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七局二公司棠张实验学校项目工程钢材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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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省份 | 江苏 | 城市 | 苏州市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中建七局二公司棠张实验学校项目工程钢材采购 | |
采购单位 | 中建七局第二建筑有限公司 立即查看 | 采购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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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cscec202403200000878769
报名截止: 2024-03-28 09:30:00
中建七局二公司棠张实验学校项目工程钢材采购
编号:Cscec7bhdzb-2024FG-028
棠张实验学校项目工程
钢材采购
招
标
文
件
招标单位:中建七局第二建筑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地址:昆山市开发区珠江路199号金鹰国际16楼中建七局第二建筑有限公司采购部
目 录
第一章投标须知
1、招标须知前附表
2、投标人须知
3、投标文件的编制顺序
4、开标及评标要求 6
5、供货数量的确认,付款方式及支付比例
6、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8
第二章 投标文件格式
1、目 录
2、投 标 函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5、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6、工程报价书
7、其他评分相关证明资料
第三章合同示范文本
第一章投标须知
1、招标须知前附表
1.1项目基本情况附表一
序号 | 名称 | 说明与要求 |
1 | 工程名称 | 棠张实验学校项目 |
2 | 工程地点 | 徐州市铜山区上水璞园小区南隔壁 |
3 | 工程概况 | 项目占地面积约 40561 平方米,一期建设小学部 2 轨 12 班,初中部 8 轨 24 班,建筑面积约 34400.74 平方米。建设教学楼、实验综合楼、宿舍楼、报告厅、地下室、连廊、校园智能化、运动场及看台、道路、绿化、附属和人防等工程。 |
4 | 招标范围 | 本次招标的范围是棠张实验学校项目工程总包合同范围内,工程设计图及变更洽商所要求的钢材采购,具体工程量以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为准。 |
5 | 采购模式 | ☑采购□租赁 |
6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7 | 进场安排 | 1、本项目拟采购1家单位; 2、供应周期(暂定,实际参照落地合同约定)2024年4月20日~2025年2月10日。 |
8 | 招标文件发布方式 | 通过“云筑网”(https://www.yzw.cn/)进行发放发布电子版 |
9 | 云筑网招标编号 | cscec202403200000878769 |
10 | 招标文件发布时间 | 以“云筑网”发布时间为准 |
11 | 投标截止时间 | 以“云筑网”发布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
12 | 开标时间 | 以“云筑网”发布的开标时间为准,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
13 | 投标方式 | 1.网络投标:按照“云筑网”平台相关要求填报 2.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为电子标(签字、盖章),不收取纸质标书,逾期未上传的视为弃标。 |
14 | 开标地点 | 昆山市开发区珠江路199号金鹰国际16楼中建七局第二建筑有限公司采购部 |
15 | 评标原则 | 合理低价原则,对明显低于成本的投标单位直接“废标” |
16 | 投标币种 | 人民币 |
17 |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招标项目联系人:尧敏联系电话:18862341987 招标单位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电话:15212428166 |
18 | 增值税 | 本项目计税方法为:一般计税法 增值税税票要求:增值税专用发票 |
19 | 投标保证金 | 0万元(A 级投标单位、获得公司上一年度优质供应商荣誉的投标单位及在公司缴纳长期专项10万元保证金的投标单位可免交投标保证金) |
20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帐号 | 线上缴纳保证金: 户名:中建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531905075210501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营业部 长期专项投标保证金: 户 名:中建七局第二建筑有限公司 账 号:03707201101001 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阜外支行 (1、线上缴纳保证金“在转账时将云筑网生成的交易识别码正确填写至银行系统或电汇凭证的[汇款用途]、[附言]、[摘要] 栏内”) (2、缴纳长期专项投标保证金前与项目会计确认账户信息,转账后与项目会计联系确认,并开具收据,转账单位主体必须与投标主体一致,个人名义转账或代为转账均视同保证金缴纳无效,并注明为“棠张实验学校项目工程钢材采购”投标保证金) |
21 | 投标费用 |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其全部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
22 | 投标单位是否到现场 | £是☑否 |
23 | 备注 |
2.1招标人不保证一定要接受最低的标价中标,亦不会解释选择或否定任何标价的原因,以相对合理的条件选择中标单位。
2.2招标人对投标人近期工程业绩进行考察时,投标人应提供便利条件。
2.3投标单位参加投标即视为对本招标文件的完全理解和接受,中标单位对招标单位授予合同完全接受,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2.4此招标文件是投标单位编制投标书的重要依据,也是日后签定合同的重要依据,与中标单位的中标书同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望投标单位予以重视。
2.5投标单位在参加本工程现场开标活动中,必须由本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不得委派其他人员参加,若有发现均按废标处理。
2.6投标单位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日程安排,准时参加本工程的招标各项活动。
2.7投标保证金有效期60天,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未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中标单位未经招标人同意放弃中标,招标人有权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2.8投标人需确认本企业已经在“云筑电商平台”(网址:www.yzw.cn)进行
注册并通过审核,用于投标的账号与报名的账号一致,拥有唯一的用户名和密码,
投标人不能重复注册,投标账号留取的联系电话确认无误,操作如有问题,请投
标人与云筑电商客服联系(联系电话:4006-818-555)。
2.9投标人使用用户名和密码登陆“云筑电商平台”,按照要求及时进行密码
修改、企业信息和产品信息维护与确认工作。
2.10按照本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节点要求,登录“云筑电商平台”进行网上投
标文件的提报。
2.11澄清、调价通知、中标通知等均按照云筑网预留联系人联系方式由云筑网系统推送信息,请投标人注意预留信息的准确性,招标人不再通过其他方式发送相关信息。若调价过程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价,视为投标人报价维持上一轮价格。
2.12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未及时对企业信息、产品信息
维护与确认,或者未及时进行网上报价等,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文件的编制顺序
3.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2投标的语言: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应采用中文语言及文字;
3.3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4投标文件构成详见第二章投标文件格式;
4.1开标
4.1.1会场纪律:招标方所有参会人员在评标过程中必须将手机设置为静音,并交放会议桌上,无故不得擅自离开会场。
4.1.2初步评审
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先对以下情况进行初审,然后再根据初审结果决定是否进入下一轮评标。
符合性审查主要内容:
(1)标书:投标文件应加盖企业印章,签字齐全,投标文件格式符合要求并上传云筑网;
(2)资质:投标单位应有相应的营业执照、安全许可证等应通过年检等;
(3)人员:授权委托人、委托书符合要求;
(4)报价:云筑网清单报价应与上传的标书报价一致;报价范围应实质响应招标文件的内容(包含税费、管理费、风险费用等所有范围);不应出现不平衡报价。
未实质响应招标文件的,按废标处理。
4.2评标
4.2.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
4.2.2实质性评标
第一步:通过竞标确定“中标候选人”
对所有通过初步评审之后的投标单位按照首轮经综合评审后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名,并依据首轮综合名次初步拟定前1名为中标候选人,排名前2名的单位入围调价环节。
第二步:根据调价结果,确定合理“中标价”
由招标评标小组组织入围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调价,确定拟中标价。
第三步:定标
中标候选人对招标单位确定的拟定中标价进行确认,如有异议即按放弃中标处理,由其他入围单位按首轮综合排名先后进行中标价确认,最终确定中标单位,其他特殊情况由招标小组讨论决定。
本次评标结果将在“云筑网”平台进行公示。
5、供货数量的确认,付款方式及支付比例
5.1工程结算:
中间结算:每月20日为中间计量日期,分供人根据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期间运抵工地现场并经承包人签字确认收到的合格货物数量,向承包人提交书面的中间计量申请(须加盖分供人公章),并由分供人负责将每次计量数据上传录入云筑网,承包人按内部流程和规定审核,经审核确认的中间计量仅作为进度款支付的依据,不作为最终结算依据。
最终结算:分供人按本合同约定履约完毕后一个月内,向承包人提供书面的最终结算申请书,并随附相关支撑性材料,最终结算在分供人上报后由承包人进行审批。承包人审批完毕后出具结算定案表,该定案表在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作为最终结算支付依据。若分供人逾期上报结算资料,或上报结算资料不符合约定,经承包人催告后10日内仍未上报或改正的,承包人有权根据承包人现有资料,单方面进行计算,并确定最终结算金额,分供人应无条件接受,且不得提出异议。
5.2进度款支付时间和比例(请将选择项□涂黑,依据主合同与现金流策划选择)
☑5.2.2按月支付
对账时间:每月20日双方(针对上月20日-本月19日)按照流程与施工单位项目部办理相关的对账手续。
付款方式:办理完对账手续后,乙方应针对上月对账确认货款向甲方提交结算申请资料。甲方在收到完整结算资料后对乙方办理结算,并于次月20日前向乙方支付该笔货款的100%.如发生延期付款,因逾期付款而承担的利息按照银行同期一年期贷款利率执行。
支付方式包括支付方式一和支付方式二。
支付方式一:对账后,乙方向甲方提交结算申请资料,甲方对乙方办理结算,甲方在次月20日前向乙方支付100%货款。
甲方按第A种方式在次月20日前向乙方支付100%货款,其中金融工具期限为12个月,资料由双方配合完成。
A.甲方按月支付结算款的100%。由金融工具支付。
B.甲方按月支付结算款的100%。其中:20%由甲方直接支付,80%由金融工具支付。
C.甲方按月支付结算款的100%。其中:30%由甲方直接支付,70%由金融工具支付。
D.甲方按月支付结算款的100%。其中:40%由甲方直接支付,60%由金融工具支付。
支付方式二:办理完对账手续后,乙方应针对上月对账确认货款向甲方提交结算申请资料。甲方在收到完整结算资料后对乙方办理结算,并于次月20日前向乙方支付该笔货款的100%.,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现金、银行承兑、商业承兑等。乙方需配合甲方完成手续并支付相关手续费用,贴息费用由甲方承担。
5.3 支付方式
承包人可以使用银行转账、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保理、抵房、抵食品酒水等多种方式支付款项。
5.4发票规定:
分供人须按承包人要求的时限及时提供符合工程所在地税务机构认可的与当期分供结算金额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抬头为“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否则承包人将拒付,由此引起的所有损失由分供人承担,并另行向承包人承担违约票面金额30%的违约金。
7、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有以下违规与欺诈行为的,招标人有权宣布其投标为废标或中标无效,存在以下(2)、(6)、(7)条行为的,部分或者全部没收该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性质严重的,列入公司的供应商黑名单名录或者在云筑网上标记不良记录。
(1)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围标;
(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的;
(3)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4)向招标人或评标成员行贿谋取中标;
(5)干扰、影响评标工作的;
(6)投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单位订立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单位
提出附加条件的;
(7)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8)中标人存在违法、违规及欺诈行为,被招标单位取消中标资格的。
(9)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发生过回标截止时间内无正当理由不回标造成
流标次数超过三次的。
第二章投标文件格式
棠张实验学校项目工程
钢材采购
投标文件
投标人:(章)
日期: 年 月 日
目 录
一、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四、企业资格证书
1、营业执照
2、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有)
五、投标报价书
六、其他评分相关证明资料
附件1:
投 标 函
致: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
1、在研究了贵公司棠张实验学校项目钢材采购招标文件后(招标文件编号:Cscec7bhdzb-2024FG-028),我公司愿意并按该文件的全部内容与要求参加投标,依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我公司报价人民币(暂定总价):***元(明细见报价书);在上述价格的约束下,我公司保证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规范和技术文件及合同条件的要求承接上述工程材料、设备供应或租赁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及其费用。
2、我公司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是真实的和准确的,同时我公司在生产的和将要提供给招标人的物资,均不涉及第三方主张的任何权力,同时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没有任何抵触,也不存在任何法律纠纷及诉讼。
3、报价除另有约定外,任何情况均不得调整并按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确的条件认真履行合同的责任与义务,确保物资的供应和质量,按时供应招标范围内的物资。
4、我公司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合同及附件的全部条件与约定。
5、本招标文件及我公司的投标文件均为合同的附件之一,与双方签订供应合同中的附件具有同等效力。
6、我公司郑重承诺:投标过程中,不存在挂靠等违法投标行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如果发生有以实际施工人名义起诉贵公司、建设单位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视为我公司根本性违约,我公司自愿按照中标价的百分之五承担违约责任,直接从中间结算价款或最终结算价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我公司不持异议。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姓名)系 (投标人公司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为我公司的代理人,以我公司的名义参加棠张实验学校项目工程钢材采购(招标文件编号:Cscec7bhdzb-2024FG-028)的投标及合同签署活动。该委托代理人在投标、合同谈判、签约过程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委托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均予以承认。特此授权委托证明!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署日期: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国徽页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人像页 |
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国徽页 |
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人像页 |
附件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法定地址:
成立时间: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
职务:系(投标人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4
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有)
附件5:
钢筋投标报价单
投标项目名称:棠张实验学校项目 投标货币:元
一 | 项目信息 | 项目名称:棠张实验学校项目 地址:徐州市铜山区上水璞园小区南隔壁 钢筋量(暂定):3000吨 | |
二 | 采购价格 | 采购价格(含税)=基准价+浮动价+运杂费 | |
三 | 基准价 | 收货当日 “我的钢铁网”(https://www.mysteel.com/)徐州建筑钢材价格行情中同厂家、同规格、同品种的发布价。如遇到节假日则以前一天的发布价为参照,如出现当日有二次或二次以上的发布价,则取第一次发布价。如“我的钢铁网”(https://www.mysteel.com/)徐州市场没有公布同品牌同规格同材质产品的单价,则以承包人指定品牌已有当日网价的均价计算;本单价计算方式无法涵盖的品种,双方协商解决。 | |
四 | 浮动价 | “基准价”的价格上浮元/吨 | 对账时间:每月20日双方(针对上月20日-本月19日)按照流程与施工单位项目部办理相关的对账手续。 支付方式:办理完对账手续后,乙方应针对上月对账确认货款向甲方提交结算申请资料。甲方在收到完整结算资料后对乙方办理结算,并于次月20日前向乙方支付该笔货款的100%.如发生延期付款,因逾期付款而承担的利息按照银行同期一年期贷款利率执行。 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现金、银行承兑、商业承兑、应付保理、供应链等,乙方需配合甲方完成手续并支付相关手续费用,贴息费用由甲方承担。 |
五 | 钢筋品牌 | 莱钢、莱钢永峰、安钢、济钢、马钢、徐钢集团、闽源钢铁,以上所列品牌均为参考品牌,若投标人选择其它品牌报价,所报产品品质、档次、性能、技术参数不低于或相当于参考品牌,并在投标文件中予以明确。 | |
六 | 其他说明 | 1、浮动价是指:按对应结算支付方式下对基准价进行浮动调整的价格,包含货到工地的所有费用(卸车由甲方负贵)。2、甲方每批次采购计划中约定的品牌,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否则结算时甲方按采购计划中的品牌最低单价进行结算。 |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字)
注:
1、投标报价应包括所有成本、利润、保险、税金等,以及招标文件明示或隐含的风险责任和义务。对于没有填入单价或合价的细目,其费用应视为已包括在投标报价表的其他单价或合价中。
2、投标报价表中所列数量的变动,丝毫不会降低或影响合同条款的效力,也不免除供货商按规定的标准进行供货及运输和更换不合格品的责任。
3、付款条件:
对账时间:每月20日双方(针对上月20日-本月19日)按照流程与施工单位项目部办理相关的对账手续。
付款方式:办理完对账手续后,乙方应针对上月对账确认货款向甲方提交结算申请资料。甲方在收到完整结算资料后对乙方办理结算,并于次月20日前向乙方支付该笔货款的100%.如发生延期付款,因逾期付款而承担的利息按照银行同期一年期贷款利率执行。
支付方式包括支付方式一和支付方式二。
支付方式一:对账后,乙方向甲方提交结算申请资料,甲方对乙方办理结算,甲方在次月20日前向乙方支付100%货款。
甲方按第A种方式在次月20日前向乙方支付100%货款,其中金融工具期限为12个月,资料由双方配合完成。
A.甲方按月支付结算款的100%。由金融工具支付。
B.甲方按月支付结算款的100%。其中:20%由甲方直接支付,80%由金融工具支付。
C.甲方按月支付结算款的100%。其中:30%由甲方直接支付,70%由金融工具支付。
D.甲方按月支付结算款的100%。其中:40%由甲方直接支付,60%由金融工具支付。
E.其他(如甲方直接支付比例高于50%的,可在此单独约定)。
支付方式二:办理完对账手续后,乙方应针对上月对账确认货款向甲方提交结算申请资料。甲方在收到完整结算资料后对乙方办理结算,并于次月20日前向乙方支付该笔货款的100%.,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现金、银行承兑、商业承兑等。乙方需配合甲方完成手续并支付相关手续费用,贴息费用由甲方承担。
4、支付方式
承包人可以使用银行转账、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保理、抵房、抵食品酒水等多种方式支付款项。
附件8
其他评分相关证明资料
(一)、企业荣誉(需提供荣誉证书)
(二)、“工抵房”参与度
抵债资产汇总表
序号 | 房源 | 抵债金额 | 抵债时间 | 备注 |
合计 |
《实物资产抵债协议》附件:
(三)、“绿色低碳、绿色供应链”认证(需相应证明资料)
第三章合同示范文本
合同编号:ERJS-TZXX-B0XX/2024
棠张实验学校项目工程
钢材采购合同
项目名称:【棠张实验学校】
承包人:【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
分供人:【】
签订时间 :【 】
签订地点 :【昆山开发区珠江中路199号金鹰国际19F】
甲 方: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住 所:郑州市经开第十五大街267号
乙 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 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就棠张实验学校项目工程钢材采购事宜,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1货物及数量
1.1本合同所称“货物”是指乙方按本合同要求,向甲方提供的建筑钢材材料及所有相关技术资料和证明文件。
1.2货物的名称、数量、品牌商标、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详见下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材质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暂估数量 | 生产厂家 | 技术质量要求 |
1 | 钢筋 | 钢筋 | 综合 | t | 3000 | 莱钢、莱钢永峰、安钢、济钢、马钢、徐钢集团、闽源钢铁 | 符合国标标准要求。 具体按照 本合同质 量技术标 准条款规定执行 |
2 | 暂估合计:3000吨 |
1.3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公制计量单位。
2质量要求
2.1本合同项下的供应材料均应符合中国国家标准:各类线材、圆钢应符合GB1499.1-2008标准,盘螺、螺纹钢应符合GB1499.2-2007标准(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出现新的国家标准,则以更新后的标准为准)及现行行业标准。
2.2本合同项下的所有材料均应符合设计规范以及图纸的要求。
2.3乙方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甲方ISO14000环境体系要求,不能对施工环境造成污染;同时,该货物还应该符合甲方OHSMS18000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标准的要求,不能对接触货物的有关人员及竣工后的使用人员的健康造成危害。
3质量保证期
3.1本合同项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终身。
3.2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免费提供质量缺陷货物的维修、更换等服务。乙方必须在接获甲方提出书面要求后3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如有必要,乙方在_2日内应指派人员到现场,将有质量缺陷的货物进行维修、更换,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3.3乙方借故推脱或无理由拒绝甲方提出的维修、更换服务要求,甲方可以自行解决,并对维修或更换服务以实际发生费用或市场价(以较高者为准)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合同款项中扣除得到补偿。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并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3.4乙方须向甲方指定项目提供随每批次钢材随货附带制造商的出厂检验报告(材质书)一式叁份,复印件均需加盖乙方红色印章,并注明原件存放处。
3.5进场的钢材原则上需为整件或整捆,应附有厂家的标牌,且与出厂检验报告、钢花完全一致。
3.6乙方应确保本合同项下货物不得有明显锈蚀,不得有泥土、油渍等污染物。
3.7交货验收期间或现场检验时,若出现不合格钢材,经复试后仍然确定为不合格的,经甲方或甲方通告后,乙方应在48小时内无条件清退出场。
3.8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制造商出具的书面质量保证书。
4价格
4.1本合同计价货币、结算货币和支付货币均为人民币。
4.2本合同货物单价固定,按月付款单价细目详见下表。
一 | 采购价格 | 采购价格(含税)=基准价+浮动价+运杂费 |
二 | 基准价 | 收货当日 “我的钢铁”网(http://www.mysteel.com)徐州市场建筑钢筋价格行情中同厂家、同规格、同品种的发布价。如遇到节假日则以前一天的发布价为参照,如出现当日有二次或二次以上的发布价,则取第一次发布价。如“我的钢铁”( http://www.mysteel.com)网徐州市场没有公布同品牌同规格同材质产品的单价,则以承包人指定品牌已有当日网价的均价计算;本单价计算方式无法涵盖的品种,双方协商解决。 |
三 | 浮动价 | “基准价”的价格下上浮元/吨 |
四 | 其他说明 | 1、浮动价是指:按对应结算支付方式下对基准价进行浮动调整的价格,包含货到工地的所有费用(卸车由甲方负责)。 2、甲方每批次采购计划中约定的品牌,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否则结算时甲方按采购计划中的品牌最低单价进行结算。 |
4.3合同总金额:合同总金额(含增值税)暂定为:¥:元,金额大写:;其中,不含税价款为:¥:元,增值税为:¥:元。合同最终结算总价依据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技术标准等条件共同验收的实际合格供应量乘以本合同单价为准。
4.4上述单价、合同总金额以及最终结算总价都已包括货物价款、税金、包装费、保险费、装车费、过江过路过桥费、以及其他运抵至甲方指定交货地点的一切费用;包括货物被允许用于工程前所需进行的试验、检验费用;包括售后服务以及市场价格涨幅等的各类风险费用;以及其他所有相关服务费用。需要经安装、测试、调试才能满足本合同质量标准、技术标准要求的,该单价、合同总金额以及最终结算总价已包括了安装、测试、调试直至满足其质量标准、技术标准要求所需的一切工作内容及其费用支出。乙方自行承担相关运杂费用。
4.5本合同供货范围为甲方指定项目工程指定部位所使用的钢筋,实际需用量及进场时间以甲方提供的书面《供应计划》为准。
4.6为保证合同的有效执行,合同签订时,乙方应付/ 万元 于甲方作为履约保证金,如乙方无违约责任的情形下,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无息退还乙方。
5 货款的结算及支付方式
5.1计量方式:各类盘螺线材按过磅称重,以施工单位实际过磅为准;Ⅱ、Ⅲ级螺纹钢、抗震钢筋均按理论计重方式计算。
5.2对账时间:每月20日双方(针对上月20日-本月19日)按照流程与施工单位项目部办理相关的对账手续。
对账时间:每月20日双方(针对上月20日-本月19日)按照流程与施工单位项目部办理相关的对账手续。
付款方式:办理完对账手续后,乙方应针对上月对账确认货款向甲方提交结算申请资料。甲方在收到完整结算资料后对乙方办理结算,并于次月20日前向乙方支付该笔货款的100%.如发生延期付款,因逾期付款而承担的利息按照银行同期一年期贷款利率执行。
支付方式包括支付方式一和支付方式二。
支付方式一:对账后,乙方向甲方提交结算申请资料,甲方对乙方办理结算,甲方在次月20日前向乙方支付100%货款。
甲方按第A种方式在次月20日前向乙方支付100%货款,其中金融工具期限为12个月,资料由双方配合完成。
A.甲方按月支付结算款的100%。由金融工具支付。
B.甲方按月支付结算款的100%。其中:20%由甲方直接支付,80%由金融工具支付。
C.甲方按月支付结算款的100%。其中:30%由甲方直接支付,70%由金融工具支付。
D.甲方按月支付结算款的100%。其中:40%由甲方直接支付,60%由金融工具支付。
E.其他(如甲方直接支付比例高于50%的,可在此单独约定)。
支付方式二:办理完对账手续后,乙方应针对上月对账确认货款向甲方提交结算申请资料。甲方在收到完整结算资料后对乙方办理结算,并于次月20日前向乙方支付该笔货款的100%.,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现金、银行承兑、商业承兑等。乙方需配合甲方完成手续并支付相关手续费用,贴息费用由甲方承担。
5.4支付方式:承包人可以使用银行转账、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保理、抵房、抵食品酒水等多种方式支付款项。
5.5乙方在甲方付款前,须向甲方提供等额正规税务发票,甲方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担相应费用。如开具汇总的发票,必须提供防伪税控开具的清单,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6 供货时间
6.1 乙方应分期分批(一次性/分期分批)将本合同规定之货物运至本合同约定地点,供货时间为合同生效至项目施工完成(期间)。
6.2上款规定之时间为拟定供货时间,乙方同意甲方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准确供货时间。
7 交货地点及验收办理
7.1 乙方自行组织运输工具将货物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在商定的时间内,由甲方和乙方依据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技术标准等条件共同验收。各类盘螺线材按过磅称重,过磅允许磅差为±3‰;Ⅱ、Ⅲ级螺纹钢、抗震设防钢筋采取检尺理计和过磅计量双控,在规范允许偏差范围内(公称直径6-12mm,允许偏差在±7%内;14-20mm,在±5%内;22-50mm,在±4%以内),按检尺理论计量结算;超规范允许偏差的,按照过磅计量结算或作退货处理。
7.2 对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要求的货物,甲方有权拒绝签收,乙方应立即将该货物全部运离现场,并在供货期限内重新更换符合约定的货物,否则,乙方除应承担产品丢失、毁损的风险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场地占用费,并承担合同违约责任。
8 供货方式
8.1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发出的计划要求供应合同项下货物。甲方调整供货时间的,应在计划修订后1 日内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按照修订后的计划,以甲方说明的次序方式供应货物,但甲方应给予乙方合理的供货准备时间。
8.2 除12.1款约定的情形外,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最终确定的“供货计划”将货物运抵本合同约定地点,并履行本合同项下其它义务。
8.3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无论乙方因客观阻碍或是其自身原因不能按照合同规定或计划的要求按时交货时,乙方均应在相关情况发生后4 小时内以传真、电报、电传等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原因以及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有权视具体情况决定采取如下方式之一进行处理:
(1)变更、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
(2)解除或部分解除合同,另行采购相关货物。
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除在本合同约定的免责情形下,乙方均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在甲方另行采购部分或全部货物的情况下,乙方承担的损失赔偿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由此造成的价格差额,该差额为以下费用之较高者:
(1)当前市场价与相应合同价格之间的差额;
(2)甲方在接受货物时发生的实际费用与相应合同价格之间的差额。
如因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或计划的要求按时交货,亦未履行及时通知义务,乙方还应承担甲方在此情况下遭受的损失。
8.4 甲方需要货物数量多于上述暂估数量时,乙方同意积极配合进行生产、供应,且单价以本合同确认价为准。
8.5乙方应承担货物运抵指定地点并经甲方检验确认接收前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8.6乙方被认为已经对货物运抵的工程工地现场的交通情况和工程当地政府运输时限及通道的限制规定(不论是正常的或临时的)有充分的了解和理解,不应因此提出索赔或要求延长或不合理地变更交货期限。
8.7 乙方应承担运输的义务,并承担相关费用。
8.8 乙方装卸、运输过程中的一切人员、机械、车辆安全,应按国家及地方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责任自负。
8.9 乙方装卸、运输中应做相应的环保措施,应符合国家环保要求,因环保造成的一切罚款由乙方自行承担。
8.10乙方必须对自身出入工地现场的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并应自带安全防护用品,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各种人员伤害及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并补偿甲方及其它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8.11乙方进入工地现场人员必须听从工地现场管理人员的管理,进场车辆必须听从调度,遵守甲方现场文明工地等有关管理制度。对不听从工地现场管理人员的管理指令造成影响工程施工、自身人员的伤害等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9 检验
9.1产地检验:除非另有规定和协议要求,根据本合同所提供的货物,乙方应在生产、加工或制造地点按制造商标准和本合同要求的标准进行质量检验。在发货之前,制造商应对货物的有关内在和外观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进行准确的和全面的检查,并出具其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检验合格证书附于货物包装。
9.2现场到货检验:货物运送到本合同约定地点现场卸车后,由甲方会同有关人员(工程业主或监理单位)共同检验,检验方式为随机抽样检查或全面检查。
9.3过程检验:在所有货物的使用过程中,甲方有权对分批打开包装的货物进行外观、质量、性能等的检验,并将检验结果通知乙方,对于部分或者全部不合格产品的处理详见以下第13 条。
10 权利瑕疵担保
10.1 乙方应保证其对货物具有所有权或受委托代理销售权,并向甲方出具相关凭证。乙方亦保证交付的货物不附有任何担保权或其他留置权。如第三方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乙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及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10.2 乙方须保障甲方在工程所在地使用其货物、服务及其任何部分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乙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及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11 乙方合同附随义务
11.1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有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材质报告和生产合格检验报告等相关资料,按照工程所在地有关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的规定及甲方要求,提供所有符合要求的相关资料。
11.2乙方应提供制造商的名称、法定地址、联系方法等资料。如果乙方是本合同所述货物生产厂商的指定代理销售单位,则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生产厂商的销售代理委托书或其他销售证明文件。
11.3如所供货物为专业性较高的产品,乙方应免费为甲方或货物实际使用人提供操作及维修人员的培训服务,培训内容应包括:基本原理、操作使用、维修保养等。
11.4乙方须在样品资料和样品上盖章,以证明乙方已按合同要求检查并确认该等资料作为货物检验之依据。提交资料与合同其他文件规定可能存在不符时,应明确说明以其他文件规定为准。乙方应对提交资料中各参数的准确性负责。
11.5乙方需提供货物的仓储、保管及使用的有效建议,确保所有货物在包装、运输和现场存放过程中不受损坏,及在使用中功能和外观上达到甲方和货物实际使用人的满意。
11.6甲方审核乙方提交的资料仅是一般性的监督作用,并不减少乙方与此有关的合同责任。
11.7上述服务被认为乙方在报价时已作充分考虑,其应获得的报酬及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11.8甲方建议乙方办理货物在运抵项目施工现场途中及卸货至指定地点过程中的运输保险,以确保货物能及时、完好地交付。
11.9为避免本合同所供货物存在严重质量缺陷给甲方施工和工程业主使用造成大损失,甲方要求乙方投保产品责任险,投保费用由乙方负责。
12 误期违约
12.1乙方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本合同中规定的不可抗力除外),应承担以下违约责任和不利后果:支付误期违约金,并承担因货物延误而招致第三人向甲方索赔及给甲方造成的相应一切损失;同时在甲方确认乙方严重违约时,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合同。
误期违约金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合同价款中扣除,不足部分另行追偿。误期违约金比率为:每迟交1日,按合同总金额的0.3%计算;误期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 10%。如果乙方在达到误期违约金的最高限额后仍不能交货,甲方有权因乙方违约终止合同。
13 缺陷索赔
13.1如甲方在各阶段的检验过程中发现货物不合格现象,有权邀请当地有关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鉴定机构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证书,甲方可以据此向乙方提出索赔。
13.2 乙方承担货物在卸至交货地前已存在缺陷的任何责任。对甲方在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和验收测试期限内和质量保证期内发现缺陷提出的索赔,乙方应按甲方同意的下述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
13.2.1乙方同意甲方部分或全部退货并把退货部分金额以合同规定的同类货币退还给甲方。乙方负担退货过程中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退还货物所发生的其它必要费用,比如工期延误损失导致工程业主向甲方的索赔等。
13.2.2根据货物的质量缺陷和受损程度以及甲方遭受损失的程度,经双方协商同意降低货物价格。同时甲方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13.2.3更换有缺陷的部分货物、零件、部件和设备,或修理缺陷部分,以达到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乙方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遭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同时甲方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13.3如果甲方提出索赔通知后28日内或其他合理时限内乙方未能予以答复,该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若乙方未能在甲方提出索赔通知的合理时限(28日内)或甲方同意的更长一些的时间内,按甲方同意的上述任何一种方式处理索赔事宜,甲方将从应付给乙方的款项中扣回索赔金额,同时保留进一步要求赔偿的权利。
13.4质量违约责任:如果乙方所供货物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品牌、或出现瘦身钢筋、或经复试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应承担质量违约金:每出现一次,按本批次货物总价值的1%计算;质量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5%,并承担因货物质量问题而可能给甲方造成的相应一切损失;如果乙方在达到质量违约金的最高限额后,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13.5如出现质量不合格,乙方24小时内换货,48小时内清理出施工现场,如超过上述约定时间,乙方承担甲方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损失及紧急订货增加等费用。
13.6如供货方提供的钢材被原生产厂家认定为假冒商品,除立即无偿清退出场及赔偿因质量问题给采购方及工程造成的全部损失外,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已签订的采购合同。
13.7 乙方承诺所供应的钢材均为国标合格产品,如超出负差也视为不合格。
14 合同变更
14.1甲方可根据实际需求情况,向乙方发出书面变更洽商,以修正、取消或增添合同的任何部分,所发生的额外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14.2乙方应根据甲方的变更要求积极地提出建议方案和经济洽商供甲方评价,甲方根据这种评价做出是否执行变更的书面洽商结果。这种书面洽商结果被认为是经双方协商同意对本合同的变更,构成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5 合同转让
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均应恪守本合同的承诺和约定。如需转让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必须事先征得对方的书面同意。
16 不可抗力
16.1本合同中不可抗力的情形:
(1)自然灾害,如台风、洪水、冰雹;
(2)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
(3)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骚乱。
16.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报、传真或电传等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14日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同时,受阻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可能导致工期延误或持续10日以上时,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终止合同或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7 合同生效及争议解决
本合同采用以下第二 种用印方式:
第一种: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二种:本合同采用电子签名签署,经双方加盖电子印章后生效。根据《民法典》、《电子签名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双方认可并接受电子签名,确认该电子签名具有法律效力。
因本合同引起或与之相关的任何争议、纠纷或权利主张,则必须先行向对方发出书面和解申请书,并告知对方争议、纠纷或权利主张之事实及依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在对方收到上述通知之日起 3 个月为双方和解期限。在和解期限内,若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的,双方的权利义务按照和解协议履行;若未达成和解协议的,任何一方将争议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任何一方若未履行上述和解程序而直接提请至争议解决机构的,则需要向对方承担签约合同价【10】%的违约金;如一方出现上述情形,另一方提起反仲裁或反请求,则提起反仲裁或反请求的一方不承担违约金。
18 合同文件及资料的使用和保密
18.1除了乙方为执行合同所雇人员外,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不得将合同、合同中的规定、有关规格、计划、式样、样本或甲方为上述内容向乙方提供的资料透露给任何人。乙方须在对外保密的前提下,对其雇用人员提供有关情况,所提供的情况仅限于执行合同必须的范围内。
18.2除非执行合同需要,在未得到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不得使用甲方为履行本合同提交给乙方的任何文件和资料。除合同本身以外,甲方为履行本合同提交给乙方的的所有资料始终为甲方的财产,若甲方要求,乙方应于其合同义务履行完毕以后将这些资料(包括所有副本)退还甲方。
19 适用法律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规章管辖及解释。
20 其他约定事项
20.1双方往来均以书面形式(指合同书、函件、传真)为准。
20.2本合同一式肆 份,甲方叁 份,乙方 壹 份。
20.3附件:本合同附件 壹份,都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附件1:项目部综合授权书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署日期:年月 日
附件1:
委 托 书
:
我司承接的棠张实验学校项目需向贵方购买材料,我司特指定《材料计划》填报人及现场收货人。在三方协议及供货合同有效期间内,指定的《材料计划》填表人及现场收货人,及其授权期限、收货范围如有变更,以书面通知贵司为准。
填表人为: 尧敏
身份证号码: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收货人为: 赵聪
身份证号码:370827199112061317
收货人为: 尧敏
身份证号码: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收货人为: 李俊章
身份证号码:340123199812081651
(附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2:
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
棠张实验学校项目部综合授权书
建七授权03(2024)第203号
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系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现向本公司【棠张实验学校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签发授权书,项目部经理齐鹏飞(身份证号:370786198711291536)代表本公司就该项目相关事务行使权限:
一、项目部有权行使以下权限:
序号 | 板块 | 授权事项 | 授权权限 |
1 | 总包管理 | 申请开工 | 有权向建设单位申请开工。 |
2 | 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 | 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措施的编制、交底、实施和落实。 | |
3 | 报送工程进度 | 对外报送工程进度计划及调整。 | |
4 | 物资需用计划 | 有权向建设单位报送物资需用计划(适用于工程所需材料由建设单位提供)。 | |
5 | 甲供材过程及质量问题反馈 | 有权就建设单位方供应(控制)的物质,供货过程及质量问题,向建设单位发联系函。 | |
6 | 废旧物资处理 | 有权按公司、分公司确定的方案实施处理废旧物资。 | |
7 | 设计变更、签证、索赔 | 有权向建设单位报送设计变更、签证、索赔报价单(单项索赔金额在100万元以内、索赔工期在30天内的,或总索赔金额500万元人民币以内、索赔工期90天以内的索赔事项 由项目部审批,超过此权限范围外的需将索赔工作方案及相关材料报分公司/公司审批)。 | |
8 | 对外报量书 | 有权编制对外报量书并报送甲方审核。 | |
9 | 付款申请 | 有权向建设单位提出付款申请。 | |
10 | 申请工程竣工验收 | 有权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组织验收(需经分公司/公司审批通过)。验收合格的,有权向建设单位提出竣工验收申请。 | |
11 | 工程交付 | 有权组织向建设单位进行交付(需经分公司/公司审批通过后),办理工程移交单。 | |
12 | 撤销保函 | 有权办理我公司对外开立的保函撤销相关工作。 | |
13 | 递交结算资料 | 有权向建设单位递交工程结算书及结算资料(需经分公司/公司审批)。 | |
14 | 应收账款对账 | 有权与建设单位进行对账,将双方应收(付)账款金额核对一致。 | |
15 | 催款单 | 根据《工程施工合同》有关条款,在存在拖欠工程款时,有权向建设单位发函催收。 | |
16 | 分包(供)管理 | 分包(供)合同管理 | 有权根据公司/分公司授权范围进行谈判,均需报分公司/公司审批签约。 |
17 | 分包(供)合同签证、变更、洽商管理 | 分包(供)合同签证、变更接收与初审:项目不存在项目部权限签证,均须上报分公司审核;超过分公司权限的,分公司根据公司规定上报公司审批。经过分公司、公司按权限范围审批后,方可作为结算依据。 | |
18 | 分包劳务工人进退场 | 有权确认劳务分包工人进退场。 | |
19 | 劳动力分配计划 | 有权要求分包方按要求配置劳动力。 | |
20 | 现场零星工程指令 | 有权根据需要向分供方签发现场零星工程指令(金额在5万元以内)。 | |
21 | 材料、料具、设备进退场 | 有权向分供方发送物资进退场通知单;有权确认材料、料具、设备及退货材料的进退场单据。 | |
22 | 物资发放 | 有权确认有关物资发放的领料单、退货单、混凝土浇灌申请表(不含调拨单)。 | |
23 | 履约整改通知 | 对分包分供方工程项目的履约情况进行监控和核查,发现问题后,有权通知要求分包分供方进行整改。 | |
24 | 分包分供方处罚 | 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对不服从管理或违约的分包分供方作出处罚的决定。 | |
25 | 分包分供方结算扣款 | 有权在中间结算和最终结算时扣除分包分供方应扣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委托采购材料扣款、料具、机械租赁费扣款、项目现场管理费用扣款、临建费、维修费扣款、规费分摊扣款、水电费、罚款及税金扣款等)。 | |
26 | 安全管理 | 事故现场秩序维护 | 有权维护安全事故现场秩序。涉及赔偿的,赔偿数额确定需经分公司、公司按权限审批(不含安全事故责任认定及赔偿)。 |
27 | 签收、落实指令 | 有权签收项目安全生产指令、落实项目安全生产相关规定,为保障安全生产落实必要的投入。 | |
28 | 安全事故处理方案 | 发生安全事故后,有权启动应急预案。 | |
29 | 质量管理 | 质量验收 | 有权组织实施质量验收工作。 |
30 | 质量事故应急措施 | 质量事故发生后,有权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1小时内上报分公司)。 | |
31 | 质量事故处理方案 | 有权按照公司、分公司制定质量事故处理方案处理事故相关事宜。 | |
32 | 环境管理 | 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措施 | 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后,有权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1小时内上报分公司)。 |
33 | 维保管理 | 维修整改通知 | 有权向分包分供方发送维修整改通知。 |
34 | 协商维修方案 | 对存在的质量问题有权与建设单位协商维修方案。 | |
35 | 组织维修 | 有权向建设单位报送维修登记单、维修任务书。 | |
36 | 维修验收 | 有权组织建设单位对保修工作进行验收、有权组织对分包分供的维修验收。 | |
37 | 催收清欠 | 质保金到期催付 | 有权向建设单位发《保修期满通知书》。 |
其他到期应付款催付 | 有权向建设单位发催款函。 | ||
38 | 往来函件 | 工程往来函件 | 有权报送或接收项目工程联系函(如图纸会审、技术核定、设计变更通知等)。 |
二、项目部无权决定或审批以下事项:
序号 | 禁 止 事 项 |
1 | 签署(或变更)各类经济类合同(包含但不限于总承包合同及其补充协议、专业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物资设备料具采购、租赁合同、设备安装拆除合同、技术咨询合同等各类合同)。 |
2 | 未经分公司/公司书面批准擅自购买材料、设备。 |
3 | 放弃或限制行使工程项目优先受偿权。 |
4 | 进行银行贷款等融资活动。 |
5 | 对外提供担保、出具欠条、签订还款协议、签订调价协议。 |
6 | 对外开立各类保函。 |
7 | 对外拆借资金。 |
8 | 私设小金库,坐支现金。 |
9 | 超出本综合授权书权限的分包(供)合同签证索赔办理。 |
10 | 确认总包结算、确认分包合同结算(含甲指分包)。 |
11 | 确认材料、设备、料具结算及赔偿(含零星材料、甲供材)。 |
12 | 设立或变更劳动关系(包括签订劳动合同、确认劳动关系等)。 |
13 | 向工伤认定机构提交工伤认定申请或确认工伤事故。 |
14 | 确认第三方维修费用。 |
15 | 决定废旧物资处理方案。 |
16 | 分包分供合同涨价、奖励、补偿、增加合同外的工作范围、变更分包分供合同模式。 |
17 |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施工方案。 |
18 | 接收诉讼法律文书、处理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或参加仲裁、诉讼。 |
三、该项目不得超越权限,不得违规行使授权。该项目超越权限行使本授权书已明示禁止的事项,一律无效。该项目超越权限行使本授权书未明示授权的事项,除本公司书面形式予以追认,均属无效。
四、本授权未涉及事项,若该项目确有必要行使权限的,必须经本公司另行授权后,方可以本公司名义处理。
五、该项目在行使授权范围内的各项权利时必须遵循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六、除合同另有约定,该项目行使授权须加盖项目公章并由项目经理签字后生效,该项目所属任何机构或个人以任何形式签字、盖章均无效,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该项目按照本授权书规定开展各项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本公司予以认可,并承担法律责任。否则,本公司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八、本授权书与合同约定的授权类条款不一致的,以该合同约定的条款为准。
九、本授权书经盖章后生效,本公司有权随时变更或撤销本授权。
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盖章):
签署日期:【】年【】月【】日
附件3:
服 务 承 诺书
致: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
棠张实验学校项目现由我公司参与供货,为确保在该项目所供货材料质量及服务满足要求,特做出如下承诺:
一、我公司供应材料前首先提供符合工程所需材料质量验收标准、设计、合同及有关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的样品,双方见证下由项目封存,作为后续供货的样板。
二、对于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而对质量、服务等提出的各种进一步要求,我公司无条件满足。
三、如我公司供应材料质量不符合要求,我公司无条件退换货,并赔偿对贵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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