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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西市燃煤电厂项目投资主体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QT0600G240311001001
1.招标条件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鸡西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对鸡西市燃煤电厂项目投资主体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项目建设资金为投资主体自筹,招标人为鸡西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鸡西市燃煤电厂项目投资主体
2.2建设地点:鸡西市恒山区小恒山
2.3建设周期:开工日期2024年4月,#1 机组于2026年10月正式投产,#2 机组于2027年10月底正式投产。
2.4资金来源:投资主体自筹资金约66亿元
2.5建设规模:新建2×66万千瓦超超临界燃煤机组及配套设施。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3.2信誉要求:
(1)参加本次投标前3年内未发生重大供热投诉事件和重大环保事故,并具有与供应商良好的合同履约能力;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近三年(2021年至今)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注:上述3项内容以投标文件中“信誉承诺书”为准。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下载时间为:2024年3月12日09时00分至2024年3月1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需在2024年3月19日09时00分前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决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中的相关操作手册。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2日09时00分。
5.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 开标方式
7.1开标时间:2024年4月2日9时00分。
7.2开标方式:线上开标。
7.3开标地点:鸡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鸡西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招 标 人:鸡西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招标人地址:鸡西市鸡冠区红旗街18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51号602室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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