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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宁县新城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技术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项目编号:FJJH-TP-ND-2024001(招标文件编号:FJJH-TP-ND-2024001)
二、项目名称:寿宁县新城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技术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福州闽涵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242号永鸿城1-2号楼连接体五层写字楼09号
中标(成交)金额:10.68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福州闽涵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寿宁县新城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水土保持
监测技术服务  
   开展寿宁县新城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技术服务,每季度监测一次并提供相应水土保持监测成果(包括但不限于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监测报告、图件、数据表(册)、影像资料等),(目前暂定为五个季度),发生强降水等情况后应及时加测。      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与评价标准》(GB/T51240-2018)及技术标准的规定,以及《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通知》(办水保〔2020〕161号)      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完成现场查勘和调查,并编制《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5日之前提供上一季度的监测季报;监测服务结束后15日内,提交水土保持监测成果一式3份及相应电子档壹份。      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与评价标准》(GB/T51240-2018)及技术标准的规定,以及《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通知》(办水保〔2020〕161号)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蔡强、谢积钽、杨寿生(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成交服务费)向成交人收取。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定价收取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 (1)成交人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 (2)采购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帐号: 开户名:福建省锦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福宁支行;帐号:35050168814100000332 。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5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各报价人的资格性与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寿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福建省寿宁县胜利街335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锦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福宁北路5号水岸阳光9栋1604室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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