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上海经纬建筑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合城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不良行为处理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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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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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怀公管〔2024〕5号
“怀远县养老综合服务中心建设设计服务项目(项目编号:BB2023HYGCZ0561-重1)”于2023年12月15日开评标,上海经纬建筑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合城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等企业在参与该项目投标过程中,与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混装现象,涉嫌串通投标。
经核查,该2家公司投标文件混装现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情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竞争主体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蚌公资〔2023〕27号)第BT-037项之规定,经研究,决定对上海经纬建筑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合城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各记不良行为记录15分,不良行为信息披露期为六个月(2024年3月7日--2024年9月6日);投标保证金由招标人依法依规处置。
怀远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6日
“怀远县养老综合服务中心建设设计服务项目(项目编号:BB2023HYGCZ0561-重1)”于2023年12月15日开评标,上海经纬建筑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合城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等企业在参与该项目投标过程中,与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混装现象,涉嫌串通投标。
经核查,该2家公司投标文件混装现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情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竞争主体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蚌公资〔2023〕27号)第BT-037项之规定,经研究,决定对上海经纬建筑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合城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各记不良行为记录15分,不良行为信息披露期为六个月(2024年3月7日--2024年9月6日);投标保证金由招标人依法依规处置。
怀远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