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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溪县雍口村潘坑际矿区建筑用凝灰岩矿地质详查补充勘查工作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尤溪县雍口村潘坑际矿区建筑用凝灰岩矿地质详查补充勘查工作招标公告

福建世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尤溪县鑫隆矿业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组织尤溪县雍口村潘坑际矿区建筑用凝灰岩矿地质详查补充勘查工作(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被邀请的合格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合同包1邀请单位:福建省闽西地质大队、福建省121地质大队、福建省核工业二九五大队
1、招标编号:FJSS-CG2024007
2、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3、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邀请招标文件第五章。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无;
节能产品:无
环境标志产品:无
信息安全产品:无
信用记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评标委员会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评标委员会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评标委员会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评标委员会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评标委员会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1资格条件

序号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1

单位授权书

①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②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2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①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3

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4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①投标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标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5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①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6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①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 ②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7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①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8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 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④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9

联合体协议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


5.2特定条件:

序号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1

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单位负责人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

证书要求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地质矿产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6、报名
6.1报名期限:2024229日起至202437,每天8:30-12:00,14:30-17:3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6.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则报名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6.2报名期限内,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邀请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对本项目进行报名,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邀请招标文件的获取地点及方式:投标人直接到福建世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三明市尤溪县城关镇滨河大道6号1513号)购买邀请招标文件。
8、邀请招标文件售价:300元。
9、投标截止
9.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3月20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10、开标时间及开标地址:2024年3月20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地址: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交易大厅(尤溪县水东紫阳大道1-79号)。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11、公告期限
11.1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自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11.2邀请招标文件公告期限:邀请招标文件随同招标公告一并发布,其公告期限与本章第11.1条载明的期限保持一致。
12、采购人:尤溪县鑫隆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三明市尤溪县城关镇滨河大道6号经贸大厦1811室,邮编365100联系人:电话:0598-6331330
联系方法: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13、代理机构:福建世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三明市尤溪县城关镇滨河大道6号1513号
联系人:
联系方法: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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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

品目

项目名称

数量

最高限价

投标保证金

备注

1

1-1

尤溪县雍口村潘坑际矿区建筑用凝灰岩矿地质详查补充勘查工作

1项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

15000元





采购公告附件:
  • 尤溪县雍口村潘坑际矿区建筑用凝灰岩矿地质详查补充勘查工作邀请招标公告.pdf (md5:c3f47b741edd0c4b8131cbe13c319f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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