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安县政府-万安县赣江东岸(水电厂至河东污水处理厂段)截污干管能力提升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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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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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本工程于2024年3月6日9:00时在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万安分中心进行公开招标,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现将预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预中标候选人:江苏沭阳绿苑花卉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建造师:胡晓勇注册证书编号:苏1322018201908622;
技术负责人:王龙海施工员:王燕燕、徐太华
质量员:张强材料员:鲍恩春
专职安全员:禹羊骄、徐晓毛
中标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5
公示时间:2024年3月7日至2024年3月10日
预中标单位为:江苏沭阳绿苑花卉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评标时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情况:
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当按赣建招【2017】13号文件要求,先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异议书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应出具授权委托书)携本人身份证提交给招标人。
异议受理联系人:王先生
异议受理电话:0796-86818898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的书面答复结果仍然存在异议的,可在收到招标人异议回复函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投诉书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应出具授权委托书)携本人身份证提交。投诉书应包括以下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时应当同时附上异议书和招标人异议答复函。投诉人不得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进行虚假恶意投诉,违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投诉受理单位:
万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0796-5701207
万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796-5701647
万安县城市管理局
2024年3月7日
预中标候选人:江苏沭阳绿苑花卉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建造师:胡晓勇注册证书编号:苏1322018201908622;
技术负责人:王龙海施工员:王燕燕、徐太华
质量员:张强材料员:鲍恩春
专职安全员:禹羊骄、徐晓毛
中标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5
公示时间:2024年3月7日至2024年3月10日
预中标单位为:江苏沭阳绿苑花卉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评标时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情况:
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当按赣建招【2017】13号文件要求,先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异议书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应出具授权委托书)携本人身份证提交给招标人。
异议受理联系人:王先生
异议受理电话:0796-86818898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的书面答复结果仍然存在异议的,可在收到招标人异议回复函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投诉书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应出具授权委托书)携本人身份证提交。投诉书应包括以下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时应当同时附上异议书和招标人异议答复函。投诉人不得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进行虚假恶意投诉,违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投诉受理单位:
万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0796-5701207
万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796-5701647
万安县城市管理局
2024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