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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高速出口至行政中心路段绿化和市政设施提质改造项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兴隆高速出口至行政中心路段绿化和市政设施提质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03月11日
新晃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采购人名称)的 兴隆高速出口至行政中心路段绿化和市政设施提质改造项目 (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兴隆高速出口至行政中心路段绿化和市政设施提质改造项目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晃财采计[2024]018号
3、委托代理编号: HNWX-永-2024-0312
4、采购项目预算: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20 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建筑业  
6、合同定价方式:t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7、合同履行期限:120日历日  
8、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磋商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t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3    %。
9、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二、采购需求
包号
包名称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标的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节能产品
进口产品
整包
兴隆高速出口至行政中心路段绿化和市政设施提质改造项目
兴隆高速出口至行政中心路段绿化和市政设施提质改造项目
详见采购文件
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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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谈判。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叁级及以上资质,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湖南省外企业须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拟任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保持一致,且无在建工程。
(3)项目关键岗位人员要求: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采用承诺制,承诺中标后不低于(湘建建〔2020〕208号)文件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提供承诺函)。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交截图证明材料,截图时间在公告发布后)。
注: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且无在建(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政府采购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形式。
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凡有意参加磋商活动者,请于2024年3月11日起至2024年3月18日止,每日9:30~11:30,15: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携带以下证明材料: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到怀化市鹤城区城北碧桂园二期12栋(指定地址)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2、证明材料胶装一式两份(并加供应商单位公章),封面标注:本项目名称、联系人、邮箱。
六、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截止时间:2024年3月21日10时00 分(北京时间,即开标时间);  
2、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3、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新晃县财政局二楼评标室。
4、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拒收。
七、公告期限
1、本邀请公告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期限从本邀请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邀请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邀请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本邀请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邀请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新晃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 址:新晃县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永州旺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  址:怀化市鹤城区城北碧桂园二期12栋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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