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州市刘家古庄园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次-评标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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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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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国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林州市五龙镇人民政府委托,对林州市刘家古庄园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开标会议于2024年2月29日09时00分,按规定的程序在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厅准时召开,经评标委员会认真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
1.1、中标候选人项目建造师(经理)/总监情况
1.2、中标候选人企业业绩
1.3、中标候选人项目建造师(经理)/总监业绩
1.4、其他荣誉奖项
二、废标情况及原因
无废标情况
三、报价修正
无报价内容
四、所有投标人综合实力评分情况
五、所有投标人技术标评分情况
六、所有投标人或供应商现场考评分情况
七、所有投标人或供应商总得分情况
八、公示媒体及时间
九、异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十、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11号令、九部委23号令)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四)相关请求及主张;(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十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中国共产党林州市五龙镇纪律检查委员会
联系人:任文钰
联系电话:13783885295
地址:林州市五龙镇
十二、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 林州市五龙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国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024年3月1日
附件信息
一、中标候选人
项目投资代码 (编号) | GC-2024-004/2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河南华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河南龙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河南邦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581586016623M | 91410581096793307J | 91410581395581267K | |
评标总得分 | 87.01 | 73.28 | 63.47 | |
投标报价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61元 | 30375955.11元 | 30437071.58元 | |
项目经理 | 付国振 | 白红宾 | 侯军亮 | |
质量要求 | 按照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 按照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 按照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 |
控制价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27元 | |||
工期 | 90日历天 | 90日历天 | 90日历天 | |
资格能力条件 | 符合招标文件 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 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 要求 |
1.1、中标候选人项目建造师(经理)/总监情况
序号 | 单位名称 | 姓名 | 人员 类别 | 职务 | 身份证 号码 | 职业资格证书 | 证书编号 |
1 | 河南华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付国振 | / | 项目经理 | 410521198703090113 | 注册建造师 | 豫1412016201624529 |
2 | 河南龙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白红宾 | / | 项目经理 | 410422197106155931 | 注册建造师 | 豫1412011201416138 |
3 | 河南邦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侯军亮 | / | 项目经理 | 410521197604230016 | 注册建造师 | 豫1412023202304828 |
1.2、中标候选人企业业绩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中标工程名称 | 建设单位 | 合同签订 时间 | 合同签订金额 |
1 | 河南华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南阳北方向东工业有限公司1号、3号公寓楼建设工程项目 | 南阳北方向东工业有限公司 | 2021.7.13 | 13683517.21元 |
新乡市新东光电信息产业园 17#研发办公楼工程(二次) | 新乡市新东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2021.3.22 | 50605601.29元 | ||
汝南县顺河路东段沿街建筑改造项目 | 汝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2.7.7 | 16515199.07元 | ||
2 | 河南龙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无 | |||
3 | 河南邦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无 |
1.3、中标候选人项目建造师(经理)/总监业绩
1 | 河南华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 / | / | / |
2 | 河南龙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 / | / | / |
3 | 河南邦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 / | / | / |
1.4、其他荣誉奖项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奖项 | 获得时间 |
1 | 河南华特建筑工程 有限公司 | 建筑业先进企业、建筑业安全先进企业、建筑业质量管理先进企业、建筑业技术创新先进证书 | 2023年2月 |
新乡市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新东光电信息产业园17#办公楼项目 | 2023年5月25日 | ||
纳税信用等级 | 2020年A级、2021年A级、2022年A级 | ||
项目经理具有高级职称-付国振 证书编号B202109070900876 | 2022年2月15日 | ||
省级优秀项目经理-付国振 | 2023年6月 | ||
2 | 河南龙磐建筑工程 有限公司 | 建筑业先进企业、建筑业安全先进企业、建筑业质量管理先进企业 | 2023年2月 |
纳税信用等级 | 2020年A级、2021年A级、2022年A级 | ||
3 | 河南邦昊建设工程 有限公司 | / | / |
二、废标情况及原因
无废标情况
三、报价修正
无报价内容
四、所有投标人综合实力评分情况
序号 | 单位名称 | 评委A | 评委B | 评委C | 评委D | 评委E | 评委F | 评委G |
1 | 河南华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24.8 | 24.7 | 24.6 | 25.0 | 24.0 | | |
2 | 河南龙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1.8 | 11.5 | 11.6 | 12.0 | 11.0 | | |
3 | 河南邦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8 | 1.6 | 1.6 | 2.0 | 1.0 | | |
4 | 林州市华源建设有限公司 | 1.8 | 1.5 | 1.6 | 2.0 | 1.0 | | |
五、所有投标人技术标评分情况
序号 | 单位名称 | 评委A | 评委B | 评委C | 评委D | 评委E | 评委F | 评委G |
1 | 河南华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32.7 | 40.9 | 36.7 | 29.2 | 24.2 | | |
2 | 河南龙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32.6 | 40.7 | 35.6 | 29.1 | 21.0 | | |
3 | 河南邦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32.7 | 40.8 | 35.4 | 29.3 | 21.2 | | |
4 | 林州市华源建设有限公司 | 32.8 | 40.7 | 36 | 29.2 | 20.5 | | |
六、所有投标人或供应商现场考评分情况
序号 | 单位名称 | 评委A | 评委B | 评委C | 评委D | 评委E | 评委F | 评委G |
1 | 河南华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 / | / | / | / | | |
2 | 河南龙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 / | / | / | / | | |
3 | 河南邦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 / | / | / | / | | |
4 | 林州市华源建设有限公司 | / | / | / | / | / | | |
七、所有投标人或供应商总得分情况
序号 | 单位名称 | 报价得分 | 总得分 |
1 | 河南华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29.65 | 87.01 |
2 | 河南龙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29.90 | 73.28 |
3 | 河南邦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9.99 | 63.47 |
4 | 林州市华源建设有限公司 | 29.80 | 63.22 |
八、公示媒体及时间
公示媒体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林州市)》 |
公示时间 | 2024年03月04日-2023年03月06日 |
九、异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十、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11号令、九部委23号令)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四)相关请求及主张;(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十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中国共产党林州市五龙镇纪律检查委员会
联系人:任文钰
联系电话:13783885295
地址:林州市五龙镇
十二、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 林州市五龙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国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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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1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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