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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公园和绿化管理处关于2024年度高新区花箱草花项目采购公告(JSZC-320505-SZJN-G2024-0006)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地区 高新区 类别 服务类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名称 2024年度高新区花箱草花项目
采购单位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公园和绿化管理处 代理机构 苏州久诺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预算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 公示时间 2024-03-22 15:01:48
项目概况:2024年高新区花箱草花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苏采云系统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4月1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505-SZJN-G2024-0006
项目名称:2024年高新区花箱草花项目
总预算金额:人民币伍佰柒拾万元整(¥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二、采购需求:
   1、标段划分范围及对应预算说明:
标段一:服务范围(狮山路、狮山桥、塔园路);预算金额为:人民币贰佰肆拾万元整(¥2400000.00)
标段二:服务范围(长江路、金山路、狮山国际会议中心、搭架子花器),预算金额为:人民币壹佰陆拾柒万元整(¥1670000.00)
标段三:(竹园路、滨河路)。预算金额为:人民币壹佰陆拾叁万元整(¥1630000.00)
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3、采购需求:
3.1项目概况:需针对2024年度高新区花箱草花项目完成对应服务。具体服务范围为:(1)为狮山路、狮山桥、塔园路区域范围;(2)为长江路、金山路、狮山国际会议中心、搭架子花器;(3)为竹园路、滨河路区域范围。三个标段详细清单见招标文件附件。
    3.2花箱草花及养护项目技术服务要求
(一)、草花种植技术要求:
1、所有花卉必须满种且不得露土,必须在初花期带花全苗种植,不得进行修剪处理,花序折断的要重新更换。 
2、招标文件中涉及到花卉高度、蓬径尺寸的,计量单位为厘米。所有花卉必须在要求盆径的容器中定植一个月以上,根盘自然,保证脱盆时根系完整,若种植过程中土球散开,则重新更换。
3、种植前土壤要施足基肥,种植完成缓苗后必须追肥至少一次,保证花卉的正常生长。
4、投标人必须有固定的花卉培育设施,所有花卉种植前半个月需经过四方现场确认,并填报品种确认单。
5、营养钵及加仑盆样式(以最终采购方确认的图纸为准),对于新采购花器,质保期为2年,质保期从分项工作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二)花箱草花养护管理要求:
1、日常养护管理要求:
(1)、每次更换草花的施工日期不能超过5天,如因施工单位原因造成工期延长,按10000元/天给予经济处罚;
(2)、保证所有草花颜色鲜艳饱满,不得有枯死空缺,草花种植密度必须满足招标最低要求,满铺率达到80%以上,草花种植7天后必须基本达到草花黄土不露天效果,否则进行补种草花至黄土不露天。
(3)、换花移栽前必须深翻细耙,除尽土中石块、草屑、残茎、落叶等杂物,并施足基肥。草花更换后应加强水肥、除草、保洁等日常管理,一旦出现草花死亡、长势不良等明显影响观赏效果的,而草花更换时间尚未到期的,养护单位应及时无偿更换、补植到位。
(4)、草花种植后严格控制高度,保持草花高度一致。
(5)、服务期间,甲方提出口头整改通知后,如乙方第一次对不符合采购要求的花卉、花器等不整改的,甲方有权自行选择其他单位进行整改,相关费用从合同价款中予以扣除;如乙方第二次对不符合采购要求的花卉、花器等不整改的,甲方有权自行选择其他单位进行整改,相关费用从合同价款中予以扣除;如乙方第三次对不符合采购要求的花卉、花器等不整改,甲方提出严重警告或可单方面提出终止合同,乙方承担相关经济损失。
3.3 人员、专用设备要求:
1、项目负责人: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在从业经历中没有任何违法、违规而被查处的不良记录(提供承诺函)。中标后项目负责人不得变更,直至本项目的合同期满。合同签订前中标单位必须将投标时上报的项目负责人及现场负责人上报甲方进行备案。
2、项目组人员(项目负责人除外)要求:为保障每季花箱草花实施,负责项目实施期间的技术决策、技术指导,需为本项目配置技术负责人;为保障花箱草花实施现场的安全性,本项目需设置安全员岗位;为规范完善项目资料及其归档工作,本项目需设置资料员岗位;花箱草花种植现场需要配置相应的绿化工、植保工等技术人员。
3、项目实施与养护期间的专用设备要求:项目现场需为草花种植养护配置相应洒水设备及相关作业人员;种植现场遗留杂物及滴漏物需及时清理干净,保持种植现场环境美观,控制扬尘,配置相应清扫设备及相关作业人员;养护期间做好巡视工作,及时整改及更换不合格的草花,配置相应的巡视工具。
4、合同期内,作业人员在工作期间须穿着统一的反光马甲上岗,作业时须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承诺中标后一月内配置到位,否则按未统一着装上岗处理,发现一次直接在当季进度款中扣500元/次,中标单位必须为相关工作人员购买意外险等保险,中标单位应严格遵守采购人各项管理规定。如遇重要活动、参观接待时中标单位应及时组织人员,完成各项突击任务。接到采购方或第三方在巡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后,应及时整改到位。
5、台账要求:按照采购内容,中标人应做好花卉种植台账、养护记录等台账。草花种植完成后,应配合甲方及第三方做好验收工作,填写验收表。
3.4 质量与验收
1、投标人如若中标,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合格的产品和服务;
2、草花的验收包括;花卉品种、密度、质量以及养护管理质量,乙方对质量问题负责无条件更换不合格花卉,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3、花箱草花种植摆放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4、验收标准: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以验收通过为准。
5、验收及检查期限:整个服务期内。
6、管养服务:乙方应以优良的服务态度,提供1小时以内响应,4小时以内完成甲方提出的修补要求。
7、若中标的投标单位在养护期间,违反下列规定将被解除承包合同:
(1)、严禁将养护管理转包他人;
(2)、相关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
3.5报名及成交原则:■根据委托代理协议内容,由采购人授权评审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本项目投标人可以任意选择标段进行投标报名,本项目投标人的成交标段数有且只能为一个标段。本项目根据标段先后顺序依次评审:首先标段一作为评审第一标段进行评审,综合评审得分最高的作为该标段成交供应商,如综合评审最高得分一致则由报价较低者作为该标段成交供应商;如报价也一致,则由采购人授权评标委员会通过抽签方式确定该标段成交供应商;其次标段二,最后标段三进行评审,评审方式及中标原则参照标段一。已确认的前一标段中标供应商将不再获得后续标段的评审资格。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一标段和三标段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不再执行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四、报名及采购文件获取信息:
1.时间:2024年3月22日至2024年3月29日
2.地点:苏采云系统自行下载
3.方式:
(1)CA证书办理
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D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公共交易中心窗口,咨询电话:0512-69820834。
(2)参与采购活动
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招标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3)电子投标准备
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成功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231220161910031.shtml)。
在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注册咨询:18261002950;
CA技术咨询电话:400-608-6099;
签章使用问题:025-83633811、025-83633812、15380932027、15371015030;
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18261002950;QQ:3048755361、1315179389、895706745。
4.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4年04月1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
4.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5.线上参加开标(开启)会方式:供应商登录“苏采云”系统在平台首页点击“开标大厅”,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在今日项目列表,点击项目,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开标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 CA证书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标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在以下网站上发布: 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
2.有关该采购项目的澄清、修正及中标等信息亦在以上网站发布,请随时关注。
    3.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之后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但截止日期之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公园和绿化管理处
地    址:苏州市高新区科普路58号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苏州久诺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高新区狮山路金狮大厦8G
联系方式:17314080319、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苏州久诺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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