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元洪高级中学中考标准化考场改造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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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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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项目概况
福清元洪高级中学中考标准化考场改造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永诺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地址:福清市音西街道清昌大道通福花园1#305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3月1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NCZB-2024006
项目名称:福清元洪高级中学中考标准化考场改造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9.7635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7635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具体详见询价通知书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采购包1:
(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体详见询价通知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12日 至 2024年03月1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永诺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地址:福清市音西街道清昌大道通福花园1#305室)
方式:于2024年3月12日至2024年3月14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前往福建永诺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地址:福清市音西街道清昌大道通福花园1#305室)获取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3月1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永诺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地址:福清市音西街道清昌大道通福花园1#305室)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3月1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永诺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地址:福清市音西街道清昌大道通福花园1#305室)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附1:账户信息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清元洪高级中学
地址:福清市龙山街道元华路校园新村1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永诺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福清市音西街道清昌大道通福花园1#305室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591-860911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老师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福清元洪高级中学中考标准化考场改造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永诺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地址:福清市音西街道清昌大道通福花园1#305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3月1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NCZB-2024006
项目名称:福清元洪高级中学中考标准化考场改造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9.7635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7635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具体详见询价通知书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采购包1:
序号 |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1 | 询价响应声明 | 详见声明函 |
2 |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 ①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②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
3 |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①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
4 | 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 ①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
5 | 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 ①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
6 |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 ①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
7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 ①采购文件未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声明函。 ②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
8 |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 ①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
9 | 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日。 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询价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 ④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
10 | 中小企业声明函(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 ) | ①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特定资格条件。 ②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③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④以联合体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 ⑤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
11 | 联合体协议(若有) | ①采购文件接受联合体报价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②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采购文件第六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
(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简化资格证明材料(若有) | 1、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2、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3、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询价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国家强制性3C认证(若有) | 响应产品若为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产品的,供应商须提供所响应产品具有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证书承诺函(格式自拟)或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
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若有) | 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以及《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便器,水嘴等品目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具体品目以“★”标注),本次采购货物中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供应商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若有附件,应至少提供附件中可体现所投产品页面的复印件)及《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所对应品目页面的复印件,认证证书中的产品标准须符合《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对应品目的依据的标准,否则投标(响应)无效。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体详见询价通知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12日 至 2024年03月1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永诺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地址:福清市音西街道清昌大道通福花园1#305室)
方式:于2024年3月12日至2024年3月14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前往福建永诺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地址:福清市音西街道清昌大道通福花园1#305室)获取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3月1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永诺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地址:福清市音西街道清昌大道通福花园1#305室)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3月1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永诺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地址:福清市音西街道清昌大道通福花园1#305室)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附1:账户信息
询价保证金账户 |
开户名称:福建永诺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清融城支行 |
银行账号:118160100100041367 |
特别提示 |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询价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采购包:***)的询价保证金”。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清元洪高级中学
地址:福清市龙山街道元华路校园新村1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永诺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福清市音西街道清昌大道通福花园1#305室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591-860911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老师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