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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水投建材有限公司宁乡市沩水下游段(K14+000~K32+480段)河道整治工程设计服务项目合同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NXCG-CS-F202401310024-1
采购人(全称): 宁乡水投建材有限公司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益阳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宁乡市沩水下游段(K14+000~K32+480段)河道整治工程设计服务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NXCG-F202401310024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宁乡市沩水下游段(K14+000~K32+480段)河道整治工程设计服务项目 工程设计服务 宁乡市沩水下游段(K14+000~K32+480段)河道整治工程设计服务项目 1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合计金额小写: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合计金额大写:捌拾贰万肆仟伍佰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宁乡市沩水下游段(K4+000~K32+480)河道整治工程设计服务项目,人民币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4-02-27 —— 2024-03-27
3.2 履行地点:宁乡市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提交电子版设计文件的具体形式为:光盘(CAD及PDF格式)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4947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60,说明:完成初步设计文件并经审批合格后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298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0,说明:完成施工图技施设计并审查合格后,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 收款账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益阳银城支行(益阳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43001550067059001688)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所有设计文件和图纸,设计图纸及文件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国家现行设计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并通过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评审。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所有设计文件和图纸,设计图纸及文件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国家现行设计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并通过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评审。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发包人义务:
①发包人应按附件2约定内容及时向设计人提供相关资料和文件,并对上述文件的完整性、准确性、时限性及前后一致性负责;若因发包人提供设计咨询文件、资料、依据等不及时、不准确、不完整、前后不一致,导致设计人无法按本合同约定进度计划完成咨询顾问工作,则设计人提交相应各阶段的设计咨询文件时间顺延,设计人无需为此承担违约责任。②发包人应及时提出各种规划设计要求、及时答复设计人提出的问题及确认设计人设计成果。所有问题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设计人、发包人确认及答复时间均不计算在设计人设计时间内。③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及地方性法规、规程进行设计。④如发包人有重大设计修改,应向设计人明确表达意图,并提供有关修改委托的书面要求及原始资料,如使得设计工作因此需要全部或部分返工时,除合理延长设计人的工作时间外,双方应协商就该部分产生的额外成本费用,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2)设计人义务:
①设计人需配合发包人办理有关许可、批准或备案手续。②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及时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文件,并对其负责。③设计人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④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发包人提出对设计内容进行修改调整。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设计人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⑤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⑥设计人不得擅自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变相转让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设计人须视履行合同为本身的责任。⑦设计人提交的设计资料及文件如不符合合同要求的,设计人应及时认真修改,直至完全符合合同要求或发包人的修改要求,如因修改导致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延误的,设计人应承担延迟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的违约责任。⑧设计人应参加发包人组织的各项相关技术交底会议,应免费为其他二次设计(如需)提供技术支持与服务,协助其通过政府有关部门的设计审查。⑨设计人应加强各专业设计过程中的协调统一工作,避免因设计质量原因而发生的设计变更。⑩设计人应配合发包人选择工程外观建材的样板(材质及色彩)。?发包人交代的其他相关事宜。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3.4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1)发包人违约责任
①发包人支付设计人违约金: 按通用条款执行。
②发包人逾期支付设计费的违约金:LPR【1】年期贷款利率。
(2)设计人违约责任
①设计人支付发包人的违约金:按合同价款的20%支付违约金,并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列入不良行为 。
②设计人逾期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违约金:按设计人提供的进度计划对各节点进行考核,延误应支付违约金2000元/天,如逾期超过15天,发包人有权解除本合同,设计人应按照本合同总金额的20%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如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发包人损失的,设计人应另行赔偿。
设计人逾期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违约金的上限:无上限。
③设计人设计文件不合格的损失赔偿金的上限:无上限。
④设计人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对工程设计进行分包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单方无责解除合同。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宁乡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2024年2月28日 生效
11.其他条款
(1)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区补救措施外,还应赔偿发包人遭受的所有损失。
(2)由于施工图纸设计深度、质量等原因致使招标工作不能顺利进行,设计人应向发包人支付伍万元违约金。
(3)设计人需参与工程各阶段的验收和工程总体验收。对现场发生的重大或疑难问题,设计人的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到现场解决。否则,应按照2000元/人/次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如因设计人的相关专业人员不到场而影响项目进度的,设计人应按照本合同总金额的20%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如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发包人损失的,设计人应另行赔偿。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湖南省宁乡市历经铺街道大湾岭社区四组 地址: 湖南省益阳市市辖区益阳市高新区江金社区梓山西路173号

法定代表人: 胡宁建 法定代表人: 贾鹏飞

委托代理人: 龙继武 委托代理人: 王梦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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