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项目信息 |
项目名称: | 辛庄水厂水质提升项目净水车间设备采购 | 项目编号: | E3706002318005147 |
工程地址: | 招远市 |
建设规模: | 新建净水厂综合净水车间1座,设计规模为7万m³/d,本次招标内容:一期4万m³/d 超滤膜系统、紫外线+过氧化氢配套主要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水泵机组、阀门、加药设备、超滤膜过滤及反洗系统、紫外线+过氧化氢系统、电气设备、自动化控制设备、仪表及监控监测设备等。 | 招标方式: | 公开 |
建设单位: | 招远市自来水公司 |
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联系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招标单位: | 招远市自来水公司 |
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联系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招标代理机构: | 山东安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联系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二、开标时间及地点 |
开标时间: | 2024/2/21 9:30:00 |
开标地点: | 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远分中心 |
三、评审委员会评分汇总表 单位名称 | 技术标评委1 | 技术标评委2 | 技术标评委3 | 技术标评委4 | 技术标评委5 | 技术标评委6 | 技术标评委7 | 技术标得分 | 资信标得分 | 商务标得分 | 总得分 | A | ** | ** | ** | ** | ** | ** | ** | ** | ** | ** | 98.95 | B | ** | ** | ** | ** | ** | ** | ** | ** | ** | ** | 72.05 | C | ** | ** | ** | ** | ** | ** | ** | ** | ** | ** | 80.17 | 山东利源海达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14.2 | 12.9 | 12.8 | 13.5 | 13.7 | 13.2 | 13.7 | 13.4 | 6 | 48.3 | 67.7 | |
四、定标候选人情况 |
(一)商务标情况 投标人名称 | 资质等级 | 投标总报价(元/费率) | 投标报价说明 | 质量 | 工期/天 | 山东招金膜天股份有限公司 | 建筑业-专业承包-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二级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 | | 按最新(现行)国标、部标、行业标准、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及合同要求制造、验收,要求达到合格标准(以上标准如有冲突执行最严格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90 | 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建筑业-专业承包-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三级 | 22580000(元) |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接甲方通知单后 90 日历天 | 山东环投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建筑业-专业承包-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二级 | 22120000(元) |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90 | |
(二)业绩情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地址 | 承揽时间 | 山东招金膜天股份有限公司 | 1 | 南郊水厂水质提升工程材料采购包 | | 2021/5/24 0:00:00 | 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山东环投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
(三)荣誉情况 序号 | 荣誉名称 | 发奖机关 | 公布地址 | 获奖时间 | 山东招金膜天股份有限公司 | 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山东环投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
(四)项目班子成员情况 序号 | 姓名 | 岗位 | 证书编号 | 专业 | 任职阶段 | 备注 | 山东招金膜天股份有限公司 | 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山东环投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
五、其他投标人商务标信息汇总表 |
(一)商务标情况 序号 | 投标单位名称 | 资质等级 | 项目经理 | 投标总报价 | 得分 | 1 | 山东利源海达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建筑业-专业承包-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二级 | 刘长庆 | 21201600(元) | 48.3 | |
六、否决投标情况汇总表 |
七、公示时间: | 2024年02月21日13时22分 - 2024年02月24日15时00分 |
八、异议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6月21日颁布)的有关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定)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采用“评定分离” 模式的,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定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逾期将不予受理。(提出异议链接) |
九、投诉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6月21日颁布)的有关规定,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事项未向建设单位提出异议的,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不予受理。(提出投诉链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