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中标项目 > 龙泉食品饮料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一期)北园路建设工程(第2次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评标结果公示

龙泉食品饮料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一期)北园路建设工程(第2次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评标结果公示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标段(包)编号:YLGJS0598-202401-01(2)
一、招标概况
  龙泉食品饮料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一期)北园路建设工程(第2次招标)于2024年2月4日在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招标公告,2024年2月27日9时0分在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 ,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二、评标结果
中标候选人名称宜昌城大建设有限公司湖北璀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宜昌冠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湖北众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武汉市顶笠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92(元)9059992.83(元)9089388.62(元)9071950.02(元)9102784.40(元)
质量目标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建筑工程相关质量验收评定合格等级标准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建筑工程相关质量验收评定合格等级标准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建筑工程相关质量验收评定合格等级标准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建筑工程相关质量验收评定合格等级标准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建筑工程相关质量验收评定合格等级标准
履约期限(天)360360360360360
投标人资质证书名称及编号(如有)D242033570D242303025D342028195D342215197D342204827
投标人安全生产许可证名称及编号(如有)﹝鄂﹞JZ安许证字﹝2014﹞009652﹝鄂﹞JZ安许证字﹝2020﹞045346﹝鄂﹞JZ安许证字﹝2008﹞004476﹝鄂﹞JZ安许证字﹝2018﹞026488﹝鄂﹞JZ安许证字﹝2019﹞031385
拟派
项目
管理
人员
项目经理邹开芹,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鄂242131328060胡月琴,二级建造师,鄂242222334537何慧伦,建造师证,鄂242202113621孙敏,二级建造师,鄂242212224417徐芹宝,二级建造师证,鄂242181995987
技术负责人张晓英,职称证书,E300002682韩彩艳,职称证,E300013276高高,职称证,E3 00017969陈攀,职称证,E3 00023387李松,中级工程师证,G300010419
施工员曾祥红,职业培训合格证,0422310400071000054李爱华,岗位证,0421810194218001330屈海兵,岗位证,0421810494218006507罗长顺,岗位证,0422310400072000048魏畅,施工员证,0422110100050000215
安全员李宇鑫,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鄂建安C3 (2023) 0002103杨道金,安全生产
考核证,鄂建安C3(2019)0003819
高铱钒,安考证,鄂建安C3(2023)0003762张其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鄂建安C2(2020)0019259毛国超,安全员证,鄂建安C3(2023)0006343
质量员向飞,职业培训合格证,0422310900071000048李春梅,岗位证,0422210600011000045高春丽,岗位证,0421810694218010386熊萍,岗位证,0422110600011000475柳建波,质量员证,0421810694218003698

评标情况评标工作于2024年2月27日09:30(北京时间)在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进行。评标过程如下:
一、初步评审:
1、形式性评审阶段:经评标委员会评审,6家投标单位形式性评审均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2、资格性评审阶段:经评标委员会评审,6家投标单位资格性评审均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3、响应性评审阶段:经评标委员会评审,6家投标单位响应性评审均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二、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6家投标单位技术标、综合标、经济标进行了详细评审,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推荐5名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不标明排序。
三、评审结果:
经评审,中标候选人为(排名不分先后):宜昌城大建设有限公司 、湖北璀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宜昌冠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湖北众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武汉市顶笠工程有限公司 。
 
 
招标人代表:周石春;       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杨岸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4年2月28日17时30分至2024年3月4日8时0分。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通过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通过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宜昌市夷陵区龙泉镇人民政府
    电话(传真):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招标代理机构:湖北雄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传真):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行业主管部门:夷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传真): 0717-7200519
  4.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电话(传真):0717-7822896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湖北雄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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