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太和县颍河一桥(富民路桥)、颍河二桥桥梁定期检查项目评审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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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太和县颍河一桥(富民路桥)、颍河二桥桥梁定期检查项目评审结果公示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太和县交通运输局委托,就2024年太和县颍河一桥(富民路桥)、颍河二桥桥梁定期检查项目(采购编号:GN2024-06-1105)进行询价采购。本项目于2024年3月7日10时30分,在安徽省招标集团经评审委员会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审结果
1、项目名称:2024年太和县颍河一桥(富民路桥)、颍河二桥桥梁定期检查项目
2、采购编号:GN2024-06-1105
3、主要内容:2024年太和县颍河一桥(富民路桥)、颍河二桥桥梁定期检查项目主要内容包含对颍河一桥、二桥桥梁混凝土表观缺损、细部尺寸的复核、线形进行检查,对桥梁技术状况评定,给出养护维修建议以及检查报告等。具体内容详见询价文件。
4、成交候选人
第一成交候选人:
供应商名称:安徽省公路工程检测中心
供应商注册地址:合肥市包河工业区西宁路16号
响应总价:人民币276000.00元
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桥梁检查并出具评估报告等。
公示期:自2024年3月7日至2024年3月11日
采购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一次性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采购人:太和县交通运输局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本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ahtba.org.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youzhicai.com)同步发布。
2024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