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融水公路养护中心2024年度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采购竞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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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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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融水公路养护中心2024年度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62024032297384621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18897720887
报价起止时间:2024-03-22 15:59 - 2024-03-29 15:59
采购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融水公路养护中心
供应商规模要求: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供应商资质要求: 企业资质-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企业资质-其他企业资质
二、采购需求清单
买家留言:进行报价前请先到融水公路养护中心大院进行考察, 3楼政工科1领取《广西壮族自治区融水公路养护中心2024年物业管理服务现场确认表》签认。请合理报价,派驻人员工资不得低于物业区域属地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完整上传附件。
附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融水公路养护中心2024年度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需求.pdf
响应附件要求:企业营业执照、报价函、《广西壮族自治区融水公路养护中心2024年物业管理服务现场确认表》和纳税证明材料等,以上材料均要求加盖公章,以附件形式上传,报价供应商请仔细阅读采购需求附件中所有要求,完整上传报价附件,若报价时未上传以上附件,则视为虚假响应,采购人将不予审核通过。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柳州市 融水苗族自治县 融水镇 香山北路18号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融水公路养护中心2024年度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62024032297384621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18897720887
报价起止时间:2024-03-22 15:59 - 2024-03-29 15:59
采购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融水公路养护中心
供应商规模要求: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供应商资质要求: 企业资质-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企业资质-其他企业资质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 参数要求 | 购买数量 | 控制金额(元) | 意向品牌 |
2024年度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 核心参数要求: 采购目录: 其他社会服务; 参数要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次要参数要求: | 1项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 - |
买家留言:进行报价前请先到融水公路养护中心大院进行考察, 3楼政工科1领取《广西壮族自治区融水公路养护中心2024年物业管理服务现场确认表》签认。请合理报价,派驻人员工资不得低于物业区域属地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完整上传附件。
附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融水公路养护中心2024年度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需求.pdf
响应附件要求:企业营业执照、报价函、《广西壮族自治区融水公路养护中心2024年物业管理服务现场确认表》和纳税证明材料等,以上材料均要求加盖公章,以附件形式上传,报价供应商请仔细阅读采购需求附件中所有要求,完整上传报价附件,若报价时未上传以上附件,则视为虚假响应,采购人将不予审核通过。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柳州市 融水苗族自治县 融水镇 香山北路18号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 商务要求 |
依法用工 | 中标单位必须满足国家和融水苗族自治县有关劳动工资的有关规定,依法用工及签订相应劳动合同,落实职工合法待遇,并按国家要求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保证职工的合法权益(保证中标服务期间员工的稳定性)。正确处理好与员工之间的劳资关系,杜绝劳动和劳资纠纷现象的发生,对发生的一切劳动和劳资纠纷均由成交方负全部责任,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需作出承诺。在服务期间出现成交方员工因经济或其他方面原因与成交方发生纠纷,对融水中心工作秩序产生不良影响,以致对融水中心造成荣誉、经济上损失,其责任由中标单位负责,融水中心将视其影响程度或损失情况,扣减服务费和要求成交方赔偿所有损失。 |
诚信评估 | 具备物业行业资质,无不良记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信用查询记录。 |
纳税证明 |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半年内供应商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复印件(格式自拟,必须提供,原件备查);无纳税记录的,应提供由供应商所在地主管国税、地税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复印件(格式自拟,原件备查);新成立单位按实际提供。 |
成本核算 | 除提供报价函外,投标单位报价低于预算97%时,需提供成本核算详细材料。禁止恶意低价竞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