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沈阳市于洪生态环境分局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沈大路45号甲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汇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铁西区云峰南街20-1号
联系方式:024-251583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十、附件
采购文件:3.招标文件-于洪区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第三方服务(非专门面向).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于洪区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第三方服务
供应商名称:辽宁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一、项目编号:JH24-210114-00002
二、项目名称:于洪区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第三方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于洪区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第三方服务
供应商名称:辽宁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34号
中标(成交)金额:1,450,000(元)
评审总得分:81.72(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于洪区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第三方服务
服务类
名称:于洪区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第三方服务(C24050000生态环境保护类合作服务)
服务范围: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
服务要求:按照《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修订版)》及《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指标(修订版)》(环办生态函〔2021〕353号),完成创建档案收集整理工作,基于于洪区实际情况,结合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相关佐证资料,分析评估于洪区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35项建设指标完成情况,并按创建验收规范要求分类形成汇总档案,编制完于洪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技术报告、自查评估报告、创建工作报告、建设指标完成情况证明材料、典型事迹材料和摘要文本等。
服务时间:2027年12月底前(2024年4月底前完成规划文本编制)
服务标准:严格按照《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修订版)》及《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指标(修订版)》(环办生态函〔2021〕353号),完成创建档案收集整理工作,基于于洪区实际情况,结合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相关佐证资料,分析评估于洪区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35项建设指标完成情况,并按创建验收规范要求分类形成汇总档案,编制完于洪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技术报告、自查评估报告、创建工作报告、建设指标完成情况证明材料、典型事迹材料和摘要文本等。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朝章、于海春、张凯、梅树静、胡旭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于洪区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第三方服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100万元×1.5%+(中标金额-100万元)×0.8%】×80%,不足4000元,按4000元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4,88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沈阳市于洪生态环境分局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沈大路45号甲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汇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铁西区云峰南街20-1号
联系方式:024-251583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十、附件
采购文件:3.招标文件-于洪区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第三方服务(非专门面向).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于洪区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第三方服务
供应商名称:辽宁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