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铅山县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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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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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和《江西省疫苗集中采购实施方案(试行)》(赣疾控办发【2016】17号)相关要求,拟对我县2024年度非免疫规划疫苗进行遴选,现将遴选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采购内容 非免疫规划疫苗(不包括狂犬免疫球蛋白)。所有供应商(疫苗产品厂家或推广商)供应的疫苗必须是江西省2021-2024年度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平台上公示的目录产品。 二、供应商条件 (一)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药品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供应商需具有生物制品生产或经营资质,推广商需取得生产企业授权。 (三)同一品规疫苗只允许一家推广商投标,否则视为废标。 (四)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人不允许转包。 三、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 (一)国产、进口疫苗需提供的一般资料 1、生物制品生产或经营资质等; 2、推广商需取得生产企业授权(授权委托书); 3、遴选产品申报表(见附件); 4、企业提交文件真实性承诺书; 5、廉洁承诺书; 6、申报材料须注明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加盖单位公章,逾期或未加盖公章的文件恕不接受。 (二)国产、进口疫苗厂商需提供的个性资料: 1、国内疫苗厂商:药品生产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年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准批文、组织机构代码证(经年审)、税务登记证。 2、进口疫苗厂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年审)、药品生产许可 证、进口药品注册证、税务登记证。 (三)供应商所供应疫苗需提供以下资料: 疫苗名称(通用名称)、疫苗类型、最小包装的规格(计量单位)、全项药检报告书(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产品检定报告书)、疫苗使用说明书(中文)、疫苗2021年度省级已公示的中标单价(人民币,含税费)、进口疫苗应提供进口通关单、产品质量相关资料、质量及服务保证承诺书。 以上资料如果是原件,应加盖贵单位公章;如果是复印件,应在复印件上注明“原件复印”及复印时间,并加盖单位的公章。 四、资料提交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3月14日至2024年3月22日止。 2、地址:铅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科(河口镇城南新区) 五、遴选采购方式 1、按《铅山县2024年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方案》进行。 2、本次遴选的非免疫规划疫苗由遴选工作组采取疫苗质量、厂商服务、疫苗价格、遵规守纪进行综合评审办法评定。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帆 电 话:15979364195 铅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4年3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