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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琴溪镇马头村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建设工程EPC中标候选人公示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招标人名称:泾县琴溪镇人民政府
地址:泾县琴溪镇街道
代理机构名称:安徽弘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泾县稼祥南路243号
项目名称泾县琴溪镇马头村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建设工程EPC
项目编号JX-GC-GK-2024514
开标时间2024年3月22日9时00分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中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单位)、中设科欣设计集 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泾县经济开发区财富东路36号(联合体牵头单位)、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1418-66号4幢7层(联合体成员单位)
投标报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
工期:33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98.23分
施工项目负责人:姚志康;设计项目负责人:汪艳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证;园林绿化专业高级工 程师证书
证书编号:皖234171712370;G3300249713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
投标资格业绩:/
企业业绩:/
设计项目负责人业绩: 1、乐清市柳市林宅湿地公园二期建设工程设计 2、1510瓶窑镇良渚文化风情线(塘埠西坞一朱家弄)环境提升工程项目 3、524国道(新塍至王店段)道路两侧及附属设施绿化设计
其他:/
名称:安徽丰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单位)、浙江华坤建筑设 计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泾县泾川镇幕桥东路68号(联合体牵头单位)、浙 江省杭州市西溪路525号浙江大学科技园A楼东区509室(联合体成员单 位)
投标报价:9890400.00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
工期:33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97.43分
施工项目负责人:胡安明;设计项目负责人:许新军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风景园林高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皖234232312551;G3300251921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
投标资格业绩:/
企业业绩:/
设计项目负责人业绩: 1、泾县西部文化旅游乡村振兴建设项目-206省道丁家桥段路域环境综 合整治EPC项目 2、泾县S217丁渡村—毛田湾段环境综合整治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EPC) 3、泾县榔黄路项目(环境综合整治设计施工一体化EPC)
其他:/
第三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新洲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单位)、中天设计咨询有 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泾县泾川镇裕隆路42号(联合体牵头单位)、广东 省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路22号之一部分(联合体成员单位)
投标报价:9988272.00元
工期:33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97.27分
施工项目负责人:赵红梅;设计项目负责人:李莉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学、建筑师
证书编号:皖234121344207;073330088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
投标资格业绩:/
企业业绩:/
设计项目负责人业绩: 1、新丰县丰城街道双良村良田片示范村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2、2023年太平街等六条街巷“百街千巷”环境综合整治巩固提升项目 和2023年湘江大道红辣椒广场防洪护栏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工程

3、阳春市松柏镇全域乡村振兴示范项目〔松柏镇精品示范带项目)设 计
其他:/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 内容/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 位、否决依据和原因)1、安徽绿诚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芜湖精帅建设有限公司两家单位 联合体成员相同,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相同,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三 章4.1.1投标文件分析第(6)条规定,清标不通过,否决其投标;2、安徽三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不符合招标文件主要资格条件评审要 求,否决其投标; 3、安徽允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不符合招标文件主要资格条件评审要 求,否决其投标; 4、安徽越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初步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公示时间2024年3月24日至2024年3月26日
其他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 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异议联系方式:招标人联系人:史先生,联系电话:13966196179,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 间内在工作时间向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 话:0563-2366549。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 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 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 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 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 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 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 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评审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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