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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沙井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沙井大街57-63号沙井综合大楼3-7楼公开招租项目终止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深圳市宝安沙井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沙井大街57-63号沙井综合大楼3-7楼公开招租
















终止

21.48元/平方米/月 21.48元/平方米/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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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沙井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沙井大街57-63号沙井综合大楼3-7楼公开招租
21.48元/平方米/月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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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进场招租 房产建筑物 住宅宿舍



2526.06平方米
计租面积

5.00年
出租期限

网络竞价(多轮报价)
交易方式

出租方性质:
区属国企及行政事业单位租赁



标的位置:
沙井街道沙井大街57-63号



出租方:
深圳市宝安沙井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出租用途:
住宅,宿舍



交易保证金:
370000 元

公告起始时间:
2023-11-07 09:00:00

公告期满时间:
2023-11-13 17:00:00
立即报名
项目联系方式

  • 曾倩茵、舒龙



  • 13723470469、18165729017








  • 项目概述
  • 招租公告
  • 结果公示
  • 其他公告
  • 变更公告




深圳市宝安沙井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沙井大街57-63号沙井综合大楼3-7楼公开招租

深圳市宝安沙井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沙井大街57-63号沙井综合大楼3-7楼

基本属性



面积数量 2526.06平方米

装修情况 简装


出租用途住宅,宿舍

地址沙井街道沙井大街57-63号

交易属性



招租底价21.48元/平方米/月

出租期限5.00年

出租递增-

优先承租权-


招租方性质区属国企及行政事业单位租赁

免租期限2个月

交易保证金370000 元

权属情况有房产(土地)证

标的物介绍
物业位于沙井街道沙井大街57-63号、计租量2526.06平方米、有房产(土地)证、租赁用途为住宅,宿舍、租金底价为21.48元/平方米/月、出租期限:5.00年、月租金为:54259.77元/月、目前未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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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效深圳市宝安沙井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沙井大街57-63号沙井综合大楼3-7楼公开招租
发布时间:2023-11-07 15:14:54打印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JC522301105 项目名称 深圳市宝安沙井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沙井大街57-63号沙井综合大楼3-7楼公开招租
起始日期 2023年11月07日 09时00分00秒 结束日期 2023年11月13日 17时00分00秒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未租 地址 沙井街道沙井大街57-63号
装修情况 简装 面积/数量 2526.06平方米
权属情况 有房产(土地)证 资产性质 住宅类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招租信息
出租期 5年 报价有效期 120个日历日
免租期 2个月 签订合同期限 《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发出后30个自然日
招租底价 21.48元/平方米/月 租金的递增 从合同签订后,第一年不变,第二年开始,每年在上一年度基础上整栋递增3%
租金支付方式 月付 是否允许承租方进行二次装修
资产用途限定 住宅,宿舍
履约条件 1. 承租人需缴纳首年四个月租金金额作为租赁保证金。
2. 承租人知悉并接受沙井综合楼(物业3-7层)的交付日期拟定于2023年9月1日起。
3. 承租人知悉并接受物业招租合同以宝安实业的租赁合同样板为合同格式。
4. 承租人应按招租人移交时的现状接收物业,竞价人务必自行实地踏勘和了解招租房屋之现状。竞价人一旦参加竞价,即表明已了解和认可所招租房屋面积、品质、权属情况及其他瑕疵。
5. 在租赁合同期内,承租人必须将物业用于约定的用处,不得擅自更改事先已提交的承租物业用途规划、不得发生转让、转租或分租。如承租人未按双方约定擅自改变物业用途的,合同自动解除,不予退还租赁保证金,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6. 承租方入场后需进行二次装修的,装修设计方案需经过出租方、消防及其他相关政府部门的审批后方可实施。并自行向有关部门申报及处理装修中出现的问题,装修工程完工后,出租方应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7. 承租人在承租期间,应当遵守国家、省市及承租人的消防安全生产规定。
8. 若房屋租赁合同到期终止,承租人必须在合同终止后的3日内将该房屋腾空并办理相关移交手续,承租人无权要求任何赔偿;逾期按双倍租金收取违约金。
9. 除有严重违反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条文外,承租人必须遵守《房屋租赁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的所有约定条款;否则出租人将不予签订或有权单方提前解除合同。
10. 在提前停租或租赁期满不再承租物业时,承租人对物业所增设形成的固定设备、设施不进行破损或拆卸,而应完整地无偿移交由出租人处置。
11. 本物业禁止转租、分租。如竞价人承租后有以上行为,招租人可马上没收其租赁保证金,并解除租赁合同。
12. 承租人不可改造厂房结构及遵守合同及补充协议的其他事项。
13. 本栋物业无一次消防验收,竞价人须无条件接受该事项。
14. 招租人以现状交付物业及相关设施,如承租方需要对消防设施、水电设施及其他设施进行改造,一切费用及责任由承租方自行负责。
15. 租赁期间,承租人如需办理《房屋租赁凭证》,由承租人执行办理,办理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及责任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16. 在租赁过程中如发现房屋主体结构存在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招租人,提请招租人进行隐患整治,承租人应无条件配合安全隐患整治工作,自行承担整治期间内的经济损失,并不得擅自进行房屋结构安全排查、检测和整治等行为,如承租人在招租人未知情的情况下擅自作出以上行为的,一切损失由承租人承担;对于屡次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和拒不整改安全隐患的,招租人可提前终止租赁合同,且不赔偿承租人损失。
17.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招租人有权利解除或者变更本合同,且不赔偿承租人损失:政府征收、征用、收回、拆除租赁房屋的;城市更新、产业升级、重大项目落地、重大安全隐患整治等原因致使租赁合同无法履行的。
18. 如本物业被政府或开发商收购、收回或拆除,本合同无条件终止,承租人不能向招租人提出任何赔偿要求,物业、土地有关的赔偿归招租人所有,与承租人无关。承租人应按政府或招租人规定的期限搬离,如未按规定的期限搬离,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全部的风险和责任;如征收后政府或相关部门没有限期拆迁,承租人仍在继续使用该物业时,则招租人有权继续按合同规定收取租金至承租人搬离现场之日止。
19. 其他条件见《租赁合同》文本。
其他补充说明 物业属城市更新项目范围内,如若政府征收或城市更新,合同自动终止,承租人须无条件交付物业,双方互不追究相关经济及法律责任。


租赁费用相关信息
履约保证金金额 首年四个月租金金额 水费 按实际用量自行缴纳;
电费 按实际用量自行缴纳;


交易方式
公告期满,有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网络竞价(多轮报价)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经直管企业批准后,可以采取协议租赁方式,并按规定公示5个工作日后无异议方可实施,但租金标准仍不得低于原招租低价。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经原决策机构批准,可按不低于出租低价90%的价格重新公开招租。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 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竞价人为在中国大陆境内(不包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营业执照未被吊销或注销,未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2.竞价人承诺无违反诚实信用等不良记录,竞价人没有受到政府相关部门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如有以上情形经查实招租人有拒绝其竞价的权利。(查询网站:http://zxgk.court.gov.cn/)
3.竞价人需承诺不得从事:①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行业;②污染、噪音等不符环境保护要求的行业;③消防、环境卫生等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行业;④三无、高危、粉尘、易燃易爆、环境污染、制衣、电池、电镀等对环境安全有影响的行业。⑤必须是企业用于自己生产经营使用,杜绝分租或转租。
4.竞价人须承诺一旦承租本物业后不得进行转租、分租,如竞价人承租后有以上行为,招租人可马上没收其租赁保证金,并解除租赁合同。
5.竞价人承诺无违反租赁合同约定的情况(如欠租、不服从安全生产管理等)。
6.竞价人须承诺未经招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在6个月内不得进行股权变更或经营范围变更,如违反上述情况,招租人有权没收租赁保证金,并解除合同。
7.在租赁过程中如发现房屋主体结构存在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招租人,提请招租人进行隐患整治,承租人应无条件配合安全隐患整治工作,自行承担整治期间内的经济损失,并不得擅自进行房屋结构安全排查、检测和整治等行为,如承租人在招租人未知情的情况下擅自作出以上行为的,一切损失由承租人承担;对于屡次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和拒不整改安全隐患的,招租人可提前终止租赁合同,且不赔偿承租人损失。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竞价人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均加盖公章):
1.竞价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工商信息查询单或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查询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2.竞价人提供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
3.竞价人须提供“竞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中第2、3、4、5、6、7条相对应的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年11月13日 17时00分00秒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 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南山智谷产业园A栋深圳交易集团总部大楼21楼
联系人 曾倩茵、舒龙 联系方式 13723470469、18165729017
邮箱 396329384@qq.com


出租方信息
名称 深圳市宝安沙井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交易保证金
金额 370,000元
收款信息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租方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阳光租赁平台地址:https://trade.szggzy.com/ggzy/center/#/login)
交易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3年11月13日 17时00分00秒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 网上报名
1)填写报名申请表(申请表链接:http://nhbgpcwmb2g2bwpn.mikecrm.com/KXFQsHH);
2)待工作人员核实后发出招租文件。
2、现场报名
1)携带报名所需资料前往现场,并联系交易机构工作人员;
2)填写报名登记表;
3)待工作人员核实后发出招租文件。

公告附件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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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1-05 16:10:29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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