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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两江水务有限公司鱼嘴水厂2024年生产系统脱水泥沙处置项目项目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重庆两江水务有限公司鱼嘴水厂2024年生产系统脱水泥沙处置项目(项目名称)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重庆两江水务有限公司鱼嘴水厂2024年生产系统脱水泥沙处置项目(项目名称),比选人为重庆两江水务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概况:重庆两江水务有限公司鱼嘴水厂生产系统产生的脱水泥沙交给乙方运输、处置,比选人支付运输处置费用,比选人每年脱水泥沙处置量约4380吨(比选人产生脱水泥沙约12吨/日,场地可临时堆2日的脱水泥沙数量约24吨),该数量为预测数量,投标人应按比选人实际调度进行脱水泥沙处置,以经比选人确认的实际脱水泥沙处置数量为准进行结算,服务时间达到合同条款的规定。
2.2、投标人负责从比选人脱泥车间将脱水泥沙转运进行处理,具体内容包含人工转运、装卸、运输、并合理、合规、合法处置;并负责提供脱水泥沙接、运的车辆或人员,负责车辆的正常、安全运行及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
2.3、服务要求:
1)自行装车、卸货(包括料仓下料不畅时自行疏通等);
2)车辆全密封,运输过程不得撒漏滴冒、不得有臭气散溢;
3)比选人堆放场地受限的情况下可临时堆放2日的脱水泥沙数量约24吨,水厂每天的脱水泥沙数量受水质水量影响,有所波动,无条件派车屯泥(中标人当日装载量不低于30吨),投标人需具备对应的运输和处置能力,在24小时内将脱水泥沙运出厂区,确保比选人生产不受影响;
4)投标人需将鱼嘴水厂内指定堆放场内的脱水泥沙装载入车,由投标人使用运输车辆(有装配GPS)将脱水泥沙外运至合法合规的地点,进行无害化处置;
5)参与脱水泥沙的运输车辆应当定期检查,保证完好,有定检记录。
6)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和必要的防护用品,以及应急救援器材,应定期检查,定期更换。
7)进入比选人厂区的人员应遵守比选人公司规章制度,服从比选人公司人员安排调遣。
8)进入比选人公司操作时,操作人员必须按照比选人公司相关风险评价配备个人防护用品。
2.4、投标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各项廉政规定,格守职业道德规范。
2.5、投标人应按国家环保要求处理脱水泥沙(含副产物及其衍生物),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风险、所需的全部费用和责任。
2.6、中标人运输重庆两江水务有限公司鱼嘴水厂生产系统产生的脱水泥沙的车辆在进入脱水泥沙处理车间大门时以及在指定脱水泥沙卸泥点卸泥时应通过网络摄像头拍摄视频和照片,并存档备查。视频分辨率不低于1080P,视频画面要求连续、清晰,能清晰辨认车牌号码、车厢盖板密封情况。视频和照片资料按合同要求定期传输给比选人存档。该视频和照片资料在中标人的存档时间为三个月。
2.7、中标人须保证比选人可通过网络实时查询运输车辆运输脱水泥沙时的GPS行驶轨迹,24小时不间断实时查看进入鱼嘴水厂大门以及指定卸泥点卸泥时的视频资料等。如不能保证能够连续、清晰查看视频资料的,在此期间发生的任何风险、损失和责任等均由中标人承担,若造成比选人损失的,中标人还应完全赔偿比选人损失。
2.8、中标人在提供服务期间,若发现GPS定位系统路线异常或无法查看指定卸泥点监控视频等情况,中标人应提供可信服书面说明,否则比选人有权扣罚中标人【5000】元/车.次,且在无法查看和(或)难以辨认视频内容等上述情况期间内发生的任何风险、损失和责任等均由中标人承担,若造成比选人损失的,中标人还应完全赔偿甲方损失。
2.9、因中标人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脱水泥沙运输、处置资质被吊销和/或无法续期、运输车辆故障和/或在运输途中发生事故、脱水泥沙处理工艺或装置无法满足脱水泥沙处置等)造成脱水泥沙运输、处置工作无法开展,中标人须立即启动应急处理预案并承担相关费用,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风险、损失、费用、责任等均由中标人承担,并由中标人完全赔偿给造成比选人和/或其他第三方的损失。
2.10合同期限:本合同脱水泥沙处置期限为12个月(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起算),乙方按约完成合同义务,合同生效之日起脱水泥沙处置满12个月或中标金额履约完成即合同完成,双方完整履行完所有合同义务后合同自行终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独立的法人单位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公章)。
3.2投标人脱水泥沙处理处置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且具有相应的处置能力,处置地点需合法合规,确保脱水泥沙处置合法、合规、环保(提供承诺书加盖投标人鲜公章)。
3.3投标人应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若是委托第三方运输,另需提供《委托合同》及第三方单位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委托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位鲜公章)。
3.4 严格执行转运联单制度,并随时接受政府相关部门及比选单位的检查(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鲜公章,格式自拟)。
3.5投标人须提供脱水泥沙处置工艺介绍、相关资质文件和处置设备设施现场照片。若是委托第三方进行脱水泥沙处置,则须提交以上文件和委托协议(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鲜公章)。
3.6投标人必须确保脱水泥沙装卸和运输合法、合规、环保、卫生,提供应急处理预案,若出现倾倒或洒漏,必须在相关部门要求的时间内完成应急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鲜公章)。
3.7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目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鲜公章,格式自拟)。
3.8信誉要求:
投标人须按以下(1)至(4)项内容提供承诺(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注:信誉要求第(3)项除须承诺外,另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
(1)若投标人违反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规定且在处罚期内的,按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根据比选公告后附“违反规定投标人”名单进行评审(注:最终以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黑名单公示为准));
(2)自2021 年1月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若投标人在参加各类招投标活动及中标合同履行有效期内(包含但不限于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或控股企业)被查实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以不正当理由拒绝与业主签订合同、交付的产品及服务质量存在问题等不良行为,以及自2019年1月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近5年可归责于投标人的重伤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以有权部门出具的行政处罚、事故调查报告、事故通报等为认定依据)和近5年因投标人及其相关方【包括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雇员、分包商等】原因造成安全环保事故的,比选人有权按废标处理或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终止合作关系,由此产生的风险、损失、费用、责任等均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以投标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
(4)严禁投标人以联合体或挂靠方式进行投标,也不允许任何私人承包或转承包形式,一经发现,立即解除双方合作关系;
投标人须承诺不得存在(5)至(12)项情况(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7)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8)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9)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0)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
(11)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9项目管理人员:
(1)项目负责人:取得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或其授权的培训机构颁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和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3年12月﹣2024年2月期间不低于1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2)现场至少配备1名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现场日常安全管理,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和能力(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和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3年12月﹣2024年2月期间不低于1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3)现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提供的有效证书或证明材料包含下列有效证件之一:
a .初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证。
b .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培训合格证(行政部门盖章)。
c .提供其他行政管理部门授权的安全培训机构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同时提供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和其他行政管理部门授权安全培训机构的证明材料,例如应急管理局官方网站公布的安全培训机构名单)。
3.10投标人提供从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总额超过60万元的类似的业绩(提供业绩对应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资料如提供的复印件,原件备查,评委需审查原件时而未提供原件者视为无效投标。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于2024年 2 月 20 日起可自行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https://www.cqswjt.cn)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4.2投标人须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4.3此项目将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仍须同时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人需提前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注册、报名,下载比选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并报价(报价需与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一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者,视为废标。
4.4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比选代理机构支付500元/份标书费,通过二维码扫描缴纳(支付宝和微信)否则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2 月 26 日14时00分至14时30分,地点:重庆渝北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62号
5.2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 2 月 26 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比选人:重庆两江水务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佳美路59号鱼嘴水厂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比选代理机构:重庆水务集团公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渝北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62号二层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采中心:重庆水务招标采购中心(咨询平台操作)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黄泥磅紫园路256号
联 系 人:徐老师、叶老师
电 话:023-67453670(咨询平台操作,工作日:9点-12点,14点-17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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