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移建设湖北分公司2024年工程劳务分包短名单集中采购项目_中选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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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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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中移建设湖北分公司2024年工程劳务分包短名单集中采购项目于2024-03-04 10:00唱价,已按比选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完成评审工作,现将中选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中选候选人的中选情况
推荐顺序 | 中选候选人名称 |
1 | 中金汇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
2 | 湖北君信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3 | 湖北联佳通信工程有限公司 |
4 | 浙江恒大网络工程有限公司 |
5 | 元道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
6 | 上海中兴易联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
7 | 湖北华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8 | 山东永川科技有限公司 |
9 |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0 | 湖北赢在起点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11 | 广州广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12 | 上海一橙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3 | 武汉瑞德骏科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
14 | 湖北捷通达通信工程有限公司 |
15 | 浙江赛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16 | 中翎科技有限公司 |
17 | 武汉康歌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
18 | 南京铁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19 | 中国通信建设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 |
20 | 湖北三合通信有限公司 |
21 | 湖北腾道云视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
22 | 郑州沃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23 | 中企科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24 | 湖北中为捷达通讯工程有限公司 |
25 | 武汉洪亚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26 | 新雄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
27 | 深圳美波科技有限公司 |
28 | 赛尔通信服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29 | 宜昌同力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
30 | 西安汇诚电信有限责任公司 |
31 | 中通文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32 | 湖南星通网络有限公司 |
33 | 十堰市昊州通讯工程有限公司 |
34 | 海纳实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35 | 中邮建技术有限公司 |
36 | 武汉信园通达科技有限公司 |
37 | 天门瑞宝科技有限公司 |
38 | 湖北省高路运维科技有限公司 |
39 | 广东长实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
40 | 浦恩通信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41 | 北京爱可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42 | 华为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43 | 卓信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
44 | 湖北骏翊科技有限公司 |
45 | 中城工联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
46 | 北京中电高科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47 | 南京科士利通信工程有限公司 |
48 | 麦斯特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
49 | 广州通和通信建设有限公司 |
50 | 湖北峻翔通信工程有限公司 |
51 | 恩施市起辉电子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52 | 博浩科技有限公司 |
53 | 武汉阔达网络信息有限公司 |
中选候选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连续3日,公示截止时间为2024-03-15 22:30。公示期内,如对中选候选人存在疑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特此公示。
二、联系方式和提出异议的渠道
1、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人员姓名: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代理机构人员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代理机构人员邮箱:15207143350@139.com、18064018446@139.com
2、异议受理渠道
异议渠道:点击进入异议页面
(此链接仅用于对评审结果存在影响采购公平性、公正性问题的异议,不得对其他应答人未公开的应答内容及评审细节进行异议,否则我方有权不受理。此链接仅受理异议,不接受业务咨询。)
三、提出异议的要求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应答人或与采购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且不是主观臆测内容;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 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署具异议人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的名义提出的,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有关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规定时限内提出。
3.异议人对其他应答人的应答文件进行异议的,应说明该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异议人的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修改或补充材料的,异议人应根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两种情况,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6. 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负面行为责任。
采购人名称/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移建设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