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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事故多发重点道路交通标线安全隐患整治工程(施工)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投标邀请书
至: 福建洲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奈美建设有限公司、福建航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新区事故多发重点道路交通标线安全隐患整治工程(施工)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政管理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政管理服务中心,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顺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高新
2.2.工程建设规模:道路横道线1284m2,车道分界线2621m2,车道标识等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公用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招标范围:高新区事故多发重点道路交通标线安全隐患整治工程,内容为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以清单控制价为准以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单项合同2500万以下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万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14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投标邀请书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投标邀请书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5.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3 139 00 00 秒至202431917 00 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分至1200分,下午143017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到福建顺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磐石路18号时代广场一号楼东区第六层采用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每份300元,售后不退。
6.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肆仟元整(¥4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指定账户 ;或②银行保函的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3 26 1430分,提交地点为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福州市鼓楼区华大街道北环中路 148 号中建大厦九层开标室)。
注: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
若为法定代表人到场的,应递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为委托代理人到场的,应递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同时,投标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招标文件购买凭证的原件进行核验。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8.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投标邀请书同时在随行易交易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enjoy5191.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政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马排村马州378号,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传真:/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顺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磐石路18号时代广场一号楼东区第六层,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传真:/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华大街道北环中路148号中建大厦九层
联系电话:4008705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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