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舟山市普陀区海岛遗体接运专用船服务采购项目的单一来源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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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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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舟山市普陀区殡葬管理所
项目名称:舟山市普陀区海岛遗体接运专用船服务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舟山市普陀区海岛遗体接运专用船服务采购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单位: 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普陀区行政区域内岛屿的海上遗体接运、远洋运送归国(到港后的短途遗体接驳捷运)和近海的(正常、非正常)死亡遗体接运及海葬、遗体、骨灰及随行亲属接送等服务采购。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本项目于2024年2月6日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发布公开招标公告,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2月27日 14:30)止仅舟山市普陀华星航运有限公司1家单位获取采购文件并响应投标。在招标过程中,采购人未收到任何供应商及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的质疑与投诉,且经专家论证,采购文件未存在不合理的条款,该项目资格要求、评标办法及评审标准等未设置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条件,符合招投标公开、公平、公正的基本要求。
鉴于海岛遗体接运工作是全区民生工程的重要组成环节,因其行业的特殊性,需要交通部门批复的殡葬专渡并具备相关航线资质,可供选择的服务企业非常单一。经了解,能符合我区海岛遗体接运运力要求的只有舟山市普陀华星航运有限公司,且舟山市普陀华星航运有限公司自我区实行海岛遗体火化以来一直是我区唯一一家承接该项民生工作的服务单位,期间从未发生过任何责任事故,为保障全区海岛遗体接运这项民生工作正常开展做出了不小的贡献。
经专家论证,本项目采购符合《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号第四条第三款其他属于《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的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承接主体处采购的公共服务项目,考虑到此项服务属于民生项目,关系社会稳定,不能中断,为保证服务延续性、可靠性,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供应商为舟山市普陀华星航运有限公司。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舟山市普陀华星航运有限公司
地址: 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海印路 821号海天大厦1207室
三、公示期限
2024年02月27日 至 2024年03月05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舟山市普陀区殡葬管理所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 真: /
地 址: 舟山市普陀区沈家门街道教场北路221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舟山市普陀区财政局
联 系 人: 徐女士
监管部门电话: 0580-3062881
传 真: /
地 址: 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昌正街169号东港商务中心3号楼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单一来源论证意见.pdf
75.8 KB
采购人:舟山市普陀区殡葬管理所
项目名称:舟山市普陀区海岛遗体接运专用船服务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舟山市普陀区海岛遗体接运专用船服务采购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单位: 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普陀区行政区域内岛屿的海上遗体接运、远洋运送归国(到港后的短途遗体接驳捷运)和近海的(正常、非正常)死亡遗体接运及海葬、遗体、骨灰及随行亲属接送等服务采购。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本项目于2024年2月6日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发布公开招标公告,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2月27日 14:30)止仅舟山市普陀华星航运有限公司1家单位获取采购文件并响应投标。在招标过程中,采购人未收到任何供应商及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的质疑与投诉,且经专家论证,采购文件未存在不合理的条款,该项目资格要求、评标办法及评审标准等未设置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条件,符合招投标公开、公平、公正的基本要求。
鉴于海岛遗体接运工作是全区民生工程的重要组成环节,因其行业的特殊性,需要交通部门批复的殡葬专渡并具备相关航线资质,可供选择的服务企业非常单一。经了解,能符合我区海岛遗体接运运力要求的只有舟山市普陀华星航运有限公司,且舟山市普陀华星航运有限公司自我区实行海岛遗体火化以来一直是我区唯一一家承接该项民生工作的服务单位,期间从未发生过任何责任事故,为保障全区海岛遗体接运这项民生工作正常开展做出了不小的贡献。
经专家论证,本项目采购符合《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号第四条第三款其他属于《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的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承接主体处采购的公共服务项目,考虑到此项服务属于民生项目,关系社会稳定,不能中断,为保证服务延续性、可靠性,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供应商为舟山市普陀华星航运有限公司。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舟山市普陀华星航运有限公司
地址: 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海印路 821号海天大厦1207室
三、公示期限
2024年02月27日 至 2024年03月05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舟山市普陀区殡葬管理所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 真: /
地 址: 舟山市普陀区沈家门街道教场北路221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舟山市普陀区财政局
联 系 人: 徐女士
监管部门电话: 0580-3062881
传 真: /
地 址: 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昌正街169号东港商务中心3号楼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单一来源论证意见.pdf
75.8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