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砀山冷链集配中心项目一期(EPC)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砀山冷链集配中心项目一期(EPC)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EP-DSGC2024011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砀山冷链集配中心项目一期(EPC)(项目名称)已由砀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砀山冷链集配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砀发改投资[2023]22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砀山县发展工业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为 砀山县发展工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财政资金12%+自筹资金88%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砀山县境内 。
2.2建设规模:项目位于砀山县经济开发区,该项目规划建总建筑面积约68690平方米。包括1#分拣仓储中心约7820平方米、2#分拣仓储中心约12300平方米、3#冷藏冷冻中心约17674平方米、4#复合式冷库中心约17674平方米、综合办公楼约12010平方米、设备用房约1212平方米、机动停车位及非机动车停车位,制冷设备及相关配套,仓库叉车、托盘、堆垛机、货架等设备,项目配套建设园区给排水、供配电、消防、绿化等相关配套设施工程。项目估算工程总投资约为30399.05万元。本项目具体建设内容、规模和进度由项目实施主体确认为准。
2.3计划工期:51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 60日历天;施工工期 45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 砀山冷链集配中心项目一期勘察、设计(服务内容包含并不限于初步设计、地勘、测量、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期内的维修等相关工作。工程总承包范围以招标人需求及技术要点、经招标人审核确认和图审合格的施工图为准,同时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所列内容作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招标人的调整。招标人保留因政府政策性调整或规划调整等原因对上述所列招标内容和规划方案作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招标人的调整 。
2.5标段划分: 不分标段。
2.6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7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最高投标费率:100%(其中建安工程费最高限价投标费率为100%,勘察设计费参照国家计委、建设部发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中规定的《工程勘察收费标准》及《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60%作为最高投标限价费率)。勘察设计费放在工程建设其他费内,随施工同比例下浮,不进行单独报价。
2.8其    他:依据《关于切实加快宿州市绿色建筑发展若千意见的通知》宿建[2023]75号,本项目综合办公楼约12010平方米采用装配式建筑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同时符合下列企业资格、人员、信用等要求:
3.2(1)施工资质:具备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具有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后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资质或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2)设计资质:具备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3.3 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无在建工程。
(2)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无在建工程。
注:1.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拟委任项目经理或各专业施工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中电子证书的有关使用要求,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4)投标人须提供为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缴纳的近6个月(投标截止日向前追溯)社保的证明或缴费明细(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及施工负责人不得有在建项目,必须保证常驻现场,如有在建项目,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并网上披露。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职责分工,且应当满足相应资格要求的规定;
2)联合体牵头方须为承担本项目的施工单位,联合体组成单位(含牵头人)数量最多为3家;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5 其  他: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布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2024年4月2日9时00分。
4.2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4.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ahsz.gov.cn/szfront/)网上下载。
4.3.1用ca锁登录如下地址http://60.171.247.212:8111/TPBidder/memberLogin 进入系统—》招标公告列表—》筛选项目类型为“工程”—》选中相应项目公告—》点击“文件下载”下载获取招标文件,也可以通过输入标段包编号,在关键字中搜索,找到需要投标的标段。
(ca锁办理:企业办理企业信息库录入等相关业务请电话咨询CA办理机构,地址:宿州市政务中心五楼综合服务大厅,电话:0557-3030327)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 投标文件提交网址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4月2日9时00分。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
6. 投诉
异议受理及投诉方式可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宿政办发〔2019〕13号等文件规定。
投诉受理部门
砀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管股
0557-2250077
砀山县科技路桃源居办公大楼13层

7.在线异议及投诉
投标人如果针对此招标文件存在异议,可登录电子交易系统http://60.171.247.212:8111/TPBidder/memberLogin发起在线异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会在法定期限内做出答复。
如对异议(质疑)处理有异议的,可登录电子交易系统http://60.171.247.212:8111/TPBidder/memberLogin发起在线投诉,行政监督部门会在法定期限内做出答复。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安徽省.宿州市)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受理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砀山县发展工业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安徽伟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砀山县                         地        址: 安徽省宿州市砀山县砀城镇时代广场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                        电  子 邮 件:wh登录即可免费查看@qq.com
 
2024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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