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天原海丰和泰有限公司氯化钾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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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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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本次采购为宜宾天原海丰和泰有限公司生产用的氯化钾采购,现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寻求公开实盘报价。
序号
采购品编码
采购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其它技术要求
1
072063
氯化钾
氯化钾≥99.5%,25KG/袋
5
吨
氯化钾≥98.5%,钙镁离子总量≤0.27%,硫酸根≤0.2%,水不溶物≤0.05%,不能添加任何防结剂。
注:供应商报价产品应符合本公告所规定指标要求。
货物的生产(货源组织)、包装(如需要)、仓储、短转、保险、运输至采购人仓库以及相应必要的售后服务等。危险货物必须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组织运输。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公告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1 2024年3月31日前采购人工厂交货。
3.2 交货时须提供产品合格证、产品质量检验单(报告)、送货单(盖公司鲜章)、安全标签、《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等相应资料。
4.1 结算方式:货到需方仓库现场,验收合格后结算。
4.2 支付方式:100%银行180天承兑汇票。
4.3 支付时间:货物验收合格后,且收到出卖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3%)后次月支付90%,剩余10%在合同执行完成后3月内支付。
1. 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且注册时间必须一年以上;并具有与报价产品一致的经营范围;有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一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2. 参与报价的供应商须有能力完成采购货物生产、供应、包装、运输、售后服务、及培训能力的供应商。
3.报价单位的注册资金必须1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及以上(实缴不能为0)。
4. 报价单位参保人数需占全体员工90%及以上。
本次公告在天原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
(hp://yby.app.longdaoyun.com)上发布。
1.报价须在2024年3月16日10:00时(北京时间)前上传天原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hp://yby.app.longdaoyun.com)。
2.上述日期后上传的任何报价采购人有权决定是否接受。
在满足交货期、商务及技术条件的前提下最低价中选。
采购人:宜宾天原海丰和泰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四川省江安县江安经济开发区永兴大道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宜宾天原海丰和泰有限公司
202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