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工程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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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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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灵璧县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工程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 |||||
招标项目名称 | 灵璧县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工程施工 | ||||
招标项目编号 | EP-LBGC2024007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人 | 名称 | 灵璧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 |||
地址 | 灵璧县奇石大道与笑果大道交叉口西北 50 米 | ||||
联系人及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安徽建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宿州市南翔云集商业街 3#楼 29 层 | ||||
联系人及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 |||||
排序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单位名称 | 灵璧县水利水电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安徽瑞丰水利建筑有限公司) | 安徽巢湖水利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青州水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
地址 | 安徽省宿州市灵璧县经济开发区奇石大道南平山路东 | 安徽省巢湖市世纪大道东侧富达花园1号楼 | 山东省青州市驼山中路3288号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投标报价(元)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75 | 66377509.86 | 65472878.98 | ||
工期(日历天) | 270 | 270 | 270 |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行业规范验收标准 | 符合国家行业规范验收标准 | 符合国家行业规范验收标准 | ||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 | 1. 滁州市滁河防洪治理工程新增项目(南谯段)施工 2. 肥西县2020年度“三达标一美丽”水利建设三十二联圩达标工程施工2标 3. 肥西县 2021 年度“三达标一美丽”水利建设圩口达标项目施工 1 标 | 1. 庐江县“三达标一美丽”水利建设项目裴岗联圩达标整治工程施工一标 2. 郎溪县钟桥河右岸上段防洪工程 3. 淮北市相山区王引河治理工程 4. 巢湖环湖防洪治理工程巢湖中垾联圩及瓦王联圩堤防加固施工 2 标 5. 崇明县宝岛河(涛声路-瀛洲路)河道整治工程 6. 崇明县新市镇建设配套项目新海镇中心横河河道治理工程 | 1. 江西龙头山水电站枢纽库区防护工程 2. 青州市淄河干流防洪治理工程 3. 巢湖龟山-槐林段沿湖防洪及生态修复工程(双桥河河口闸站枢纽)施工项目 | ||
项目经理 | 姓名 | 赵龙 | 张后田 | 何岗忠 | |
证书名称 | 注册二级建造师 (水利水电工程) | 注册一级建造师 (水利水电工程) | 注册一级建造师 (水利水电工程) | ||
证书编号 | 皖234171716563 | 皖1342013201410595 | 鲁1372010201102222 | ||
综合评估得分 | 96.03 | 94.64 | 92.45 | ||
被否决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 见评标情况一览表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 其他内容 | 见评标情况一览表及附件 | ||||
公示时间 | 2024年2月26日-2024年2月29日 | ||||
招标代理费 | 110949.00元 | ||||
提出异议的方式和渠道 | 1.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具体联系方式见该表上述地址。 2.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需要电子签章,网址http://ggzyjy.ahsz.gov.cn:8111/TPBidder/memberLogin;进入系统后选择项目,点击“异议”菜单提交异议材料。 | ||||
异议注意事项 | 异议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提出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投诉应遵照相关法律及《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信访处理办法》(宿公管委[2022]2号)等文件,投诉人可以通过书面或者电子交易系统线上投诉。 | ||||
投诉受理单位 | 灵璧县水利局 | ||||
单位地址 | 灵璧县奇石大道与笑果大道交叉口西北 50 米 | ||||
联系人/联系电话 | 水政水资源股 0557-60301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