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废标项目 >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禄财采决〔2024〕第1号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禄财采决〔2024〕第1号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禄财采决〔2024〕第1号

一、项目编号:0848-2340ZC212189

二、项目名称: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第一人民医院胃肠镜室设备采购
采购日期:2023-12-04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云南文坤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和北辰大道欣都龙城2幢A单元20层7室
被投诉人1:云南云创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昆明市海源中路1666号汇金大厦A座19楼
被投诉人2: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第一人民医院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昆明市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秀屏路62号
四、基本情况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以下简称“本机关”)于2024年1月25日受理云南文坤商贸有限公司关于“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第一人民医院胃肠镜室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0848-2340ZC212189)的投诉。投诉事项: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中对法定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把关不严。投诉人发起质疑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和《招标文件》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投诉人的质疑,把政府采购活动当作儿戏,在无法律法规依据的情况下随意决定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属于严重违法行为。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1、责令采购人纠正本项目在处理质疑中的违法行为,纠正违法决定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的错误做法,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责令采购人依法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依法对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本机关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六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二)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的规定,因云南文坤商贸有限公司质疑成立,国药集团云南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投标的设备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该项目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合格供应商不符合法定数量,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第一人民医院、云南云创招标有限公司的质疑回复及后续处理并无不当,云南文坤商贸有限公司的投诉事项不成立。上述事实有《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第一人民医院胃肠镜室设备采购项目资格审查报告》、《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第一人民医院胃肠镜室设备采购项目质疑回复协助会议纪要》等证据证明。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的规定,决定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昆明铁路运输法院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4年2月27日

最新招投标信息
招投标攻略
热门标签
剑鱼标讯APP下载
APP下载地址二维码
扫码下载剑鱼标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