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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周南梅溪湖中学2024年校园安保服务(补充合同)合同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CSCG-GK-202401260037-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周南梅溪湖中学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长沙滨江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2024年校园安保服务(补充合同)   
(3)采购计划编号: CSCG-202401260037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校园安保服务(补充合同) 安全服务 为学校提供秩序维护及安防管理等服务。 1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合计金额小写: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合计金额大写:伍万叁仟伍佰贰拾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服务名称 计量单位 单价 数量 小计 备注
1 工资 人/月/元 2500 1 30000
2 保险 人/月/元 1020 1 12240
3 绩效考核 人/月/元 200 1 2400
4 服装装备 人/月/元 120 1 1440
5 餐费补贴 人/月/元 300 1 3600
6 管理费 人/月/元 300 1 3600
7 税费 人/月/元 20 1 240 一般纳税人差额缴税
4460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4-01-16 —— 2025-01-15
3.2 履行地点:长沙市周南梅溪湖中学校园区域内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现场服务,此合同为第三年度续签合同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338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按季度支付,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338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按季度支付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338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按季度支付
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338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按季度支付
4.2 收款账户: 中国工商银行望城县支行(长沙滨江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1901027009200042045)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一 、服务时间和地点
1、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具体服务期限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此合同为第三年度合同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 、服务标准及要求1、配备安保人员1名(分固定岗、机动岗),所有安保人员年龄45岁以下,文化程度,高中以上文化,上岗两个月内必须办理保安证。
工作周期
工作项目及内容
工作效果
每天工作
1.做好门卫室、车道门的曰常值守工作,保证学校教学办公楼宇安全有序,外来人员车辆出入有登记,特殊时段安排专人对学校东边的两个侧面进行管理,工作程序好,效率高。
2.每天要对所有楼栋(区域)的安全情况进行不定时的巡 查,每天巡逻不少于5次。第一次巡查时,必须逐栋逐层逐 间进行巡查,检查关门关窗关水电情况,及时了解、掌 握、处理、上报巡查中所发现的安全隐患,积极采取各种 预防措施,确保人身及财产安全,并认真做好值班记录于次日8点前上报学校。
3.对外来人员(含施工及维修人员)进入学校必须证明情 况、用身份证登记,与相关人员电话联系验证登记后方能进入。
4.及时接听值班电话,重要电话做好记录,并及时向有关 部门、人员汇报。
5.及时掌握学校安保基本情况,学生上下学时段必须在校 门口持必备的安保装备上岗执勤,同时派人巡视校园周 边,密切关注周边动态并及时制止侵害学生权益的行为。
6.遇突发情况,应与学校和当地公安机关密切配合,及时、果断处理。
7.保持值班室内外整洁卫生,负责校门的卫生门前三包,不得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私人大件物品。
8.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包括文明创建期间、大型活动举 办期间集中调派保安维护秩序、搬运物品等,重点场馆门锁钥匙开关门管理。
9.车辆管理和引导。负责管理学生自行车停放:摆放整齐、防止丢失。停车位车辆的引导和有序摆放。
10.校门周边治安管理和上学、放学以及重大活动校门口马 路的交通秩序维持。每天早上上学时间和下午放学时间校门口马路必须有2名以上保安引导交通。
1.确保保安队伍的稳定,严格控制非违纪人员轮换岗比例,保安人员年变动率不得超过合同编制基本安保人员人数的20%。保安应 聘、录用、离职等管理档案规范,手续齐全,相应资料必须报学校保卫处备案。
2.所有保安上岗前必须进行岗前培训,并持有公安机关开具的无违法违纪证明。
3.值班期间必须按规定统一着保安服,做到衣帽端正,服装整洁,严禁混穿。夏季可以统一不带帽子。
4.文明礼貌,待人热情:行为得休,耐心细致;严于律己,在岗尽责;言语规范,简洁明晰;举止端庄,坐站有相;服从管理,听从指挥。
5.工作时间不得聚众赌博,不得喝酒和在岗不在位,严禁工作期间睡觉。上班时间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得躺卧或趴在桌上。
6.积极化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严禁恶言相向。对待师生和外来人员的询问不得简单粗暴。严禁聚众斗殴、打骂学生、动手伤人。
每周工作
1.每周定期召开安保例会,总结上周工作,布置下周工作,并按时上交学校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必须在规定的期限整改到位。
2.从学校安全实际出发,每周由公司进行一次保安人员技能训练
3、每周至少2次以上对校园周边进行安全排查;
工作安排到位,工作记录齐全。
每月工作
1.每月进行一次消防器材检查,并做好巡查记录。
2.每月召开一次学校安保工作会议,进行培训和应急预案演练。
3.每月进行一次校园安全排查,并做好巡查记录。
各种值班记录及培训资料资料按月按时上交,资料须有记录、有图片。
每期工作
1.每期由公司进行一次消防或安保工作技能比武。
2.每期进行一次所有安全工作普查并出具总结报告,由学校保卫部门进行考核。
自觉接受保卫部门业务工作的管理、指导、监督和考核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根据长沙市财政局和长沙市审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2016】6号)的规定,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6.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6.1.1审定乙方年度服务目标及年度保安服务计划,并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
6.1.2按考核办法于每季度第一个月10日前对乙方进行一次考核评定,并根据考核评定结果直接兑现奖罚。
6.1,3在乙方管理期间,如因乙方管理失误造成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并可终止合同。
6.1.4有权对乙方违反合同有关规定的行为进行经济处罚。
6.1.5依合同规定审查乙方相关管理制度和工作计划,并对乙方在岗位配置上提出合理性建议。
6.1.6甲方不负责乙方工作人员病、老、伤、残、亡的善后处理和乙方工作人员的劳保、社保、医保等有关劳动法、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 险、失业保险等所规定的责任,甲方亦不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任何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6.1.7依合同规定按时支付乙方的服务费用。
6.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6.2.1根据有关政策、法规制定本合同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方案,经甲方审定后自主开展各项管理活动,
6.2.2接受甲方对管理工作的监督与考核、如因管理失误造成甲方工作与之相关方面的经济损失,应予以赔偿。
6.2.3乙方工作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一个星期后方可上岗,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上岗必须统一着装,佩戴工作牌;爱护甲方的各种设施设 备及其他财产。造成损毁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
6.2.4乙方自行负责其工作人员各类有效证件及手续的督办和审验,并按要求提供保安人员名册报甲方主管部门备案。
6.2.5 乙方必须加强保安队员的教育与管理,若有违法违纪、不遵守甲方规定、行为不轨、身体状况欠佳、自身素质低劣、服务态度差等, 甲方有权拒绝其上岗,乙方应及时调离此类人员,并承担因此给甲方及甲方工作人员造成的损失。
6.2.6乙方自行负责其保安队员的病、老、伤、残、亡或其他任何意外事件的处理,井独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在处理甲方突 发事件的工作中,若乙方工作人员受伤或因无意造成对方的过失受伤,应积极实施救治,其费用由甲方与乙方协调解决。
6.2.7乙方负责统一配发保安人员的通信器材、保安执勤用品及正规的保安服装。
6.2.8乙方配置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双方及甲方与保安之间的协调和其他工作,乙方在岗工作人员名册报甲方主管部门备案。
6.2.9乙方接受甲方提出的建议、要求和指导,如需整改的,应在五日内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进行整改。
6.2.10本合同满前一个月,乙方向甲方提出是否续签合同事宜。甲方依据考核评定结果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与乙方续签或另行公开招标。
6.2.11乙方承诺在本协议的议标。签订过程中没有向甲方相关部门和个人馈赠礼金、物品等贿赂行为,并承诺在本协议执行中也未实施此行 为,如有违反,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7.4服务期间,乙方转包他人或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除全额退还甲方所付前期款项外还必须全部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7.5甲方每月对乙方的管理工作进行考核评定,乙方须对甲方考核意见限期整改,如乙方限期整改不到位,甲方规具体情况每项整改不合格 按考核细则扣发服务费,长期整改不到位导致影响甲方安全管理的可解除协议合同。
7.6相关上级管理部门组织的突击安全检查不合格造成甲方罚款的,罚款金额从当月服务费中扣除。
7.7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管理目标不能达成,不得视同违约。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甲方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签订日2024年01月16日双方签字盖章后 生效
11.其他条款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长沙市岳麓区梅溪湖街道映日路1188号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县高塘岭街道联诚雅郡16栋401-420室

法定代表人: 吴伟 法定代表人: 陈建宏

委托代理人: 晏艺航 委托代理人: 文杏纯

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 0731-88058000

传真: 0731-89890777 传真: 0731-8805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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