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新城管理委员会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公示(档案整理及数字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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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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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购买服务项目名称:安宁太平新城管委会档案整理及数字化服务。
购买服务内容:2021年度及往年收集未归档案资料整理,文书档案按照文件整理规则进行整理及数字化加工。
购买服务主体:安宁太平新城管理委员会
项目预算:购买服务预算经费4.59万元(以实际产生业务量支付),费用从安宁太平新城改革发展专项经费中列支。
对承接主体的资质要求:
1.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3.前3年无重大违法记录,通过年检或按要求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4.具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购买服务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购买时间:本公告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公示时间:2024年2月29日- 2024年3月6日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871-68612586
安宁太平新城管理委员会
2024年2月27日
购买服务内容:2021年度及往年收集未归档案资料整理,文书档案按照文件整理规则进行整理及数字化加工。
购买服务主体:安宁太平新城管理委员会
项目预算:购买服务预算经费4.59万元(以实际产生业务量支付),费用从安宁太平新城改革发展专项经费中列支。
对承接主体的资质要求:
1.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3.前3年无重大违法记录,通过年检或按要求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4.具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购买服务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购买时间:本公告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公示时间:2024年2月29日- 2024年3月6日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871-68612586
安宁太平新城管理委员会
202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