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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平果市人文纪念公园物业管理(安保、保洁)服务采购(YZLBS2023-C3-025-BSQT)成交结果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平果市人文纪念公园物业管理(安保、保洁)服务采购(YZLB
S2023-C3-025-BSQT)成交结果公告
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平果市人文纪念公园物业管理(安保、保洁)服务采购(YZLBS202 3-C3-025-BSQT)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YZLBS2023-C3-025-BSQT
二、项目名称:平果市人文纪念公园物业管理(安保、保洁)服务采购
三、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名称:广西军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25-9号东方皇城3号楼2单元五层503号房
成交金额:人民币伍拾叁万叁仟陆佰肆拾元整(¥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 号项目 名称数 量单价 (元 /月 )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标准服务期限
1项目 经理1 人4590 .00详见采购文件 项目需求详见采购文件 项目需求详见采购文件 项目需求自提供服务 之日起1年

2安保 人员8 人3590 .00
3保洁 人员4 人2790 .00

五、评审专家名单:韦冬萍、钟敬文、孔晓昱、杨露露、王婷(采购人评委))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以成交金额为计费额,按本须知正文第32.2条规定的收
费计算标准服务类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出收费基准价格,采购代理收费以收费基准价
格收取。(当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不足人民币5000元的,按人民币5000元计算)。
代理服务费金额:人民币捌仟零肆元陆角整(¥8004.6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网上查询地址: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平果市崇善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平果市马头镇三中前(那左屯安置宅基地农冬兰宅)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址:百色巿右江区迎龙路70号百色建通时代广场(竹洲大桥旁)二号楼A座二十层云之
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十、附件
1.竞争性磋商文件
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3月18日
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名称:平果市人文纪念公园物业管理(安保、保洁)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YZLBS2023-C3-025-BSQT
采购人:平果市崇善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3 年 11 月
目录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 2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 4 第三章采购需求 ........................................................ 19 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 22 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 .................................................... 29 第六章合同文本 ........................................................ 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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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平果市人文纪念公园物业管理(安保、保洁)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百色市右江区百色建通 时代广场二号楼 A 座二十层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3 年 11 月 14 日 10 时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ZLBS2023-C3-025-BSQT
项目名称:平果市人文纪念公园物业管理(安保、保洁)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总金额(元):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平果市人文纪念公园物业管理(安保、保洁)服务采购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平果市人文纪念公园物业管理(安保、保洁)服务 1 项(具 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最高限价(如有):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元
合同履约期限:自提供服务之日起 1 年。
本标项(否)接受联合体竞标
备注:/
二、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 年 11 月 2 日至 2023 年 11 月 9 日,每天上午 08:00 至 12:00,下午 15:00 至 18:00(北京 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百色市右江区百色建通时代广场二号楼 A 座二十层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方式:供应商须按照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及售价现场购买或邮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邮购竞争性磋商 文件的,每本另加邮费人民币 50 元,且必须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截止前将竞争性磋商文件价款 及邮费汇到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须提供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单位名称、收件人姓名、收件人联系方 式及收件地址等,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供的,不予办理邮寄手续;因此造成供应商无法按时获取竞争性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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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的,责任由供应商承担。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 告 2017 年第 16 号的规定,供应商在索取发票时,请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名称:云 之 龙 咨 询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百 色 分 公 司 ; 开 户 银 行 : 中 信 银 行 南 宁 东 葛 支 行 ; 银 行 帐 号 :8113001014400158230;电子邮箱:gxyunlongbs@163.com。
售价(元):3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 年 11 月 14 日 10 时 30 分(北京时间)地点:百色市右江区百色建通时代广场二号楼 A 座二十层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 年 11 月 14 日 10 时 30 分(北京时间)地点:百色市右江区百色建通时代广场二号楼 A 座二十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人民币 5000.00 元。磋商保证金的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禁止采用现钞方式。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交至采 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且到账【开户名称: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百色分公司、开户行:中信银行南宁 东葛支行、帐号:8113001014300074515】;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等方式的,在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必须提交单独密封的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原件。否则视为无效磋商保证金。
2.网上查询地址: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平果市崇善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平果市马头镇三中前(那左屯安置宅基地农冬兰宅)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项目联系方式:0776-58386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百色市右江区迎龙路 70 号百色建通时代广场(竹洲大桥旁)二号楼 A 座二十层
项目联系人(询问):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3 年 11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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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内容
3 1.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2.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2.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 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2.2 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1 是否接受联合体竞标: 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6.2 是否允许分包:不允许 分包说明:/
12.1.1 资格证明文件 1. 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其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 证书或者执业许可证或资质证书等),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2.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供应商 2023 年 4 月至 2023 年 10 月中任意一个月的依法 缴纳税收的凭据复印件;依法免税的,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从成立之日起到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成立之日起的依法缴纳税收相应证明 文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3. 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供应商 2023 年 4 月至 2023 年 10 月中任意一个 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凭证(专用收据或者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依法不需 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从成立之日起到响 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成立之日起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 应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4. 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2022 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属于成 立时间在规定年度之后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的月 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应在有效期内,未注明有效期的,银行出具时间至响应 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不超过一年);(除自然人外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5.供应商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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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 6.竞标声明(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7.除磋商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注: 1.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 效响应处理。 2.竞标声明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 响应处理。 3.供应商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在规定签章处签字 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4.分公司参加竞标的,应当取得总公司授权;
12.1.2 报价商务技术文件 1.无串通竞标行为的承诺函(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竞标报价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后附);(除自然人竞 标外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4.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后附);(委托时必须提供,否则 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5.磋商保证金提交凭证;(如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则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 理) 6.服务需求偏离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7.服务方案(格式自拟);(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8.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格式自拟); 9.对应采购需求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资料(格式自拟); 10.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注: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 响应处理。
12.2 本项目须提供响应文件电子版,具体规定如下: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同时递交响应文件电子版。 1.响应文件电子版内容:与纸质响应文件全部内容一致。 2.响应文件电子版形式:可编辑的 word 文档格式 1 份和已签字盖章的响应文件正本的扫描件(PDF 格式)1 份。 3.响应文件电子版密封方式:响应文件电子版光盘(或者 U 盘)与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并装入响 应文件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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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 竞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即满足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服务,以及伴随的货物和工 程(如有)的价格;包括竞标服务、货物、人员工资、福利、保险、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 合同包含的应有风险、责任。
16.2 竞标有效期:自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 120 日。
17.1 本项目收取磋商保证金,具体规定如下: 磋商保证金金额: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磋商保证金的交纳方式: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相关要求: 1.磋商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交纳方式的,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交至指定账户并且到账,供应商应将银行转账底单的复印件作为磋商保证金提交凭证,放置于报价商务技术文件中,否 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2.磋商保证金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交纳方式的,供应商应将 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的复印件作为磋商保证金提交凭证,放置于 报价商务技术文件中,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单 独密封的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原件提交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 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出具回执,并妥善保管。 3.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磋商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 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备注: 1.磋商保证金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提交的,或者不按规定交纳方式交纳的,或者未足额 交纳的(包含保函额度不足的),视为无效磋商保证金。 2.供应商采用现钞方式或者从个人账户(自然人竞标除外)转出的磋商保证金,视为无效磋商 保证金。 3.支票、汇票或者本票出现无效或者背书情形的,视为无效磋商保证金。 4.保函有效期低于竞标有效期的,视为无效磋商保证金。 5.采用银行、保险机构出具保函的,必须为无条件保函,否则视为无效磋商保证金。
18.2 响应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20.1 响应文件提交起止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或者竞标邀请函。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或者竞标邀请函。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或者竞标邀请函。 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在响应 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24.1 磋商小组的人数: 5 人。
26.2 商务要求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 0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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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要求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 0 项。
磋商的顺序: 按照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顺序,通知磋商时,若某供应商不在通知现场时(该供应商排序到最 后磋商),按照签到的顺序由其下一位供应商先参与磋商。 参与磋商前,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必须向磋商小组出示本人有效证件原件<有效 证件可以是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明)、机动车驾驶证、社会保障卡或者护照的其中一项>,若参与磋商的委托代理人不是响应文件中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时,必须同时出示有效的授权委托 书原件,否则磋商小组将拒绝其参与磋商。
28.1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29.1 签订合同携带的证明材料: 委托代理人负责签订合同的,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等其他资格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签订合同的,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原件等其他证明材料。
31.2 接收质疑函方式:以书面形式。 质疑联系部门及联系方式: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部,联系电话:(项目所在部门电话),通讯地址:百色市右江区百色建通时代广场二号楼 A 座二十层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业务时间:上午8时00分到12时00分,下午3时00分到6时00分,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 务。
32.1 1.采购代理费支付方式: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2.采购代理费收取标准: 以成交金额为计费额,按本须知正文第 32.2 条规定的收费计算标准服务类采用差额定率累进 法计算出收费基准价格,采购代理收费以收费基准价格收取。(当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不足人 民币 5000 元的,按人民币 5000 元计算)
33.1 解释: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除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竞标阶段的规定,按更正公告(澄清公告)、竞争性磋商公告、供应商须知、采购需 求、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响应文件格式、合同文本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 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者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 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与同步更新的磋商文件不一致 时以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 机构负责解释。
33.2 1.本磋商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的管理规定,用供应商法定主体行 为名称制作的印章,除本磋商文件有特殊规定外,供应商的财务章、部门章、分公司章、工会 章、合同章、竞标/投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及银行的转账章、现金收讫章、现金付讫章等其 他形式印章均不能代替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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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时,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指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磋 商文件所称负责人是指参加竞标的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或者执业许可证等证照上的负责人,本磋 商文件所称自然人指参与竞标的自然人本人,且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自然人应当为 年满 18 岁以上成年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 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3.本磋商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签字”是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亲自在文件规 定签署处亲笔写上个人的名字的行为,私章、签字章、印鉴、影印等其他形式均不能代替亲笔 签字。 4.自然人竞标的,磋商文件规定盖公章处由自然人摁手指指印。 5.本磋商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以内”“届满”,包括本数;所称的“不满”“超过”“以外”,不包括本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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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须知正文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 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磋商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关于政 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 关规定的约束和保护。
1.2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所有采购程序和环节(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定义
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和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
2.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4“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2.5“竞标”是指供应商按照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或者邀请函规定的方式获取磋商文件、提交响应 文件并希望获得标的的行为。
2.6“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2.7“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根据本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包含资格证明、报价商务技术等所有内容的文件。
2.8“实质性要求”是指磋商文件中已经指明不满足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的条款,或者不能负 偏离的条款,或者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
2.9“正偏离”,是指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有关条款作出的响应优于条款要求并有利 于采购人的情形。
2.10“负偏离”,是指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有关条款作出的响应不满足条款要求,导 致采购人要求不能得到满足的情形。
2.11“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是指采购需求中的不属于“实质性要求”的条款。
2.12“首次报价”是指供应商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中的报价。
3.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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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竞标费用
供应商应承担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获取磋商文件、勘查现场、编制和提 交响应文件、参加磋商与应答、签订合同等,不论竞标结果如何,均应自行承担。
5.联合体竞标
5.1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竞标,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5.2 如接受联合体竞标,联合体竞标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6.转包与分包
6.1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6.2 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本项目不允许违法分包。允许分包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承担该工作需要行政许可的,如该工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应 具备相应的行政许可,如供应商不具备相应的行政许可必须采用分包的方式,但分包供应商应具备相应 行政许可。
6.3 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 工作分包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 包。
7.特别说明
7.1 如果本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供应商或制造商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材料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必须为供应商或者制造商所拥有或自身获得。
7.2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 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7.3 供应商在竞标活动中提供任何疑似虚假材料,将报监管部门查处;签订合同后发现的,成交供应 商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 与刑事责任。
7.4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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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 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 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7.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竞标,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竞标事宜;
(3)不同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
7.6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行为,将报同级监督管理部门:
(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响应文 件;
(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
(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报价,或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 者低价位成交,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然后再参加竞标;
(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
(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 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二、磋商文件
8.磋商文件的构成
(1)竞争性磋商公告/竞标邀请函;
(2)供应商须知;
(3)采购需求;
(4)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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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响应文件格式;
(6)合同文本。
9.供应商的询问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的采购需求,如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问的,如要求采购人作出澄清或者 修改的,供应商尽可能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10.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 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 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3 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 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 3 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11.响应文件的编制原则
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 任。响应文件必须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12.响应文件的组成
12.1 响应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报价商务技术文件两部分组成。
12.1.1 资格证明文件:详见须知前附表
12.1.2 报价商务技术文件:详见须知前附表
12.2 响应文件电子版:详见须知前附表
13.计量单位
磋商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磋商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 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种类为人民币,否则视同未响应。
14.竞标的风险
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 能导致其响应无效,是供应商应当考虑的风险。
15.竞标报价
15.1 竞标报价应按磋商文件中“竞标报价表”格式填写。
15.2 竞标报价的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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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 竞标报价要求
15.3.1 供应商的竞标报价应符合以下要求,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1)供应商必须就“采购需求”中所竞标的每个分标的全部内容分别作完整唯一总价报价,不得存在漏项报价;
(2)供应商必须就所竞标的分标的单项内容作唯一报价。
15.3.2 竞标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竞标分标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
15.3.3 竞标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分项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 按无效处理。
16.竞标有效期
16.1 竞标有效期是指为保证采购人有足够的时间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完成评审、确定成交供应商、合同 签订等工作而要求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在一定时间内保持有效的期限。
16.2 竞标有效期应由供应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期限作出响应。
16.3 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在竞标有效期内均保持有效。
17.磋商保证金
17.1 供应商须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
17.2 磋商保证金的退还
未成交供应商的竞标保证金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自签订 合同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
17.3 磋商保证金不计息。
17.4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4)除因不可抗力或者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5)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8.响应文件编制的要求
18.1 供应商应按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响应文件并标注页码,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此引发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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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 响应文件应按资格证明文件、报价商务技术文件分别编制,资格证明文件、报价商务技术文件按 顺序装订成册。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响应文件的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提供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不足的将按无效响应处理。由于响应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 失或者其他情况导致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8.3 响应文件的正本应打印或者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响应文件正本除本“供应商须知”中规定的可 提供复印件外均须提供原件,副本可为正本签字、盖章后的复印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8.4 响应文件须由供应商在规定位置盖公章并签字(具体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或响应文件格式规定为 准),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骑缝盖公章不视为在规定位置盖章。
18.5 响应文件中标注的供应商名称应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自然人身份证)及公章一致,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18.6 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者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供应商的法定 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响应文件因涂改、行间插字或者删除导致字迹潦草或者表达 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9.1 响应文件正、副本全部装入一个或者多个包封袋/箱(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可另行单独递交)中并加以密封,封口处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以示密封(密封要 求达到不泄露供应商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为合格)。
19.2 响应文件外层包装封面上应标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所竞分标、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前不得启封”字样。
20.响应文件的提交
20.1 供应商必须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响应文件。
20.2 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收到响应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
20.3 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 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21.首次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 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补充、修改的内容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 者加盖公章,并按照本须知正文第 19 条的规定密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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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首次响应文件的退回
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 3 家时,应当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 理人签字领回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采用邮寄方式提交的,以到付的方式寄回至原地址),除此之外采购人 和采购代理机构对已提交的响应文件概不退回。
23. 截止时间后的撤回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书面申请撤回响应文件的,将根据本须知 正文 17.4 的规定不予退还其磋商保证金。
四、评审及磋商
24.磋商小组成立
24.1 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 5 人以上单数组成,具体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其 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 2/3。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者本单 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 货物或者服务采购项目,或者达到公开招标规模标准的政府采购工程,经批准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的,磋商小组由 5 人以上单数组成。
24.2 评审专家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 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情况特殊、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项目,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 1 名法律专家。
25.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
首次响应文件由磋商小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开启。
26.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26.1 本项目的评审方法为综合评分法。
26.2 磋商小组按照“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 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27.确定成交供应商及结果公告
27.1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 审报告后 5 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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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7.2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 2 个工作日内,在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 商发出成交通知书。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前,应当对成交供应商信用进行查询,对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 交供应商。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因上述规定的同样原因被取消成交资格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 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以上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磋商文件一并保存。
27.3 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采购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而放弃签订合 同),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因前款规定 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
28.履约保证金
28.1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提交方式、退付的时间和条件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成交供应商未
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8.2 在履约保证金退还日期前,若成交供应商的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帐号有变动的,请以书面形式
通知履约保证金收取单位,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29.签订合同
29.1 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应当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出示相关证明材料,具体内容详见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经采购人核验合格后方可签订合同。
29.2 签订合同时间: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9.3 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按照本须知正文第 27.3 条的规定确定成交供应商。
30.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本项目无需公告。
31. 询问、质疑和投诉
31.1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 代理机构应当在 3 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1.2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 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接收质疑函的方 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具体质疑起算时间如下:(1)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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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 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 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31.4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必须在法定 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质疑函格式后附):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 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31.5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 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
(一)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 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二)对采购过程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 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质疑答复导致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31.6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 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第六 条规定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投诉书格式后附)。
32.其他内容
32.1 代理服务收取标准及缴费账户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 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代理服务费。
32.2 代理服务费收费计算标准:
费率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金额
100 万元以下 1.5% 1.0%
100~500 万元 1.1% 0.8% 0.7%
500~1000 万元 0.8% 0.45% 0.55%
1000~5000 万元 0.5% 0.25% 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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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 万元~1 亿元0.25% 0.1% 0.2%
1~5 亿元0.05% 0.05% 0.05%
5~10 亿元0.035% 0.035% 0.035%
10~50 亿元0.008% 0.008% 0.008%
50~100 亿元 0.006% 0.006% 0.006%
100 亿以上 0.004% 0.004% 0.004%

注:
(1)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采购代理的收费基准价格;(2)采购代理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例如:某服务采购代理业务成交金额或者暂定价为 150 万元,计算采购代理收费额如下:100 万元 ×l.5 %= 1.5 万元
( 150 - 100 )万元 ×0.8%= 0.4 万元
合计收费= 1.5 + 0.4= 1.9 万元
33.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3.1 本磋商文件解释规则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3.2 其他事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3.3 本磋商文件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 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 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在 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磋商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 扶持政策:
(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 注册商标,不对其中涉及的工程承建商和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
(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 的制造商和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
(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和工程承建商作出要求。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 本磋商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依据本磋商文件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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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采购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说明:
1.采购文件中所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如为外文文本的请提供中文翻译文本。
2.本采购需求中技术要求所使用的标准或应用标准如与供应商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最新标准或 较高标准执行。
3.本章中标注“▲”的条款要求,供应商必须满足或优于,否则竞标无效。
▲(一)项目要求及技术需求
项号服务名称数量服务要求
1 平果市人 文纪念公 园物业管 理(安保、保洁)服务1 项一、项目经理(1 人): 1、负责统筹项目工作,对项目投入的安保、保洁人员进行安排管理;2、负责与采购人联系沟通,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并配合采购人对 安保、保洁服务进行考核(考核办法详见附件 1)。 二、安保人员(8 人): 1、负责大门、综合楼、礼仪会馆、骨灰楼、墓区出入口安保工作,确保园 区内治安良好,行人和车辆有序,防火工作严密,安全和消防事件处置迅速 有效; 2、拟投入人员要求具有履行工作任务所需的身体、技术和品德条件,无犯 罪记录,服从管理、态度端正、吃苦耐劳、爱岗敬业,能够胜任安保工作。 三、保洁人员(4 人): 1、负责综合楼、礼仪会馆、骨灰楼、墓区保洁工作,确保园区内所有区域 保持干净、整洁、卫生; 2、拟投入人员要求具有履行工作任务所需的身体、技术和品德条件,无犯 罪记录,服从管理、态度端正、吃苦耐劳、爱岗敬业,能够胜任保洁工作。 四、其他要求 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须按采购人要求提供安保消防、卫生保洁等方面服务。
▲(二)本项目采购预算: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元整,最高限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元整(拟投入人员工资标准:1、项目 经理:4600.00 元/月/人;2、安保人员:3600 元/月/人;3、保洁人员:2800.00 元/月/人)。供应商 的竞标总报价不能超出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否则做竞标无效处理。
▲(三)商务条款1.合同签订期: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25 日历日内。 2.服务期限:自提供服务之日起 1 年。 3.服务地点:百色市平果市境内,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4.付款方式:采购人按月向成交供应商支付物业管理服务费,以转账方式于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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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日前向成交供应商支付上月的物业管理费转入成交供应商指定账户。转账前成 交供应商须在 5 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5.报价要求:该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即满足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服务,以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如有)的价格;包括竞标服务、货物、人员工资、福利、保险、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应有风险、责任。
(四)其他供应商根据本项目采购需求提供项目服务方案,若供应商提供的项目服务方案未涉 及“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的,则该项不得分。

说明:
1.采购需求表中所有的内容必须满足,否则将导致其磋商被拒绝。
2.最后报价有时间限制,请竞争性磋商供应商事前准备好各项报价,以免耽误报价。3.磋商过程中有可能对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做实质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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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保安、保洁服务考核办法
一、考核办法
1、园区保安、保洁员队伍的管理工作,结合园区实际情况,严格考核。
2、考核实施实行扣分罚款制,考核标准 60 分为合格。
3、在考核中,对于违反考核细则规定的内容,分数不合格或收到由于乙方工作失误收到 客户投诉,不通过考核标准的从每月的物业服务费中扣除,2000 元/次。
4、考核实施采取定期考核,随时抽查的办法,对于发现的违纪违章现象,由考核人员填 写考核情况,并由安全管理部负责人签字确认,送交财务,实施扣款。
二、保安考核内容及扣分标准
1、由于乙方管理安排不当,造成人员缺岗或不能按时到岗,一次扣 5 分;
2、对于甲方提供的物品、财产等不得随意损坏、丢失,如有发生除按价赔偿外,损坏丢 失者扣 5 分:
3、在执岗过程中不按工作程序巡视,发生此类现象的一次扣 5 分;
4、在执岗中形象不佳,不按规定着装,发生一次扣 5 分;
5、保安人员需严格认真执行文明用语,礼貌待人的规范规定,不按规定用语,由于个人 原因与客户发生冲突,每发生一次扣 5 分,对工作中严重违反甲方规定的,除扣分外,甲方 有权提出辞退相关人员。
6、在巡视中列队不不整齐,仪表不端正,形象不佳每人扣 5 分;
7、在当班中带酒气上岗,扣 5 分;当班中饮酒扣 10 分,并予以辞退;
8、在当班值岗中,对于发生的问题,按有关规定不及时上报的扣 5 分;
9、对甲方组织的学习、培训、开会、按规定应参加而无故不参加,又没有经过领导审批 的,不参加一次扣 5 分;
10、在工作中不服从甲方人员安排,无理取闹,影响正常工作开展扣 10 分,严重者辞退 相关人员;
三、保洁员考核内容及扣分标准
1、不按规定着装、每次扣 5 分;
2、工作中串岗,聚众聊天,每人扣 5 分;
3、负责的墓区卫生,祭品的清理、公共场地卫生等,需按甲方要求保持清洁有序;定期 对所辖物业进行虫害的杀除工作;定期对所辖物业进行绿化的日常维护工作,以上卫生不符 合清洁服务标准的每项扣 10 分;
4、清洁工具不按指定摆放、杂乱等现象被甲方或客户投诉每次扣 5 分。
21
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一、评审程序和评审方法
1.资格审查
1.1 响应文件开启后,磋商小组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
注: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结束前,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
(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2)信用查询截止时点:资格审查结束前。
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打印查询记录,打印材料作为评审资料保存。
(3)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资格审查不通过,不得参 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 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1.2 资格审查标准为本磋商文件中载明对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条件。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凡符合磋商 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响应文件均通过资格审查。
1.3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1)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2)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取本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3)响应文件的资格证明文件缺少任一项“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资格证明文件规定的“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的;
(4)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出现任一项不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资格证明文件规定的“必 须提供”的文件资料要求或者无效的;
(5)同一合同项下的不同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为本项目 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 动的。
1.4 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 3 家的,不得进入符合性审查环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 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符合性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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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由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竞标报价、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进行 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2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 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 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3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 者更正应当以书面形式按照磋商小组的要求作出明确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未按磋商小组的要求作出明 确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按照有利于采购人的原则由磋商小组进行判定。供应商的澄 清、说明或者更正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若委托代 理人不是响应文件中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时,必须同时出示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必须 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4 首次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响应文件中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以上(1)-(4)规定的顺序逐条进行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 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2.5 商务技术报价评审
在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响应文件无效处理:
(1)商务技术评审
1)提供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不足;
2)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3)委托代理人未能出具有效身份证或者出具的身份证与授权委托书中的信息不符的;
4)提交的磋商保证金无效的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
5)响应文件未提供任一项“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报价商务技术文件中“必须提供”或者“委托时 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响应文件提供的报价商务技术文件出现任一项不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报 价商务技术文件中“必须提供”或者“委托时必须提供”文件资料要求的规定或者提供的报价商务技术 文件无效。
6)商务要求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超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项数的;
7)未对竞标有效期作出响应或者响应文件承诺的竞标有效期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8)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9)响应文件中的文件资料因填写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磋商小组认定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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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11)属于“供应商须知正文”第 7.5 条情形;
12)技术要求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超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项数;
13)虚假竞标,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磋商小组认定无效;
14)磋商文件未载明允许提供备选(替代)竞标方案或明确不允许提供备选(替代)竞标方案时,供 应商提供了备选(替代)竞标方案的;
15)响应文件标注的项目名称或者项目编号与磋商文件标注的项目名称或者项目编号不一致的;16)竞争性磋商文件明确不允许分包,响应文件拟分包的;
17)未响应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
18)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报价评审
1)响应文件未提供“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报价商务技术文件中规定的“竞标报价表”;2)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
3)供应商未就所竞标分标进行报价或者存在漏项报价;供应商未就所竞标分标的单项内容作唯一报 价;供应商未就所竞标分标的全部内容作完整唯一总价报价;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存在有选择、有条件报价 的(磋商文件允许有备选方案或者其他约定的除外);
4)竞标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竞标分标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 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竞标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磋商文件分项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 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
5)修正后的报价,供应商不确认的;或者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竞标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 价)超过所竞标分标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或者经供应商确认 修正后竞标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磋商文件分项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 公布了最高限价)。
6)响应文件响应的标的数量及单位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实质性不一致的。
2.6 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将 资格和符合性不通过的情况告知有关供应商。磋商小组从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 中确定不少于 3 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2.7 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 3 家的,不得进入磋商环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重 新开展采购活动。
3.磋商程序
3.1 磋商小组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确定的顺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 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符合磋商资格的供应商必须在接到磋商通知后规定时间内参加磋商,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磋商的视同放弃参加磋商权利,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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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 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可能 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
3.3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由磋商小组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 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3.4 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 者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若委托代理人不是响应文件中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时,必须同时出示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必须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参加磋商的供 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的,视同退出磋商。
3.5 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3.6 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过程和重要磋商内容进行记录,磋商双方在记录上签字确认。
3.7 磋商过程中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供应商可以在开启前补充、修改。
3.8 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 号)的规定,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 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 2 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 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 1 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 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9 对磋商过程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通过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 3 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4. 最后报价
4.1 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由磋商小组要求所有继续参 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密封提交最后报价,除本章第 4.3 条外,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 3 家,否则必须重新采购。
4.2 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后设计方案或者解 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由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 3 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 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密封提交最后报价。
4.3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 号)第三条第四项“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和本章第 3.8 条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 2 家。
4.4 已经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退出磋商的供 应商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保证金。
4.5 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视同退出磋商。
4.6 磋商小组收齐某一分标最后报价后统一开启,磋商小组对最后报价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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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的审查。
4.7 响应文件最后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本章第 2.4 条的规定修正。
4.8 修正后的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1)供应商不确认的;
(2)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竞标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竞标分标规定的采购预算 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
(3)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竞标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分项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 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
4.9 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最后报价作为评审及签订合同的依据。
4.10 供应商出现最后报价按无效响应处理或者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时,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 商。
4.11 最后报价结束后,磋商小组不得再与供应商进行任何形式的商谈。
5.比较与评价
5.1 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5.2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 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5.3 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 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1)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标准计算各供应商的报价得分。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 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2)各供应商的得分为磋商小组所有成员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
5.4 评审价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进行政策性扣除后的价格,评审价只是作为评审时使用。最终成交供 应商的成交金额等于最后报价(如有修正,以确认修正后的最后报价为准)。
5.5 由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3 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 写评审报告。符合本章第 4.3 条情形的,可以推荐 2 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 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5.6 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 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 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 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二、评审标准
6.评审依据:磋商小组将以磋商响应文件为评审依据,对供应商的报价、技术、商务等方面内容按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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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制打分。(计分方法按四舍五入取至百分位)
序号评审因素评审因素具体内容
1 价格分 (10 分)1.以进入比较与评价环节的最低的评审价为基准价,基准价得分为 10 分。 2.价格分计算公式: 报价得分=(基准价/某供应商的评审价)×10 分
2、项目 服务方 案(满分 70分)服务承诺 和质量保 证措施分(满分 20)一档(7 分):供应商未能明确阐述提供服务承诺和质量保证措施的; 二档(14 分):供应商能提供服务承诺和具体质量保证措施的,且措施比较合 理、操作基本可行; 三档(20 分):供应商能提供全面的服务承诺和具体质量保证措施的,内容非 常详细和比较全面,且措施非常合理、操作性非常强的,完全满足项目的采购 需求。
管理规章 制度与档 案管理制 度分 ( 满 分 20)一档(7 分):供应商为本项目建立有相关的规章管理制度与档案管理制度,未 能明确阐述内容的; 二档(14 分):为本项目建立完善的规章管理制度与档案管理制度,具有可操 作性; 三档(20 分):为本项目建立完善、详细、可行的规章管理制度与档案管理制 度,其中各部门管理制度、各岗位职责等管理内容,完整、齐全。规范管理;档案收集、储存、使用等管理严格,切合本项目实际,可操作性强。
人员、物 资配置方 案分(满 分 15 分)一档(5 分):为本项目制订有人员、物资配置方案,响应本项目基本要求;二档(10 分):为本项目制订有人员、物资配置方案,人员、物资配置基本满 足项目服务需求。内容应包括:各类人员文化程度和专业素质、各岗人员的配 置合理。服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满足项目实际需要; 三档(15 分):为本项目制订有人员、物资配置方案,人员、物资配置方案比 较详细,可行、针对性、可操作性比较强。内容应包括:各类人员文化程度和 专业素质、各岗人员的配置合理。服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满足项目实际需要。
服务方案 分(满分 25 分)一档(8 分):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方案能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拟采取的管理方式、工作计划和物资装备情况、安保措施;应急预案包括:安全、处置措施;基本 满足项目实施需求。 二档(16 分):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方案能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完善拟采取的管 理方式、工作计划和物资装备情况、安保措施;应急预案包括:安全、消防处置 措施;服务方案详细、可行、可操作较强。 三档(25 分):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方案能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完善拟采取的管 理方式、工作计划和物资装备情况、安保措施;应急预案包括:安全、消防处置 措施;整个方案物资装备齐全,服务方案详细、可行、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符合实际情况,计划详细具体、有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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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业绩 分(满分 10 分)供应商自 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类似项目的,每个项目得 5 分,满分 10 分。【以合同或 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为准,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不提供则不得分。】
总得分=1+2+3

7.由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3 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 评审报告。符合本章第 4.3 条情形的,可以推荐 2 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不 计算价格折扣)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不计算价格折扣)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 劣顺序推荐(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技术得分相同的按照技术要求偏离分由高到低排序)。评审得分、最后报价(不计算价格折扣)、技术得分、技术要求偏离分均相同的,由磋商小组随机抽取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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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
29
(响应文件外层包装封面格式)
响 应 文 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所竞分标(如有则填写,无分标时填写“无”或者留空):
供应商名称: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不得启封
年月日
30
(响应文件封面格式)
正本/副本
响 应 文 件(封面)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所竞分标(如有则填写,无分标时填写“无”或者留空):
供应商名称:
年月日
31
一、资格证明文件格式
1.资格证明文件封面格式:
资 格 证 明 文 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所竞分标(如有则填写,无分标时填写“无”或者留空):
供应商名称:
年月日
32
2.资格证明文件目录
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及供应商提供的材料自行编写目录(部分格式 后附)。
33
供应商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
供应商直接控股股东信息表
序号直接控股股东名称出资比例身份证号码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备注
1
2
3
……

注:
1.直接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 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 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 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2.本表所指的控股关系仅限于直接控股关系,不包括间接的控股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 与公司之间的关系不属于本表所指的直接控股关系。
3.供应商不存在直接控股股东的,则填“无”。
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
供应商(盖公章):
年月日
34
供应商直接管理关系信息表
序号直接管理关系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备注
1
2
3
……

注:
1.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 些上下级关系的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2.本表所指的管理关系仅限于直接管理关系,不包括间接的管理关系。
3.供应商不存在直接管理关系的,则填“无”。
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
供应商(盖公章):
年月日
35
竞标声明
致:(采购人名称):
( 供 应 商 名 称 ) 系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合 法 供 应 商 , 经 营 地 址。
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的竞标,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成交 供应商及其竞标产品和服务,我方就本次竞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2.我方不是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的供应商。
3.在此,我方宣布同意如下:
(1)将按磋商文件的约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2)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澄清或者更正公告(如有);(3)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者资料;(4)响应磋商文件规定的竞标有效期。
4.我方承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我方在此声明,我方在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 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 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要求对政府采购合同进行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我方就对本次响应文件进行注明如 下:(两项内容中必须选择一项)
36
□我方本次响应文件内容中未涉及商业秘密;
□我方本次响应文件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有:;
7.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邮政编号:
电话/传真:电子函件:
开户银行:帐号:
8.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者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者 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特此承诺。
注:如为联合体竞标,盖章处须加盖联合体各方公章并由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签署,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盖章):
供应商(盖公章):
年月日
37
二、报价商务技术文件格式 1.报价商务技术文件封面格式
报 价 商 务 技 术 文 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所竞分标(如有则填写,无分标时填写“无”或者留空):
供应商名称:
年月日
38
2.报价商务技术文件目录
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及供应商提供的材料自行编写目录(部分格式 后附)。
39
无串通竞标行为的承诺函
一、我方承诺无下列相互串通竞标的情形:
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竞标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竞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
二、我方承诺无下列恶意串通的情形:
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 其响应文件;
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
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 动;
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竞标报价,或者在竞争性磋商项目中事先约定 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成交,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然后再参加竞标;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
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 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以上情形一经核查属实,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者免除法 律责任的辩解。
供应商(盖公章):
年月日
40
竞 标 报 价 表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分标(如有):
供应商名称:
单位:元
序号项目名称数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备注
1 项目经理1
2 安保人员8
3 保洁人员4
合计金额大写:人民币(¥ )
注: 1、竞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即满足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服务,以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如有)的价格;包括竞标服务、货物、人员工资、福利、保险、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应有风险、责任。 2、本项目采购预算: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元整,最高限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元整(拟投入人员工资标准:1、项目经理:4600.00 元/月/人;2、安保人员:3600 元/月/人;3、保洁人员:2800.00 元/月/人)。供应商的竞标 总报价不能超出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否则做竞标无效处理。

注:
1.供应商的报价表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否则其响 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2.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或 者盖章,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3.如为联合体竞标,“供应商名称”处必须列明联合体各方名称,标注联合体牵头人名 称,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采购人可根据项目情况自行修改是否需要联合体各 方签字盖章)。
41
4.如为联合体竞标,盖章处须加盖联合体各方公章,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人可根据项目情况自行修改是否需要联合体各方签字盖章)。
5.如有多分标,分别列明各分标的报价表,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
供应商(盖公章):
日期:年月日
4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供应商名称:
地址:
姓名:性别:
年龄:职务:
身份证号码:
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供应商(盖公章):年月日
注:自然人竞标的无需提供,联合体竞标的只需牵头人出具。
43
授权委托书
(非联合体竞标格式)
(如有委托时)
致:(采购人名称):
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本人),现授权(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项目的竞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 针对上述项目的所有采购程序和环节的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委托代理人的签字事项负全部责任。
本授权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委托代 理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盖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供应商(盖公章):
年月日
注:1. 法定代表人必须在授权委托书上亲笔签字或者盖章,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授权委托书上 亲笔签字,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2.法人、其他组织竞标时“我方”是指“我单位”,自然人竞标时“我方”是指“本人”。
44
授权委托书
(联合体竞标格式)
(如有委托时)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根据(牵头人名称)与(联合体 其他成员名称)签订的《联合体竞标协议书》的内容,(牵头人名 称)的法定代表人(姓名)现授权(姓名)为联合委托代理人,并代表我方全 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所有采购程序和环节的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委托代理人的签字事项负全部责任。
本授权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委托代 理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牵头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盖章):
牵头人(盖公章):
日期:年月日
被授权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注:1. 法定代表人必须在授权委托书上亲笔签字或者盖章,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授权委托书上 亲笔签字,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2.本授权委托书应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按上述规定签署。
3.法人、其他组织竞标时“我方”是指“我单位”,自然人竞标时“我方”是指“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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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需求偏离表
所竞分标:
项号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需求响应文件承诺偏离说明
服务名称数量服务参数要求服务名称数量服务参数
1 …… 1 …… 2 …… 3 …… …… …… 1 …… 2 …… 3 …… ……
2 …… 1 …… 2 …… 3 …… …… …… 1 …… 2 …… 3 …… ……

注:
1. 说明:应对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的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条款逐条作出明确 响应,并作出偏离说明。
2.供应商应根据自身的承诺,对照磋商文件要求在“偏离说明”中注明“正偏离”、“负偏 离”或者“无偏离”。既不属于“正偏离”也不属于“负偏离”即为“无偏离”。
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
供应商(盖公章):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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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格式
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
所竞分标:分标
姓名职务专业技术资格(职称)或者 职业资格或者 执业资格证或 者其他证书证书编号参加本单位 工作时间劳动合同编号

注:
1.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供应商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制表填写。2.供应商应当附本表所列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 字 :
供 应 商 ( 盖 公 章 )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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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文书、文件格式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 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 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 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 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章):
日期:
注: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 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成交结果公开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48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 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 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注:请根据自己的真实情况出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依法享受中小企业优惠政策 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公告中标结果时,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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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函(格式)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采购人名称:
质疑事项:
□采购文件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采购过程
□成交结果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 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公章:日期:
50
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 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 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4.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5.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 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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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书(格式)
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
供应商:
地址:邮编: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
邮编:
被投诉人 1:
地址:
邮编:
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 2:
……
相关供应商:
地址:邮编:
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的名称:
采购项目的编号:
采购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招标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
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
三、质疑基本情况
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 事项为:
52
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 出答复。
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
投诉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投诉事项 2
……
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公章:
日期:
说明:
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 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
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 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
4.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
6.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 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53
第六章物业管理协议书
54
平果市人文纪念公园物业管理(安保、保洁)服务采购 协议书
采购人:
供应商:
55
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公司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税号):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公司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税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国家《物业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 条例》以及国家、地方有关城市物业管理法规之规定,甲方委托乙方在协议有效期内对甲方 的物业进行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的物业管理,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 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甲方选聘乙方对平果市人文纪念公园实行物业管理(安保、保洁)服务事宜,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1.物业管理服务区域:平果市人文纪念公园所辖红线范围。
2.物业整体面积约 312 亩。
第二条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1.维护公共安全,包括门岗值勤、园区内的巡逻、监控。
2.车辆进出、外来人员出入登记以及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服务。
3.园区内道路保洁。
4.公共区域(包括墓区、综合楼、礼仪会馆、骨灰楼等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垃圾收 集。
5.日常安保工作及清明节、三月三、重阳节等重大节日负责与园区所在辖区派出所、交 警、城管进行沟通协调工作,保障园区安保工作顺利进行。
第三条物业管理服务协议期限
物业服务管理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协议期限为 1 年。协议期满 后,如甲方与乙方协商并一致同意,协议可延期,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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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甲方权利义务
1.审议乙方提交的管理制度。
2.监督并配合乙方管理服务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
3.有权对乙方物业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提出整改意见。
4.妥善安排秩序维护员必要的生活场所和设施,使之具备基本的生活条件,以便更好履 行安保职能。
5.负责处理非乙方管理原因而产生的各种纠纷和协调工作。
6.按协议确定的服务费金额约定的付款方式、时间支付乙方本协议项下的各项服务费 用。
7.维护乙方权利和地位,保障乙方正常开展工作,不得向第三方提供管理资料。
8.协调乙方在涉及管理上的各种关系。
第五条乙方权利义务
1.依照有关规定和本协议约定,制定物业管理服务制度,对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安保及保 洁(考核标准详见本协议附件)、公共秩序提供服务与管理。
2.依照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
3.对在服务过程中发现的设施设备故障应按甲方规定流程报修。
4.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治安秩序、制止违法行为。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 发生治安案件或者各类灾害事故时,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并协助 做好调查和救助工作。
5.墓区内客户祭拜完后产生的垃圾要及时清理,客户祭拜品按甲方要求掌握好清理时 间,避免客户投诉。
6.每天将墓区清理出的垃圾清运到焚烧点统一处理。
7.发现墓碑倒塌,边板脱落或人为破坏墓碑行为的应及时上报部门领导或及时制止破 坏。
8.接受甲方因工作需要而指派的临时性、突击性任务。
9.乙方派驻现场的所有工作人员均须严格遵守甲方的相关管理规定,因乙方人员失职或 处置不当导致的甲方或其他第三方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乙方应承担法律及赔偿责任。10.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第六条物业管理服务考核标准
(一)公共环境:
1.保洁清洁工作达到本协议约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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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垃圾日产日清,定期进行卫生消杀;
3.公共场地保持清洁,无明显纸屑、烟头等废弃物;4.定期对所辖物业进行绿化的日常维护工作。
(二)交通秩序:
1.车辆进出有序:“门前三包”达到有关部门的要求;2.道路畅通、车辆停放有序。
(三)治安防范:
24 小时门岗值守;夜间保卫辖区巡逻;维护责任区域的治安秩序,预防“两抢”、打架 斗殴、盗窃、火灾和人为破坏等事故案件发生,公共秩序良好。
第七条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及支付
(一)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1.乙方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构成包括以下项目: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保险和福利费及国家地方规定必须缴纳 的费用;
(2)清洁卫生费;
(3)公共卫生维护费;
(4)日常行政办公费;
(5)物业管理公司与本项目直接有关的固定资产折旧费;
(6)法定税费;
(7)物业管理公司合理利润;
(8)乙方派遣到平果市人文纪念公园提供物业服务的人员的婚、丧、产假、工伤休假补 贴、意外伤害医疗保险赔付差额、意外伤害死亡赔付差额,以及离职补偿金等费用由乙方承 担,不再向甲方收取。
2.甲方向乙方支付物业管理费,大写:(¥ );支付周期:每个月支付一 次,每次费用为大写:。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3.支付方式:
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物业管理服务费,以转账方式于每月 25 日前向乙方支付上月的物 业管理费转入乙方指定账户。转账前乙方须在 5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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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发票。
4.超出本协议第七条约定的物业管理服务费构成以外的其他开支项目,由甲方另行支 付;人员加班费(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国家法定节假日指:元旦、春节、清明节、三月三、五一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共计 13 天)根据岗位工资标准,折合工作时间核算,经乙方提供考勤数据后,由甲方另行支付。
第八条物业管理人员配置
1. 根据双方协商,乙方应配备人员数量为人,其中项目经理人、管理 员人、保安队长人、保安员人、保洁班长人、保洁员人,后勤人 员人。乙方应将具体人员名单向甲方进行报备。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甲方可根据具体服务需要向乙方提出增派人员的要求,甲方有权对 乙方派驻人员进行考核确认,对不合格人员可要求更换,新增服务内容及费用由双方另行签 订补充协议确定。
2.项目经理、管理员工作时间与甲方工作人员工作时间一致。保安员、保洁员每天工作 8 小时,每周工作时间合计不超过 44 小时,可根据岗位性质安排工作起止时间及排班。乙方 所收取的物业管理服务费中,除项目经理、管理员以外,其余人员按以上规定工时提供服务 工资及加班费,超出周工作时间 44 小时的由甲方另行支付,标准参见本协议第七条第 4 点。3.如乙方需对上述派遣人员进行调整,应提前 3 日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
4.甲方不定期组织人员对保安、保洁工作进行考核,考核标准参照附件保安、保洁服务 考核办法执行(详看附件)。
第九条违约责任及协议的解除
1.甲方未能按期支付本协议约定的各项费用,乙方有权通知甲方限期支付。甲方逾期十 个工作日未能支付,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金额千分之三的违约金;逾期土个 工作日未付,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同时乙方有权继续向甲方追索应付未付物业管理服 务费及逾期付款违约金。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物业管理服务,或所提供服务未达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按应付 服务费金额的百分之三扣减相应服务费。
3.甲乙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协议或违反本协议约定,导致本协议目的无法实现 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相当于本协议物业管理服务费总额 1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 弥补守约方损失的,守约方有权另行向违约方主张赔偿。
4.乙方未按《物业管理服务协议》要求履行业务,或未按要求配合甲方工作造成不良后 果,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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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不可抗力的约定
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协议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 商处理。
第十一条争议处理
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或调解;调解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 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协议附件
1.双方可对本协议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 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协议附件为协议有效组成部分。
3.本协议及其附件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国家和南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事项
1、本协议正文及附件共页,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 效力。
2、本协议期满,如甲方未提出疑义且乙方实际仍继续提供服务的,则视为甲方事实上已 承认乙方继续为甲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甲方以乙方实际提供服务天数进行结算。
3.双方共同确认本协议指定联系人如下:
甲方指定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乙方指定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如上述联系人变更的,变更一方应及时将变更后的联系人信息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4.协议期满本协议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协议,应在该协议期满 30 天前向对方提出书 面意见。在相同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受聘权。
第十四条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附件:平果市崇善产业服务有限公司保安、保洁服务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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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开户银行:开户名称:银行账号: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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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保安、保洁服务考核办法
一、考核办法
1、园区保安、保洁员队伍的管理工作,结合园区实际情况,严格考核。
2、考核实施实行扣分罚款制,考核标准 60 分为合格。
3、在考核中,对于违反考核细则规定的内容,分数不合格或收到由于乙方工作失误收到 客户投诉,不通过考核标准的从每月的物业服务费中扣除,2000 元/次。
4、考核实施采取定期考核,随时抽查的办法,对于发现的违纪违章现象,由考核人员填 写考核情况,并由安全管理部负责人签字确认,送交财务,实施扣款。
二、保安考核内容及扣分标准
1、由于乙方管理安排不当,造成人员缺岗或不能按时到岗,一次扣 5 分;
2、对于甲方提供的物品、财产等不得随意损坏、丢失,如有发生除按价赔偿外,损坏丢 失者扣 5 分:
3、在执岗过程中不按工作程序巡视,发生此类现象的一次扣 5 分;
4、在执岗中形象不佳,不按规定着装,发生一次扣 5 分;
5、保安人员需严格认真执行文明用语,礼貌待人的规范规定,不按规定用语,由于个人 原因与客户发生冲突,每发生一次扣 5 分,对工作中严重违反甲方规定的,除扣分外,甲方 有权提出辞退相关人员。
6、在巡视中列队不不整齐,仪表不端正,形象不佳每人扣 5 分;
7、在当班中带酒气上岗,扣 5 分;当班中饮酒扣 10 分,并予以辞退;
8、在当班值岗中,对于发生的问题,按有关规定不及时上报的扣 5 分;
9、对甲方组织的学习、培训、开会、按规定应参加而无故不参加,又没有经过领导审批 的,不参加一次扣 5 分;
10、在工作中不服从甲方人员安排,无理取闹,影响正常工作开展扣 10 分,严重者辞退 相关人员;
三、保洁员考核内容及扣分标准
1、不按规定着装、每次扣 5 分;
2、工作中串岗,聚众聊天,每人扣 5 分;
3、负责的墓区卫生,祭品的清理、公共场地卫生等,需按甲方要求保持清洁有序;定期 对所辖物业进行虫害的杀除工作;定期对所辖物业进行绿化的日常维护工作,以上卫生不符 合清洁服务标准的每项扣 10 分;
4、清洁工具不按指定摆放、杂乱等现象被甲方或客户投诉每次扣 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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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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