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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平区校园设施灾后修复工程(一期)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延平区校园设施灾后修复工程(一期)

项目编号:
E3507020701100275002
地区:
延平区
来源平台:
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建立时间:
2024-03-07 15:37:23

业主单位:
南平市延平区教育局
招标代理:
中鸿亿博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


项目编号:
E3507020701100275

项目建立时间:
2024-01-11 16:38:44

项目名称:
延平区校园设施灾后修复工程

项目地点:
延平区

建设项目行业分类:
房屋建筑业

建设项目规模:
本项目建设总投资6811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444.58 万元,包括维修加固延平区中小学校老旧教学楼、宿舍楼约30000平方米,改造南平七中等12所中小学幼儿园运动场29180平方米、水东学校等7所学校大门及师生通道1500米并对南平七中等4所学校边坡进行整治;

项目联系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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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05998069358

资金来源:
财政

出资比例:
国有资金: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 招标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
E3507020701100275002

招标项目建立时间:
2024-03-07 15:37:23

招标项目名称:
延平区校园设施灾后修复工程(一期)

项目所在行政区域:
南平市延平区

招标人名称:
南平市延平区教育局

招标人代码:
11350702003950925T

招标联系人:


招标人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名称:
中鸿亿博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代码:
91510000692268920Y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电话: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监督部门名称:
南平市延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内容与范围:
公开招标,简易评标法,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总投资1017.5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 813.42 万元,项目涉及太平中心小学、太平中学、樟湖中心小学、樟湖中学4所学校。维修加固老旧教学楼、宿舍楼约 4800平方米,改造运动场3100平方米以及道路修缮等。 标段



标段1:
延平区校园设施灾后修复工程(一期)

标段(包)编号:
E3507020701100275002001

标段(包)分类:
土石方工程

标段(包)名称:
延平区校园设施灾后修复工程(一期)

标段(包)内容:
土石方工程

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1、省外建筑业企业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参加投标的,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号文)和《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筑 【2015】13号)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2、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3、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情形作为否决条款。4、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处于被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司法机关暂停或者取消在本项目(标段)所在地的投标资格状态;或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企业法人仍处于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或仍处于被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质量安全黑名单或文明施工黑名单管理期限内,投标都将被否决,(但是若属于《关于废止涉及“黑名单”制度相关文件的通知》(闽建建〔2021〕2号)文件中涉及质量安全黑名单和文明施工“黑名单”制度的条款除外)。5、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6、a中标候选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若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包含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或若存在失信被执行记录(包含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b中标侯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如有发现有围标、串标等一切违法行为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c中标候选人未存在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招标人将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d投标人在投标时及投标有效期内如有发现有围标、串标等一切违法行为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7、根据省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和施工总承包及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审批有关事宜的通知》(闽建许〔2022〕3号)我省各级资质审批部门审批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4年12月31日前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8、其他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标段合同估算价(万元):
777.9344

计划开工日期:
2024-03-07 00:00:00

工期(日历天):
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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