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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花园小学2024学年春学期社会实践活动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江苏省鼎诚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受扬州市花园小学的委托,就扬州市花园小学2024学年春学期社会实践活动采购项目实施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扬州市花园小学2024学年春学期社会实践活动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JSDC-CS-20240320号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
项目简要说明:扬州市花园小学将于2024年4月12日(暂定)开展2024学年春学期社会实践活动,共计30个班级约1552人参加活动,每个班级配备一辆大巴车、一名导游、随车司机一名。
实施内容:供应商需提供完善的活动方案,带领扬州市花园小学全体学生到瘦西湖进行2024学年春学期社会实践活动,老师随班协助成交供应商维持秩序,成交供应商应保证全体参加活动的师生安全入园,活动时间为一天,活动方案需经学校同意认可。(详细内容见本磋商文件第四章)
预算及最高限价: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学生,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付款方式:社会实践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款。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服务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供应商需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小微企业声明函》。
(3)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
本项目采购标的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区分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接受/不接受)。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根据《关于做好中小学生校外集体活动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扬教办发[2017]37号)要求;供应商需具备旅行社三星级以上资格(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21日至2024年03月27日(北京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2: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苏省鼎诚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扬州市文昌西路450号国泰大厦1幢16楼)代理部
方式:现场购买。报名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影印件)
售价:人民币300元/份,现场支付,售后不退
五、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和地点
(一)响应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4年04月02日上午9点00分
(二)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04月02日上午9点30分,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三)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江苏省鼎诚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扬州市文昌西路450号国泰大厦1幢16楼)开标室。
(四)磋商响应文件接收人:张娜
六、磋商响应文件开启信息
(一)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04月02日上午9点30分
(二)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江苏省鼎诚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扬州市文昌西路450号国泰大厦1幢16楼)评标室
(三)磋商地点:江苏省鼎诚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扬州市文昌西路450号国泰大厦1幢16楼)评标室
七、本次磋商采购联系事项
(一)采购代理机构:江苏省鼎诚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址:扬州市文昌西路450号国泰大厦1幢16楼
(二)采购单位:扬州市花园小学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址:扬州市兴城西路2号
八、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响应文件份数:提交纸质版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副本与正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供应商制作的纸质版响应文件,须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签字、盖章。电子版投标文件一份(电子版为正本的扫描件PDF格式,U盘形式提交(单独密封)、随纸质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九、本次磋商保证金要求:
本项目无磋商保证金。
十、其他说明事项:
(一)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二)公告期限:自磋商公告在“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未报名(未购买磋商文件)者、超过时限者不得前来磋商。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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