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碑店市农村供水工程水毁修复重建项目施工招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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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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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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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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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 |
招标公告名称: | 【高碑店市农村供水工程水毁修复重建项目施工招标】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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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E1300000271020852001B01 | ||||||||||||||||||||||||||||||||||||||||
招标内容: | |||||||||||||||||||||||||||||||||||||||||
【高碑店市农村供水工程水毁修复重建项目施工招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碑店市农村供水工程水毁修复重建项目施工招标已由高碑店市行政审批局以 高行审招标核[2023]45号 核准,高碑店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高发改复字[2024]57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高碑店市城乡供水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及财政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高碑店市城乡供水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工程名称:高碑店市农村供水工程水毁修复重建项目; 2.1.2工程地点:高碑店市东马营镇、新城镇、梁家营镇、肖官营镇和方官镇5个镇; 2.1.3主要建设内容:对5镇4座农村水厂供水范围内的133个村庄铺设管道459.41千米,修建检修井272座,排气井15座,检排井4座,集中水表井3736座,分散水表井1651座,安装水表32339块,更换门窗446.34平方米。项目包括东马营水厂29个村村内管网整体修复改造;新城水厂51个村、梁家营水厂19个村和肖官营水厂34个村村内水表井修复改造;梁家营水厂和肖官营水厂村外供水管道提升改造;新城水厂和肖官营水厂门窗修复改造。 2.1.4标包划分:1个标段; 2.1.5工期:6个月; 2.1.6其他:①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②异议受理主体:高碑店市城乡供水服务中心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1.2财务要求: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为2023年1月1日以后注册成立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3.1.3信誉要求: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单位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 3.1.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投标人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分别具备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A类、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需具备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 3.1.5其他要求:本项目为中小企业预留项目。大中型企业投标时允许以分包承诺的形式实现预留,中小企业承揽的份额不低于采购预算的40%,其中小微企业承揽的份额不低于60%; 本项目施工组织设计需采用暗标方式编制。编制要求见“投标文件格式” 3.1.6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至投标截止时间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需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3-25 09:00至2024-03-29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同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4-18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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