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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新华书店出版创新文化发展产业园项目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康市新华书店出版创新文化发展产业园项目施工已由安康高新区经济发展科技局以安高新经科发[2024]36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陕西新华发行集团安康市新华书店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
      2.1 建设地点:安康市高新区新时代大道北侧、民康路东侧;
      2.2 工程规模:项目规划用地31.35亩,总建筑面积约3.5万平方米,规划建设1#楼为地下1层,地上5层局部2层;2#楼为地上7层,集办公、图书、文创销售、现代物流配送、中小学课后服务及劳动实践课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大楼;
      2.3 项目投资总额:18094.01 万元,(本次招标工程估算10001.365414万元);
      2.4 计划工期:730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 安康市新华书店出版创新文化发展产业园项目施工;标段编号: E61096135461oqtmqaws001;标段类型: 施工;
      2.6 招标范围:标段名称: 安康市新华书店出版创新文化发展产业园项目施工:对招标所发的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有内容进行招标;
      2.7 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名称:安康市新华书店出版创新文化发展产业园项目施工: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资 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 施工 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 负责人 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2 标段名称:安康市新华书店出版创新文化发展产业园项目施工: 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1)营业执照:申请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2)申请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申请人基本信息要求:申请人资质基本信息及项目经理基本信息应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http://js.shaanxi.gov.cn/)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外省企业须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企业库-外省进陕施工企业”可查询,外省企业及拟派项目经理信息须在其注册地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或者《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可查询(外省企业自行提供查询截图和查询方法)。
  (4)申请人信誉要求:
  1)申请人不得在“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2)申请人不得在项目所在地各级建设诚信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
  3)申请人不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近3年无骗取中标或出现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问题。
4.资格预审方式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5.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于 2024年03月12日 00时00分 起至2024年03月19日 00时00分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免费下载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电子版。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年3月22日 9时0分 ,地点为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上传电子申请文件(格式.sxys)。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陕西采购与招标网》 等媒介上发布。
8.其他
8.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申请人可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变更系统填报拟派项目经理。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网上递交后,所拟派的项目经理应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填报确认的信息(单位名称、资质等级、项目经理相关信息)一致。
8.2申请人网上填报信息(单位名称、资质等级、项目经理相关信息)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相关信息不一致或不完善,造成资审不通过的后果自负。
8.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
8.4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工程的前期准备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或者监理工作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工程施工招标的投标。
8.5本项目需使用电子资审文件编制工具编制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sxys格式),电子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8.6本项目为网上资格审查,各申请人应及时下载相关信息,并按时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未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文件的,其资格预审申请无效。
8.7本项目实施不见面资审会议。资格预审阶段,申请人仅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递交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即可,无需到现场递交纸质资料。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陕西新华发行集团安康市新华书店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陕西源丰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西大街94号 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十一路文景广场3号楼1202室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邮编:   邮编: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安康育才路支行 开户银行: 交通银行西安唐延路支行
账号: 26720201040005590 账号: 611301072013000059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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