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八角湾新城推进服务中心烟台黄渤海新区产业文化中心二期平台建设设计施工一体化(EPC)招标公告
微信分享
关注项目
标讯收藏
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立即查看
|
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招标公告 烟台八角湾新城推进服务中心烟台黄渤海新区产业文化中心二期平台建设设计施工一体化(EPC)项目招标公告 E3706002318005342(项目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烟台八角湾新城推进服务中心烟台黄渤海新区产业文化中心二期平台建设设计施工一体化(EPC)已由//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烟台八角湾新城推进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烟台市开发区 2.2 建设规模:合同预估金额(万元):490.00 2.3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为150日历天,以中标公示期满之日起计算。 计划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 2.4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按照国家颁发的现行标准及相应国家有关标准和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设计标准:设计质量满足国家现行的工程建设设计方面的规范、规程、标准以及相关行业部门的有关规定。 2.5 招标范围:黄渤海新区产业文化中心二楼、一楼产业产品厅部分区域,总建筑面积约4600平方米。 2.6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烟台黄渤海新区产业文化中心二期平台建设设计施工一体化(EPC)工程,项目位于烟台黄渤海新区产业文化中心,主展区位于二楼(建筑面积约2700平方米),计划建设为四十周年成果展;辅展区为一楼产业产品厅(建筑面积约1900平方米),对现有内容进行调整完善,增加新展示内容和产业版块;产业文化中心一楼和三楼其他区域若有需要也可利用。投资估算不超过49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须同时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及“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项目组人员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须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全国范围内无在建工程; (2)设计负责人须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3)施工负责人须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全国范围内无在建工程。 (4)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得兼任。 (5)须以PDF格式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组所有人员社保信息(须附”验真码”的社保材料或社保缴费证明的网址、用户名和密码)。 3.3 财务要求:/ 3.4 业绩要求:/ 3.5 其他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信息报告【查询渠道:投标人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栏目,查询并免费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也可使用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信息报告;留存方式:由招标人审核后备案】。 2.注册建造师数量须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规定,满足本招标项目要求资质标准的配备要求,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为准; 3.依据财政部、工信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的规定、烟财采〔2023〕12 号《关于政府采购工程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 》,本次招标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建筑业。 如投标人为大型企业,则须承诺预留至少投标金额的45%(设备材料或专业、劳务分包等)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具体落实方式、份额由招标人与中标人在合同中明确。 3.6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满足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3月08日 20:00至2024年03月14日 20:00(北京时间),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烟台)/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yantai.gov.cn/)下载招标文件(格式为.ztb );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关注“招标答疑”栏目;打开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需要持有ca数字证书,办理或互认ca证书,请登录“下载中心”,进行相关操作。 4.2 本工程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不组织现场勘查和投标预备会。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项目采用电子评标。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3月29日 09:00:00,地点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3开标室。 5.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行网上签到,并根据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人操作指南(下载地址: http://ggzyjy.yantai.gov.cn/xzzx/index.jhtml)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关操作。 5.4 逾期未上传的或无法被系统读取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同时在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其他 7.1 7.1.1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烟台市工程建设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并上传投标文件。【烟台市工程建设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地址:http://ggzyjy.yantai.gov.cn/xzzxrj/123696.jhtml。潜在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烟台市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参与开标活动,烟台市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网址:http://61.156.14.109:10008。 7.1.2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栏目,查询并免费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也可使用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信息报告,投标人须将信用信息报告作为投标文件中投标函的内容,在开标现场展示,投标人对提供信用信息报告的真实性负责。留存方式:由招标人审核后备案。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应用信用信息报告制度的通知》(烟发改公管[2022]334号)。 7.1.3本项目拟采用市内远程异地就近评标。 7.1.4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定标方式。 8.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