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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佳木斯市郊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检测)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局以黑农厅函【2023】929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出资比例100%,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佳木斯市郊区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佳木斯市郊区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4年佳木斯市郊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检测);
2.2建设地点:佳木斯市郊区望江镇望胜村、德新村、临江村、新村农场、苏木河农场、松木河林场、大来镇南城子村、大来村、庆丰村,平安乡群英村、兴安村、东旺村、佳新村、双兴村、东风村、敖其镇利川村、四丰乡花园村、西格木乡西格木村、平安村;
2.3建设规模:新建高标准农田6.8万亩、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6万亩;
2.4服务期限:计划开工日期为2024年04月05日,竣工日期为2025年12月31日,总工期636天;
2.5质量标准:合格;
2.6招标内容:2024年佳木斯市郊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的质量检测;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招标控制价:按照最终批复金额的95%计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他组织,具备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混凝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金属结构乙级及以上资质等级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具有在施工现场建立实验室的能力且不存在违规、违纪、违法现象;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全国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证书(专业至少包含混凝土工程或岩土工程)或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3.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
3.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2021年02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3.5本次招标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03月08日17时00分至2024年03月1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交易)-操作手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04月01日09时00分。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电子投标工具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中下载。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7.2开标时间:2024年04月01日09时00分。
7.3评审地点:佳木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8号楼四楼)。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上发布。
9.其他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2凡在本市参与建设工程项目的中标企业,1.如用人单位遇到“用工难”问题,可以与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取得联系。可拨打服务转线0454-3986686或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关于为招投标中标企业提供用工服务的通知》中扫描工作人员二维码。2.如用人单位遇到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合同签订、用工管理、劳动争议处理等方面的问题,可以向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进行咨询。可拨打服务转线0454-3986650或微信小程序添加佳木斯人事劳动微仲裁。3.如需产品采购服务,可参考建设项目采购产品服务清单,有需求的企业可点击链接查询。(https://ggzyjyw.hlj.gov.cn/zcfg/002006/20231009/8ee5bedc-6d5e-4926-9a4a-ee8cfccc8976.html)。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佳木斯市郊区农业农村局
招 标 人:佳木斯市郊区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心
地    址:佳木斯市郊区友谊路275号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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