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行卷帘门更换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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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省份 | 河北 | 城市 | 沧州市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张家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行卷帘门更换项目 | |
采购单位 | 张家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行 立即查看 | 采购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采购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业主单位: | 张家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行 | 招标代理: | 河北盛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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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03-09 09:00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03-29 09:30 |
张家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行卷帘门更换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张家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行卷帘门更换项目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张家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行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张家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行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张家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行卷帘门更换项目交货及安装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完成。 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及购置清单等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A、潜在投标人应具备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证书(贰级及以上),或公安系统颁发的省级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安装、维修备案证(贰级及以上),卷帘门需通过公安部的强制认证;B、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C、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1.2具有本次招标材料生产能力的制造商或取得制造商唯一授权的产品销售代理商。一个生产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 ,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若同一家制造商授权了两家或两家以上代理商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或制造商与此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则与此制造商有关系的全部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3.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3.1.4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 知》(法〔2016〕285 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3-09至2024-03-15,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河北盛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沧州市运河区浮阳北大道49号18幢3-102】 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a.营业执照(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b.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c.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d.信用中国网站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打印件)e.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上述证件须带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套。到河北盛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证件不全者不予受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3-29 09:30 ,地点为 河北盛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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