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清苑区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南大冉信用社装修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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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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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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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业主单位: | 保定市清苑区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 | 河北中机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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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02-29 09:00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03-20 14:30 |
保定市清苑区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南大冉信用社装修工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保定市清苑区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南大冉信用社装修工程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保定市清苑区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保定市清苑区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筑面积为一层 427㎡,二层 343㎡,本项目包括装修、给排水、电气、暖通,综合布线,全部拆除并外弃部分。 2.2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涉及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本,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不得兼任本项目其他职务)。 3.1.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2-29至2024-03-05,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发送邮件并致电招标代理机构 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2月29日至2023年3月5日,每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hbzjzb2@126.com并致电招标代理机构视为报名成功。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3-20 14:30 ,地点为 保定市七一东路未来石四号楼1511室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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