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随州供电公司2024年第一次服务竞争性谈判授权采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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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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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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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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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随州供电公司 2024 年第一次服务竞争性谈判授权采购 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公示
(采购编号:15DM01)
各相关应答人:
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随州供电公司 2024 年第一次服务 竞争性谈判授权采购项目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 法》对成交候选人公示的规定,现将评审委员会推荐的成交候选 人予以公示,公示期 3 日。应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若对评审 结果有异议的,请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出。
分标编号 | 包号 | 分包名称 | 推荐的成交 候选人 | 排序 | 投标报价 (折扣比 例/万元) | 质量(售 后服务 承诺) | 工期 | 资格 能力 | 评标 情况 |
15DM01-9001 002-0149 | 1 | 国网随州市曾都区供 电公司 2024 年配电网 抢修服务框架协议授 权采购 | 湖南湘江电力 建设集团有限 公司 | 1 | 98.50% | 满足采购 文件要求 | 满足采 购文件 要求 | 满足采 购文件 要求 | 综合排 序第一 |
15DM01-9003 003-0513 | 1 | 国网随州供电公司营 销运营中心 2024 年度 装卸搬运框架协议授 权采购 | 随州市得顺工 程建设有限公 司 | 1 | 98.50% | 满足采购 文件要求 | 满足采 购文件 要求 | 满足采 购文件 要求 | 综合排 序第一 |
15DM01-9003 003-0513 | 2 | 国网随州市曾都区供 电公司 2024 年度装卸 搬运服务框架协议授 权采购 | 随州市得顺工 程建设有限公 司 | 1 | 98.50% | 满足采购 文件要求 | 满足采 购文件 要求 | 满足采 购文件 要求 | 综合排 序第一 |
分标编号 | 包号 | 分包名称 | 推荐的成交 候选人 | 排序 | 投标报价 (折扣比 例/万元) | 质量(售 后服务 承诺) | 工期 | 资格 能力 | 评标 情况 |
15DM01-9011 002-0513 | 1 | 国网广水市供电公司 2024 年度车辆维修定 点框架协议授权采购 | 广水市诚信汽 车维修有限责 任公司 | 1 | 95.00% | 满足采购 文件要求 | 满足采 购文件 要求 | 满足采 购文件 要求 | 综合排 序第一 |
15DM01-9012 006-0506 | 1 | 国网随州供电公司 2024 年输电线路设备 运检技术服务(二)框架协议授权采购 | 山西兴电电力 工程有限公司 | 1 | 99.00% | 满足采购 文件要求 | 满足采 购文件 要求 | 满足采 购文件 要求 | 综合排 序第一 |
15DM01-9012 010-0511 | 1 | 国网广水市供电公司 2024 年度 95598 劳务 外包框架协议授权采 购 | 流标 | ||||||
15DM01-9012 010-0511 | 2 | 国网广水市供电公司 2024 年度营业网格化 等劳务服务框架协议 授权采购 | 流标 | ||||||
15DM01-9012 010-0511 | 3 | 国网广水市供电公司 2024 年度劳务外包定 点框架协议授权采购 | 流标 | ||||||
15DM01-9013 003-0520 | 1 | 国网随州供电公司 2024 年度本部食堂服 务(一)定点框架协 议授权采购 | 流标 | ||||||
15DM01-9013 003-0520 | 2 | 国网随州供电公司 2024 年度本部食堂服 务(二)定点框架协 议授权采购 | 流标 |
应答人对以上结果如有异议,可以自公示之日起 3 日内,向
采购人提出。
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应答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
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
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异议必须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传真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2)被异议人的名称;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
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异议人为个人
的,异议书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由本人
提交。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收:
(1)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招标投标活动的成交人和直接
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3)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4)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5.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
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联系电话:0710-3263353
联系邮箱:297480452@qq.com
2024 年 3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