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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凯惠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35KV线路工程-土建工程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江苏凯惠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 35KV 线路工程-土建 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XNC-JSCM-202403001)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
一、招标条件
本江苏凯惠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 35KV 线路工程-土建工程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315.84 万元,招标人为江苏 凯惠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江苏凯惠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 35KV 线路工程-土建 工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江苏凯惠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 35KV 线路工程-土建工 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江苏凯惠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 35KV 线路工程-土建工 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须具备地基基础专业承包三 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 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岩土工程执业 资格或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有效期内),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在有效期内)。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且 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c.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或分公司负责人。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 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 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 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 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 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 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 验收文件。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4)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亲自参与所投项目的开标、评标答疑、异议投诉及标后 实施过程。
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4〕4 号、连清办〔2014〕16 号、连清办〔2015〕6 号、连清办〔2015〕9 号、连清办〔2015〕15 号、连清办〔2016〕2 号、连清办〔2017〕5 号、连清办〔2019〕3 号、连清办〔2020〕3 号、连清办〔2021〕3 号、苏清办〔2014〕5 号、苏清办〔2015〕9 号、苏清办〔2016〕7 号、苏清办〔2017〕6 号文、苏清办〔2018〕4 号、苏清办〔2019〕3 号、苏清办〔2020〕2 号、苏清办〔2021〕5 号、苏清办〔2022〕17 号等 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资格审查不合格。(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 号文、苏建招函〔2015〕16 号文、苏建规 字〔2017〕1 号文、连建发〔2021〕338 号文、连建发〔2021〕336 号文: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不出借挂 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
(3)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建发〔2019〕182 号文、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 号文,投标人本次投标所用资质在投标有效期内须为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动态监管 不合格资质查询”合格企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合格情况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
诺。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
(5)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劳动合同及社 保缴纳凭证(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社保缴纳时间为 2023 年 09 月至 2024 年 02 月,如是退休人员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应提供相关退休证明。(6)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 号、苏建建管【2016】214 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 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 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 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备案,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7)本工程执行以下文件:连建发〔2018〕96 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 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连建发〔2021〕336 号“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招 标投标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 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 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 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 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8)投标人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 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终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投标人 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 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楚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7、特别提醒投标人: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应充分了解施工现场及周边环境,如有疑问请 与招标人联系。;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3 月 22 日 16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3 月 29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见公告内容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4 月 03 日 15 时 00 分
递交方式:连云港市德惠大厦 B 座 1713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4 月 03 日 15 时 00 分
开标地点:连云港市德惠大厦 B 座 1713 室
七、其他
1. 招标条件
江苏凯惠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的江苏凯惠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 35KV 线路工程-土建工程(项目名称),建设资金自筹,现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工程江苏凯惠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 35KV 线路工程-土建工程 (标段名称)进行公开招标, 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江苏春沐项目管理有限 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江苏凯惠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 35KV 线路工程-土建工程;
2.2 标段编号:DXNC-JSCM-202403001;
2.3 地点:连云港连云区东辛农场;
2.4 工期:30 日历天;
2.5 最高限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元/方,投标报价超过此价格视为无效标;
2.6 标段划分:1 个;
2.7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现行产品验收合格标准;
2.8 招标范围:国家电投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35KV 线路工程,共计使用 31 基铁塔,土建部 分合约 2632 方灌注桩(含进场道路铺设、钻孔、钢筋及钢筋制作、混凝土、混凝土浇筑、铁塔底脚螺栓包封),单价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元/方,计 3158400 元。施工图纸及施工现场条件范围内的 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须具备地基基础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并具有安全 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岩土工程执 业资格或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有效期内),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在有效期内)。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且 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c.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或分公司负责人。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 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 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 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 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 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 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 验收文件。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4)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亲自参与所投项目的开标、评标答疑、异议投诉及标后 实施过程。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4〕4 号、连清办〔2014〕16 号、连清办〔2015〕6 号、连清办〔2015〕9 号、连清办〔2015〕15 号、连清办〔2016〕2 号、连清办〔2017〕5 号、连清办〔2019〕3 号、连清办〔2020〕3 号、连清办〔2021〕3 号、苏清办〔2014〕5 号、苏清办〔2015〕9 号、苏清办〔2016〕7 号、苏清办〔2017〕6 号文、苏清办〔2018〕4 号、苏清办〔2019〕3 号、苏清办〔2020〕2 号、苏清办〔2021〕5 号、苏清办〔2022〕17 号等 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资格审查不合格。(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 号文、苏建招函〔2015〕16 号文、苏建规 字〔2017〕1 号文、连建发〔2021〕338 号文、连建发〔2021〕336 号文: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不出借挂
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
(3)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建发〔2019〕182 号文、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 号文,投标人本次投标所用资质在投标有效期内须为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动态监管 不合格资质查询”合格企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合格情况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 诺。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
(5)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劳动合同及社 保缴纳凭证(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社保缴纳时间为 2023 年 09 月至 2024 年 02 月,如是退休人员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应提供相关退休证明。(6)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 号、苏建建管【2016】214 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 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 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 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备案,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7)本工程执行以下文件:连建发〔2018〕96 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 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连建发〔2021〕336 号“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招 标投标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 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 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 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 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8)投标人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 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终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投标人 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 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楚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3.7 特别提醒投标人: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应充分了解施工现场及周边环境,如有疑问请 与招标人联系。
4. 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 年 3 月 22 日至 2024 年 3 月 29 日,上午 0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休息);5.2 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地点:连云港市德惠大厦 B 座 1713 室。
5.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时,各投标单位经办人报名将以下材料的【(1)企 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或企业介绍信),(2)法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3)企业法人营业执 照,(4)企业资质证书,(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6)拟报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7)项目 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 B 类证(8)企业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9)拟报项 目负责人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 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 2023 年 09 月至 2024 年 02 月)(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需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的加盖投标单位公 章的复印件及原件现场报名。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经办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不经招标 人同意不得变动。,获取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购买费用 300 元;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 年 4 月 3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地点:连云港市海 州区德惠大厦 B 座 1713 室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 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凯惠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东辛农场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春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德惠大厦 B 座 1713 室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凯惠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东辛农场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春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德惠大厦 B 座 1713 室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403164361@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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