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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高新区西向拓展(石梁镇)基础设施提升-镇区基础设施补短板工程-绿化提升改造一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滁州高新区西向拓展(石梁镇)基础设施提升-镇区基础设施补短板工程-绿化提升改造一标段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滁州高新区西向拓展(石梁镇)基础设施提升-镇区基础设施补短板工程-绿化提升改造一标段
项目编号
       cztcgc202402-007
招标人
名称
天长市综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天长市千秋大道818号
联系人及电话
严主任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安徽省跃龙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滁州市明光市城南大道 18号
联系人及电话
杨苗苗17775234160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4年2月27日08时00分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皖建生态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价(元)/费率(%)
柒佰伍拾柒万捌仟肆佰陆拾陆元柒角玖分
(小写:7578466.79元)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
姓名
夏中强
证书名称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市政公用工程)
证书编号
(注册编号)
皖1342014201512978
工期(服务期)
(日历天)
70个日历天
质量标准
达到国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投标人业绩
项目名称:明皇路绿化提升工程施工
项目合同金额:1846.1095万元
竣工日期:2023年1月11日
奖项
奖项名称:2021年度安徽省优秀建筑业企业(园林绿化类)
颁奖单位: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安徽省水利厅、安徽省通信管理局
颁奖时间:2023年3月3日
第二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安徽花之都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价(元)/费率(%)
柒佰陆拾伍万伍仟肆佰零伍元伍角捌分
(小写:7655405.58元)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
姓名
罗超
证书名称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市政公用工程)
证书编号
(注册编号)
皖1342017201825577
工期(服务期)(日历天)
70个日历天
质量标准
达到国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投标人业绩
业绩一:
项目名称:合肥市轨道交通5 号线—包河区部分站点及红线内绿化恢复工程一标段
项目合同金额:1958.910812万元
竣工日期:2021年11月V日
业绩二:
项目名称:南淝河下游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生态绿廊(上海路-郎溪路)设计施工一体化
项目合同金额:12437.008558万元
竣工日期:2022年12月20日
奖项
奖项名称:2021年度安徽省优秀建筑业企业(园林绿化类)
颁奖单位: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安徽省水利厅、安徽省通信管理局
颁奖时间:2023年3月3日
第三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安徽拓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价(元)/费率(%)
柒佰陆拾捌万肆仟零伍拾陆元贰角
(小写:7684056.20元)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
姓名
钱海英
证书名称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市政工程)
证书编号
(注册编号)
皖1342022202301307
工期(服务期)(日历天)
70个日历天
质量标准
达到国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投标人业绩
项目名称:阜阳罍街二期住宅景观绿化道排工程
项目合同金额:2579.053388万元
竣工日期:2022年12月27日
奖项
奖项名称:2021年度安徽省优秀建筑业企业(园林绿化类)
颁奖单位: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安徽省水利厅、安徽省通信管理局
颁奖时间:2023年3月3日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2024年2月28日至2024年3月4日)(如公示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招标代理费
收费标准
按照滁公管综〔2023〕19号【关于进一步明确代理费计取标准的通知】
代理服务相关费用
代理费32695元;专家评审费3850元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材料递交至安徽省跃龙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安徽省滁州市明光市城南大道 18号,联系人:杨苗苗,联系电话:17775234160。
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异议,具体网址见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维权渠道。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提起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天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书面提起投诉,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投诉(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221/77dfe016-d873-4f45-ad44-8932e6ed9f89.html),书面投诉材料(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727/37bd7fea-dfd6-42e5-b32f-ad4de4e37da4.html)递交至天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地址:天长市广场东路国土资源服务中心,联系人:法制监督检查股,联系电话:0550-2392322。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提起投诉日期;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对《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附件:评标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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