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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呼中区日常养护小修保养第二批项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2023年呼中区日常养护小修保养第二批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呼中区日常养护小修保养第二批项目已由呼中区交通运输局以呼交发〔2023〕7号文件批准,项目业主为呼中区农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源为省投;招标编号:JT1306G240219001001。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3年呼中区日常养护小修保养第二批项目。
2.2建设地点:呼中区
2.3建设规模:2023年呼中区日常养护小修保养第二批桥梁维修工程共计30座桥梁。路面灌缝955米,所有桥梁均在桥头两侧设置桥名牌,并在桥上设置桥梁公示牌共计92块。每座桥均刷保护漆,栏杆3000平方米,防撞护栏氟碳漆7076平方米。对于桥面铺装出现坑槽现象,凿除破损桥面,重新铺筑。部分桥梁两侧设置护栏600米。
2.4计划工期:计划工期 213日历天,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内容。
2.6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17);竣(交)工验收依据交公路发〔2010〕65号规定,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质量评定优良。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最高投标限价:1,808,817.00元
2.9安全目标:满足国家、交通运输部及黑龙江省相关规定,无安全责任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资质、相应业绩,且满足以下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
(1)资质要求:
本标段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桥梁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2)财务要求:
提供2020年、2021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注:2020年后注册成立的投标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会计报告且符合上述要求,新成立未满一年的企业无需提供。
(3)业绩要求:
提供近三年(2020年1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独立完成1项公路新建或改建或公路养护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提供网上中标公示截图、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成立公司不满三年,从成立之日起查询到投标截止日之前,提供查询截图)。
(4)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得在合同中违约、被驱逐出现场、亦不曾因任何原因而被废除合同;
②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得有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被媒体曝光或被有关部门处罚
③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得有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
④在最近三年中,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⑤不存在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⑥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⑦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⑧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⑨投标人需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在投标文件中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进行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经查询有犯罪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①-④需投标人提供承诺函,承诺函自拟(成立公司不满三年,从成立之日起查询到投标截止日之前,提供查询截图)
(5)主要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要求:1人,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
项目总工要求:1人,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
注: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道桥、道路、公路与桥梁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 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02月22日09时00分至2024年02月29日14时00分,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项目投标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投标人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递交工作。
第一信封电子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3月13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于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电子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分别上传至“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投标,未在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开标时间、方式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3月13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大兴安岭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兴安岭地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东侧501室)
本项目为线上开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的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详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8.中标候选人公示
本项目将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示中标候选人。
9.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呼中区交通运输局
电    话:13845725618
招 标 人:呼中区农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呼中镇中心大街61号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黑龙江九思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中交香颂B栋12A层佳溪招标
联 系 人:佟先生
电    话:0451-59029666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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